一栋砖土垒砌的二层小楼,前方一块没有围墙的杂乱院落,院子中央支了一口能放进去一头牛的黑垢铁锅,七八个葛衣男女正在那忙活。
有人往锅底塞木柴,有皮肤暗淡粗糙、身材臃肿的妇人在井边清洗芜菁,有个大胡子男人刀法凌厉为一头死狗剥皮——丹妮从那脂肪发黑的尸体上问道浓重腐臭。
还有人正端着大簸箕,往锅里倾倒连着惨白骨头的暗红肉块,他一边倒,旁边两人一边拿着勺子在大锅里搅拌,可以看出里面已经放了大麦、大豆、洋葱与不知名动物的骨头。
黏稠的褐色汤汁上飘浮一层厚厚油汁,时不时缓慢鼓起一个个眼珠子大的泡泡,炸开,阵阵白气带来诡异的咸香向四面飘散。
“咕咚......”
“咕咚......“
丹妮看着那油腻的汤汁有些反胃,旁边那些“芦柴棒”们却睁大眼珠子,含着手指咽口水。
“客官,褐汤还没煮好......”往锅里倒肉块的方脸汉子疑惑看了丹妮二人一会儿,“二位骑士大人,这地方可没招待你们的好酒好肉。”
“这群孩子,”白骑士指着围在驯马边上的二十多个乞丐儿童,“给他们一人一碗褐汤。”
“等等,”丹妮瞳孔收缩,震惊指着方脸汉子怀里的簸箕,“那是什么?该死,你们吃人!”
却是簸箕有些老旧,竹篾跳出来一根,正勾住一条红肉外的表皮,没有落进锅里。
而那条红肉,完完整整,连着皮,就是所有正常男性都拥有的‘腊肠’。
这群家伙真把“腊肠”当成腊肠吃掉了!!
“喔,这个呀......”方脸汉子若无其事地把大根腊肠揪下来扔锅里,声音平淡,语气却似乎坚定,“我们不吃人,这是鸭脖子!”
另外几个忙活的店员冷漠扫视丹妮一眼,手中动作都没停下,依旧各干各的。
丹妮还想再说,甚至打算拔剑砍人,白骑士一把握住她的手肘,面色凝重地摇摇头,“大人,那是鸭脖子!褐汤店自己不做屠宰生意,只从市民手中收购肉类、蔬菜,煮成褐汤后几乎以成本价出售给附近居民,跳蚤窝几万,十几万人都靠它过活。”
丹妮沉默地把剑按了回去。
老骑士挑下马,走进小院,对方脸男问:“史崔克,最近生意如何?”
“骑士老爷认识我?”方脸男惊奇道。
“呵呵,我在君临住了四十年,跳蚤窝里有几个跳蚤都一清二楚。”白骑士语气复杂。
闻言,方脸男与其他店员看向铁甲铁盔骑士的神色亲热了不少。
“很不好,”史崔克摇摇头,叹息道,“君临五十万百姓,所需粮食、蔬菜、肉食大半来自王领,可北方的狼崽子们没打下一座大城,却几乎打烂了女泉城附近所有庄园。
西境的狮子更不是好东西,铁王座都改姓兰尼斯特了,大军过境时,依旧派士兵下乡抢粮、杀人、强·奸......”
蹲在地上烧火的猪腰子脸青年感慨道:“唉,真怀念劳勃国王在世时的太平盛世啊!”
“是啊,是啊,”旁边十多岁的小伙子点头赞同,“劳勃国王好啊,那时一个铜板能买一根猪肉肠,现在连一个南瓜也要三个铜板,一个金龙甚至只能买到一扇牛肉。”
“不,劳勃国王不算啥,伊里斯国王才叫好呢!”井边洗菜的胖妇人摇头嚷道:“迪科你们年纪小,没经历过当年的‘伊里斯盛世’,人民安居乐业,不愁吃喝,君临人幸福得褐汤生意差点做不下去。”
大胡子屠夫也面露怀念之色,叹道:“是啊,我还记得伊里斯国王统治七国的第十二个年头,一个铜板能在面粉街买十个大苹果,又脆又甜。唉,我已经大半年没吃过汁水饱满的红苹果啦!”
那群店员有人怀念劳勃,有人怀念伊里斯,不了解情况的人八成还会以为那是两位绝世明君呢!
可丹妮明白,他们怀念的不是国王,而是和平年代的夏天!
为何所有人都期待长夏到来?
只因为夏天物产丰盛,如果不发生战乱,几乎饿不死人。
丹妮踢了踢马腹,进入小院,皱眉看了看肉块翻滚的汤锅,问老骑士:“他们的褐汤店真不赚钱?”
史崔克扯了扯自己的脏污麻衫,不高兴道:“你们看看我们的样子,像是有钱人吗?”
丹妮点点头,指着身后那群孩子,问:“为他们提供半年褐汤,我该支付多少钱?”
史崔克掰着手指算了起来,越计算,他的脸色越纠结、越茫然,半响,他无奈一挥手,道:“你随便给吧,十个银鹿,二十个银鹿,都可以。”
“你会不会贪墨我的钱,却不给他们饭吃?”丹妮又问。
“怎么可能?我史崔克在跳蚤窝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史崔克气得涨红了脸,一指白骑士,“你的同伴认识我,你问问他。”
“给他二十个金龙,老史崔克也不会贪墨。”老骑士语气肯定道。
史崔克闻言,感动得眼眶都红了,“老骑士,你掀开面罩让我瞧瞧,这么懂我的人,一定是我好朋友!”
于是,白骑士掀开面罩,露出一脸毛茸茸大胡子。
“你是......”史崔克震惊,“烂泥街的哥伦布?这几年你去哪了,好久没来找我喝酒啦!”
丹妮......
“我不是哥伦布,”白骑士有些失望地拉上面甲,“算了,我见过你很多次,你却不认识我。”
“唉,也对,”史崔克抠抠后脑勺,歉然笑道,“老哥抱歉啊,就像我认识瑟曦太后,可她肯定不知我是谁。”
这个比喻......
“咳咳,不是二十个金龙,”丹妮轻咳几声,打断两个老头的尬聊,“我有一笔巨款要捐给你们店,只希望今后有饿极了的孩子过来,都能吃顿饱饭。”
“你傻了?”史崔克呆呆看着她道。
“我怎么就傻了?”丹妮不解道。
“你一个有钱人家的贵族小姐,干嘛关心那些没人养的小杂·种?”史崔克问道。
“我有钱,我高兴。”
史崔克嘴角抽搐,丢下簸箕,又把一对油腻大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才伸到丹妮面前,“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贪墨一个铜板。”
丹妮解开背包,丢了一个牛皮袋过去,哗啦啦的响,足有四五斤重。
猝不及防之下,史崔克差点脱手。
“这点银币够20个金龙?胡吹大气,”他瞥了丹妮一眼,嘀嘀咕咕开始解皮袋......一片灿烂金光几乎晃花他的眼。
“这,这,这......”史崔克神色惊骇而茫然,看着丹妮一脸不知所措。
“区区两三百金龙而已,别这么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丹妮摆摆手,随意道。
“什么,都是金龙?”其他店员连活都不干了,全部跑来围观。
待看到金灿灿、闪亮亮的可爱小金龙,很多人看向钱袋与丹妮的眼神变了,贪婪,迟疑,阴毒,甚至跃跃欲试......
史崔克瞬间惊醒,向着自己伙计爆喝:“干什么,干什么?没见过世面吗?区区几百金龙而已,都回去干活!”
语气严厉,声如雷鸣,那几个店员垂下眼帘,默默退了下去。
“大人,您可......”这时史崔克才苦笑摇头,对丹妮说,“您可太看得起我了。”
丹妮朝白骑士抬抬下巴,笑嘻嘻地说:“他的认可,价值远远超过这袋子金龙,可我身上只剩这点现金,否则......”
史崔克一惊,再次看向老骑士,郑重道:“你是谁?”
“多恩阿斯坦,在君临当了几年差。”
史崔克使劲想了想还是没记起这么个“奢遮好汉”,摇摇头,他郑重道:“这钱我不能收,也没资格收。但我可以帮你转交给大|麻雀,只有他能持有并把你的捐款用在实处。”
“你认识大|麻雀?难道加入穷人聚会了?”丹妮皱眉。
“不,我不认识大|麻雀,也没加入任何教会武装组织,但大|麻雀也听说过我的名头。”史崔克挺起胸脯,傲然道。
“他常常派修士往我这儿送粮食,让我降低褐汤成本,救济更多的百姓。”
“这,”丹妮面露惊容,“大|麻雀一直在做这些事吗?”
“嗯,他几乎变卖圣堂内所有值钱的东西——连大主教冠冕都卖了,买来粮食救济君临贫民。也因此,最近一段时间王领、河间地毁家失业的百姓一直在往君临聚集。”
丹妮脸色数变,又问:“你现在就要去见大主教?”
“当然,”史崔克提了提钱袋,苦笑道,“再不去,等消息传开,我恐怕活不过今晚。”
“君临这么乱了吗?”白骑士皱眉道。
“都饿疯了。”
把那群小乞丐留在褐汤店等汤煮好,史崔克把钱袋塞兜里,随着丹妮二人一齐离开。
一行三人沉默着穿过狭窄小巷,来到主干道后,史崔克面上的凝重之色才散去一些。
他长出一口气,缓缓说道:“天气转凉,听说河间地两个月前还下了一场小雪。所有人都知道寒冬将至,可王国现在......小姐,你已经露了财,今后千万别再去跳蚤窝。一年前君临饥民暴乱,连御林铁卫都死了好几个,甚至大主教还......”
史崔克虽没再说下去,但丹妮依然猜到,那位大主教八成被人做成了褐汤!
想了想,丹妮又从背包翻出一张花纹繁复、制造精美的羊皮纸,“这个也给你。”
“什么东西?”史崔克接过来左看右看,“我不识字,不过这上面的七神印记和好几串数字,看着有点像教会银行的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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