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尔合上书,陷入了久久的沉思。
据书中所说,魇界的诡异之处,让很多巫师都摸不着头脑。但在这种摸不着脉路的背后,又吸引着巫师前仆后继的为之疯魔。这就跟桑德斯说的那本特殊引导法一样,明明连引导法的内容是什么、保底值是多少都还没弄明白,却让他长久的惦记着。
或许,这就是魇界的奇妙:不明所以,却又令人趋之若鹜。
看着窗外蓝天,安格尔的神思开始放空。
安格尔知道,自从那日在芭比餐厅里,答应了成为桑德斯的学生时,他所要付出的代价,已经慢慢找上门来。
魇界,他不得不去。
他不想恶了桑德斯,同时他也想看看,魇界之行的背后,会不会曝露出便宜导师收下他的真实目的。
至于桑德斯给他的其他两个选择,基本上,他已经放弃……
也不能说完全的没希望,至少桑德斯给他的第二个选择——自创精神模型。其实也可以尝试一番,毕竟《初始荣耀》那本书,还放在这儿呢!
想到《初始荣耀》,安格尔从滑轮梯下来,走到标签写着“3”的书架。
让安格尔意外的是,这个书架上的书,竟然绝大多数都不是浆纸订本,很大一部分都是边缘起翘,带着年代皲裂感的皮卷珍本,露在最外面的部分,还布满厚厚的尘埃。很显然,这里的皮卷已经很久没有被人翻动过了。
安格尔一卷卷的打开,又一卷卷的合拢。
很多皮卷里,记载的都是数千年、甚至数万年前的巫师界轶闻,大约就是古早的八卦杂志。偶有干货,也是安格尔现阶段无法涉及的术法知识。
在整理了大部分现阶段无用的皮卷后,安格尔终于找到了一卷已经发灰发黑的古老皮卷,卷脊上用还没有规整化的通用文写着一排变体字。
说到通用文,这里不得不说下巫师界的文字。巫师界的语言有地域上的差别,但文字却基本流行通用文。当然,也有很多其他类别的文字,还有一些文字天生就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不过,如今在巫师界用于记载与传播的主流文字,还是通用文。
通用文之所以从巫师世界流传到凡人世界,有很大的原因在于人心思变。
巫师在这个世界,从古至今都是处于最顶端的存在。人类是一种有“崇上”情节的生灵,无论是普通百姓、亦或者贵族皇室,都免不了俗。他们一边拒绝与害怕巫师,又一边在心里默默的崇拜巫师,甚至争相模仿巫师的习俗。巫师所使用的文字,也是在这种复杂的情绪中,被慢慢的传播开来。
繁大陆和旧土大陆(边缘岛)本来也是一脉相承,只是后来因为大气元素的惰性化,导致大量的巫师从旧土大陆撤走。巫师们是走了,但他们留下的文字早就被贵族阶层了解,进而传承;所以金雀帝国使用的通用文,其实就是巫师用的通用文。安格尔懂巫师界通用文,便是这个原因。
只是通用文也有很多变体,这是由于历史的因素导致的,就像安格尔自己会的汉字,也经历过诸如“甲金篆隶草楷行”的演变。为了书写的方便与普及,汉字还从繁体简化成简体。
通用文也是如此,由于时代的不同,字体也有相应的变化。好在,通用文本身是表意文字,就算有变体,也只是书写的简与繁的差别,仔细辨认还是能够认出来的。
这张皮卷的名称,经过安格尔仔细的辨认,还是认了出来。
一排优雅隽秀的花体字呈现出来的正是安格尔要寻找的《初始荣耀》。
安格尔打开皮卷,捧在手掌心,准备趁着午餐前,大致的将里面的内容读一遍。
“荣耀的最初,不是我寻找到了你,而是你一直在那儿等着我,从未离去。”
这是扉页的第一句话,读起来不像是一本撰写精神力架构的书,反而像是一本情诗。安格尔在心里默默腹诽。
安格尔准备往后翻的时候,一阵意外的雷鸣声传进他的耳中。
他抬起头往窗外望去,不知什么时候,晴朗的天空已经被一层层浓郁厚重的黑云取代。
在魔鬼海域,雷鸣电闪很正常,安格尔在紫荆号上的时候就已经习惯了。但随着轰鸣的雷声不停传来,安格尔终于有些坐不住了。
毕竟紫荆号是在海面航行,离雷云远着呢。而云鲸飞翔在天际,离雷云几乎近在咫尺,若非云鲸本身有智慧,主动的闪躲雷云,说不定他们现在已经在雷云的内部了!
但即使和雷云并没有“负距离”接触,但人在高空,那剧烈响动的程度,根本和紫荆号上感受到的程度完全不一样!
轰隆隆——
一道比先前更响的雷声直击耳膜,安格尔有刹那间的白视,可见其震耳发聩的程度!
安格尔拿手捂住耳朵,也挡不住那声声巨响,只能微微削弱雷声对耳膜的伤害。
意外的发生,自然让安格尔没有心情再看书,在这种环境之下,他也看不进书。
频繁集中的雷声在三分钟后,总算度了过去。但安格尔刚刚放松,道道闪电就劈了下来!
不知什么时候,平流层竟然布满了厚厚的连绵成一片的雷云!云鲸在雷云之下飞行,根本没有一丝空隙。
那闪电也跟疯了似得,让安格尔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电蛇乱舞”,剧烈的电光就像一截截断了的枝桠一样,不要钱似的往云鲸身上洒。
云鲸皮厚,毫无所觉,自顾自的翱翔。但却苦了它背上小牧场里的生灵。
安格尔透过帐篷的小窗口,已经远远的看到,有奶牛被闪电劈成焦黑一块。就连平时张扬的隼魔,也有被闪电劈下的例子。
还有几棵树被闪电劈中,燃起熊熊火焰。蔓延的火势,又将青草点燃,灰色的烟雾开始在牧场处处蒸腾。
看着这般惨烈的景象,安格尔有些担心,闪电会不会劈中帐篷。如果帐篷也燃起来,他能躲哪儿去?
不过,随着时间流逝,乱舞的闪电把牧场搞得乌烟瘴气,但没有一座帐篷被雷劈到。显然,安格尔的担心是多余的了。巫师的手段,是难以臆测的。
雷声虽然不再集中,但时不时蹦出一发雷鸣,也让安格尔无法静心阅读。疯雷天,他又无法离开,一时间他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只能捂着耳朵、耷拉着脑袋趴在滑轮梯上假寐。
不知过了多久,安格尔突然被一道巨响给惊醒。
抹掉嘴角的口水,安格尔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竟然假寐着、假寐着,就真睡过去了。
安格尔往窗外看去,和睡着前一样,天色黑黢黢的,雷云依旧,闪电未改,牧场也还是一片狼藉。
摆在一边的石英座钟,指针已经从睡前的中午13时,变成了如今的晚上8时。
他一睡从中午睡到晚上,这场雷暴还没过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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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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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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