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安格尔带着炼制好的装备找到了里昂。
当里昂看着摆在他面前的这一套骑士铠甲时,眼睛就彻底移不开了。
“这真的是给我的?”里昂还是一脸的不敢置信。
“是的。”安格尔:“这一套骑士铠甲,名为初心套装,铠甲形式想来你不会陌生,是你小时候最喜欢的那种……”
“哥特式铠甲。”里昂接口道。
看着眼前被安置架摆好的,风格奇异的人形铠甲,里昂的眼里既带着欢喜,同时还有些怀缅。
哥特式铠甲,是乔恩小时候为了逗他开心,画出来的铠甲。
据乔恩说,这是他故乡中某个国家古代的铠甲制式,虽然距今已久,但因为外观的独特,依旧受到很多人的追捧。
里昂当时看到后,就特别喜欢,甚至还想让迪姆铁匠为他量身订制一套,不过迪姆铁匠一看到这繁复的铠甲样式就花了眼,这么多的部位,而且还要相嵌相合,哪是他的水平能做的。
后来里昂长大了,他才发现这种哥特式铠甲,不仅金雀帝国没有相似的,附近诸国都没有。
哥特式铠甲虽然复杂,但让高明的铠甲商订制也不是不行。不过,那个时候的里昂已经准备继承爵位,虽然穿的还是铠甲,但更多的时候是便于行动的软铠。所以,到现在为止,里昂都没有真正拥有一套哥特式铠甲。
可童年时的遗憾,其实一直萦绕在里昂心间。
如今安格尔弥补了他的这个遗憾。
眼前的铠甲,整体是银黑色的。虽然看上去拥有很多部位,似乎有些繁复,但当它摆在面前的时候,却并不感复杂,反而有一种简洁美与机能美。配合多棱角与优美流线,还有铠甲上的狮心图纹,让它的色调在稳重中又不会显得太沉闷。
可以说,这是里昂见过最具眼球冲击力的骑士铠甲。
既好看,还让人一眼难忘。
安格尔原本还在滔滔不绝的介绍铠甲的分类,不过此时里昂根本没有听进去,全副心神都放在铠甲之上。
里昂拿起头盔,摆弄了一番,没有看出什么猫腻,又看向其他的部位。因为铠甲的部位非常多,里昂也不不知道该从哪里拿,生怕一拿整个铠甲就塌了。
“这一共有多少个部位?”里昂仔细数了数,还是没有数明白。
“如果单纯只算这套骑士铠甲的话,只有三个部位。”安格尔回答道。
里昂皱了皱眉:“咦,乔恩画的那张哥特式铠甲示意图,还留在我房间的抽屉里。我记得,铠甲的分解图就有十多个部位,其中还有一部分是隐藏在铠甲内的,没画出来……”
安格尔叹了一口气,其实刚才他已经说过铠甲的组成部分,不过里昂显然没有仔细去听。
光用说的也不好直接展示,索性,安格尔示意里昂直接穿上去。
按理说,穿戴骑士铠甲的第一步是先穿戴盔甲内衣,保护铠甲无法遮掩的地方,紧接着才是铁靴以及其他部位。
不过既然是安格尔设计出来的铠甲,自然不会去遵守那一套繁复又浪费时间的穿着过程。
“只有三个部位,头盔、身铠以及铁靴,你想先穿哪一个都行。”
里昂迟疑了一下,先将看上去最简单的头盔带在了头上,就在头盔罩在头颅的那一刹那,一股清凉感便从头覆盖到了脚。
在这股清凉感的刺激下,里昂不仅没有感觉到闷热,专注力也提升了很多。
与此同时,里昂还发现,这个头盔看上去简单,但戴在头上后,却不知从哪里自动延伸出来了颈甲,让他的面部近乎是全包的,只留下眼睛的部位。
“头盔刻画了静心的魔纹,可以让你排除一些烦扰思绪,在战斗中更加的集中注意力。”安格尔简单介绍了一句后:“你现在可以试试身铠。”
里昂已经开始感觉到铠甲的神奇之处,立刻拿起所谓的“身铠”。
当里昂手触碰到身铠的时候,身铠近乎90%的部位倏地消失不见,落在里昂手上的只有一片刻画有狮心之火的护心甲。
里昂迟疑了一下,将这个护心甲放在胸口处,刹那间,无数的铠甲部位像是如水一般,又从护心甲上延展开来,像是缠枝与藤蔓,自动的覆盖住里昂的身体。
除了护心甲外,这些长出来的部位,还包括了背甲、链甲裙、肩甲、臂甲、腋甲,以及手部的手套、腕甲、肘甲。
里昂捏了捏手掌,毫无滞碍感,铠甲完全贴合皮肤,没有任何沉闷,气流循环十分正常,就仿佛铠甲能自动呼吸一般。同时其重量,比起软铠还更加的轻松,让他有一种惬意的体验。
到了如今,里昂也明白为何这铠甲只有三个部位,因为它完全可以自动延展出来!
里昂毫不犹豫的穿上最后的铁靴,果然,自动延伸出了大腿甲、膝甲和小腿甲,以及铁靴背后一个宛若小翅膀形状的马刺。
轻盈感,瞬间充斥在里昂全身。
里昂在狭窄的房间里来回蹦跳了好几次,确定这铠甲不仅没有阻碍他的行动,甚至还让他更感流畅轻盈。
里昂忍不住打开阳台的大门,从三楼跳了下去,在广阔的草坪上演练起来。
到了最后,因为铠甲内部自带清凉感,倒是没有大汗淋漓,但那种爽快却未曾消退。
安格尔这时才走过来,告诉里昂这套铠甲的作用。
铠甲总体是具有防御性的,可以防范最高二级学徒的致命攻击,这是铠甲最为关键的部位。除了整体防御性外,一些特定部位还有一定功能性。
譬如,能让思维更加专注的头盔,能在水下呼吸的颈甲力场,以及……能短暂飞翔的铁靴。
“飞翔?”里昂低头看了眼,铁靴背后长着小翅膀的马刺。
“是的,它能让你拥有短暂滞空能力,以及类似落羽术的缓和降落。”安格尔回道。www.
其实,总体而言,这套铠甲在安格尔的炼金中都不算顶尖的。他完全可以刻画更为高级的魔纹,甚至魔能阵。
但是,既然他命名为“初心套装”,除了是受到初心城的影响,同时也是有“初心者”使用的意思。
目前里昂只是最低级的学徒,若是刻画太过高级的魔纹,不仅仅容易遭人妒忌,还很有可能让里昂产生依赖感。所以,他基本刻画的都是辅助类的魔纹,在提高里昂生存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的让他发挥自己本身的实力。
听完安格尔的解说,里昂一脸的兴奋,作为一个热衷骑士之道的人,这套铠甲太符合里昂心中的骑士形象。更遑论,它还拥有极强的功能性。
最为重要的是……穿戴起来太方便了!比起他穿软铠还要便捷!
“你确定这个是给我的?”里昂再次问道,从他语气中,就能听出他的兴奋与满意。
安格尔点点头。
里昂的感谢,自不必说。
“武器的话,我之前给过你,所以就没有炼制。”当初安格尔回帕特庄园的时候,就给过里昂一把唐刀,所以他这回并没有再炼制。
“披风的位置,我给你预留了卡扣,你也可以自己加上去。”
里昂对于这套铠甲爱不释手,穿上以后就不想脱了,见人就要显摆一番。好在,庄园里基本都是他的子民,没有人拆他的台……嗯,也不对。
还是有人拆台的。
譬如说,曾经的绫人王子,如今专职吐丝的纳米。
“样式还勉强能入眼,就是这颜色,太单调了。”纳米此时正在库拉库卡族作客,看到里昂后毫不犹豫的进行批判:“铠甲如果是黄色条纹加红色底色,才会更好看。当然,头盔必须要绿油油的,才更能凸显气质。”
纳米的话,里昂直接无视。
陪着里昂在庄园里转了一圈,眼看着里昂高声宣布,今日天气晴朗,他要去格鲁镇巡视。
安格尔见状,毫不犹豫的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说是巡视,其实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显摆……这种事情,还是里昂自己一个人享受吧。
至于里昂要不要去参与新星赛的问题,安格尔并没问。虽然他大概率能推测出来,里昂会同意。但就算不同意,安格尔也尊重里昂的抉择。
因为炼制铠甲的关系,安格尔一直没有去梦之旷野。如今炼制结束,安格尔便准备去初心城看看。
“幻魔阁下来过,而且就在两天前。”弗洛德一见安格尔,立刻道。
两天前,恰好就是安格尔开始炼制铠甲的时候。
“那他有说什么吗?”
“没有说什么,只是打听了大人有没有回来。对了,幻魔阁下还说,他那边的事情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准备返回帕特庄园了。”弗洛德道。
“什么时候?”
弗洛德:“他当时说,就这两天。按照时间来算,或许今天就会到吧?”
今天就会回来?安格尔也有些惊讶。
在得到这个消息后,他没有继续待在梦之旷野,而是返回了现实。
他原本是准备先冥想,同时看桑德斯今日能不能回来。
结果,还没等他坐定,就感觉到外面传来一阵强烈的空间波动。
安格尔来到阳台上抬头一望,便看到澄澈的天空中,突然多了一道黑色裂痕,随着裂痕的逐渐扩张,一道人影从裂缝中走了出来。
逆光之下,来者的背后被映照出一圈光弧。
虽然用肉眼有些看不清他的面容,但光是其身上传来的幻术波动,安格尔就认出了来者。
正是,桑德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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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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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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