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是厚摞摞的一沓。
银色的火漆封缄上,印有银鹭王室的徽章。
揭开印泥后,安格尔从皮封里拿出一沓薄皮纸。说是薄,但比起浆纸还是厚了一大截。
“不愧是王室作风。”安格尔挑了挑眉。
弗洛德看到那一沓皮纸,就明白安格尔为何会突然这么说。
因为选择使用了更代表尊贵的皮信封,所以里面一定要装皮纸。皮信封加上皮纸,无外乎这封信会那么厚。
这其实就是典型的传统权贵的做派,形式感大于一切。
弗洛德很了解安格尔,安格尔虽然出生于贵族,但对于权贵阶层的一些形式感,颇为不屑。德鲁的这般贵族做派,反而并不得安格尔喜悦。
若是换做安格尔的导师桑德斯,或许会更接受这样的安排。
安格尔展开柔软亲肤的皮纸,大量的文字,立刻跃入眼帘。
花了几分钟看完。
安格尔沉思了几秒后,将皮纸递给弗洛德。
弗洛德大致看了一遍,发现信上的内容基本都是废话,绝大多数是记录皇家骑士团是如何查证,找了多少相关人员,最后“机缘巧合”在一个海商那里得到了一条线索。
这也是典型的形式感操作。
不过,抛开前面那些废话,单单说这条线索,还是比较有价值的。
这条线索指向的是多多洛展现的第一个画面中,那个幕后人皮靴上的徽标。
根据前线骑士从一位海商那里得来的消息,皮靴徽标很有可能是非隆大陆夜百合王国的一个家族的族徽,这个家族叫做曼獾家族。
因为非隆大陆和启示大陆有很多海运往来,所以对于非隆大陆的一些情况,中央帝国这边也有记载。
不过,毕竟隔着茫茫的大海,记载的信息也不多。涅娅翻查了大量的资料,才找到几条与曼獾家族的内容。最终确认,曼獾家族是夜百合王国.累都行省.风铃郡的一个地方贵族,继承的头衔是世袭子爵。
但族徽到底是不是曼獾家族的,暂时还没得到确认,不过涅娅已经加急让骑士团赶往邻国海安公国,那里和累都行省有过贸易往来,或许有人认识曼獾家族的族徽。
不过,一般海商为了在地贸易的便利,不会刻意对皇室权贵说谎,皮靴上是曼獾家族族徽的概率很大。
“按照贵族的做派,刻有自家家族族徽的衣着皮靴,一般都属于亲缘族裔。”弗洛德:“如果真的能确认是曼獾家族的族徽,那么对方很有可能是曼獾家族的人。”
安格尔点点头,他本身是贵族,对这点更是了解。类似的衣着,如果刻上了族徽,只能由族裔穿戴。就像帕特家族的狮心之火族徽,在老帕特长眠后,就只有安格尔和里昂能将它穿在身上。
对方的皮靴上有曼獾家族的族徽,那么大概率是曼獾家族的人。
弗洛德:“这么说来,曼獾家族很有可能是超凡家族啊。”
安格尔:“也有可能,是其中一位族裔有天赋,被引导者看中,引入了巫师界。”
弗洛德:“不过,不管是哪一种,只要留下了记录,应该能查到。”
安格尔点点头,这次查到的线索虽然只有这一条,但顺着这个查下去,应该很快就能锁定皮靴男的身份。而这个皮靴男是地窟祭坛的幕后黑手之一,查到其身份,再查地窟的祭坛将会更容易。
“有了后续的线索,第一时间告诉我。”
安格尔说完后,算了算时间,发现和尼斯约定的时候已经快到了,便准备去梦之旷野与其见面。
这时,弗洛德突然道:“大人,还有一件事……”
安格尔停下构建入梦术的动作,看向弗洛德。
“刚才德鲁还带来一个消息,是关于丹格罗斯的。”
“丹格罗斯?它不是去圣塞姆城了么,发生什么事了吗?”自从离开潮汐界后,丹格罗斯对于人类的一切都充满了兴趣,总是吵嚷着要去人类城市看看。安格尔这几天主要精力都放在研究镜像空间上了,没时间陪它,便让德鲁带着丹格罗斯去圣塞姆城见见“世面”。
“它是惹出什么祸了吗?”安格尔皱眉道。
弗洛德表情微微有些古怪:“也没有惹出什么大祸,就是把银鹭王室的宫殿群,给烧了一半;因为宫殿临近柏树街,还把柏树街都给烧到了……”
“幸运的是,当时恰逢雕刻艺术节,柏树街的居民绝大多数都去看广场的雕塑了。剩下的居民,在骑士卫队的帮助下,基本都逃了出来。只烧死了几只宠物。”
烧了宫殿?还烧了一条街?
安格尔一脸懵逼:“之前我提醒过,让它收束火焰的,怎么回事?”
弗洛德叹了一口气,将情况娓娓道出。
这件事其实也不怪丹格罗斯,要怪一个叫做弗里茨的巫师学徒。
弗里茨是银鹭皇室巫师团的一员,他的情况和德鲁差不多,都属于爱钻研的学院派人士,甚至比起德鲁还要更宅,常年待在王宫里做各种研究。
弗里茨早年在飓风高塔修行的时候,是“秘银变革者”杰拉尔的众多炼金助手之一,那段时间弗里茨学到了很多炼金技术,不过比起金石学,他更偏爱药剂学,后来就一直在药剂学上钻研。
只是他的天赋不高,否则也不至于最后沦落到这里。
来到中央帝国后,弗里茨依旧没有放弃药剂研究,还“开发”出了很多新的药剂配方。不过,这些所谓的新药剂配方,都只是他的脑补,基本都没有进入药剂实验阶段,因为他的技术不允许,也买不起材料。
弗里茨最接近药剂实验的一个脑补配方,叫做“沸血红水”。他为了实验这个新配方,收集了很多相关材料,但最后却卡在制作“岩生液溶胶”上。
岩生液溶胶也是弗里茨的一种设想,是通过特殊的魔矿加入浮化胶,制作的一种新型辅助转化剂。制作不难,难点在于融化。
需要极高的温度,才能将它融化。
而这,就需要火焰的能力帮忙。
弗里茨倒是有办法让火焰的温度达到能融化这种魔矿的程度,但是,达到虽然可以达到,可无法在融化后进行精细操作。
这么多年,弗里茨想了很多办法,奈何这里地处海外,又找不到强大的元素次巫师帮忙,最终都没有解决这一步。
直到,他遇到了一个拥有智慧、火焰温度又达标的火焰生物……丹格罗斯。
“就是这样,丹格罗斯融化是融化了,可是弗里茨高看了自己的研究水准,融化后的岩生液溶胶发生了爆燃,迅速的烧毁了宫殿。”弗洛德叹了一口气:“火势极猛,当时皇室巫师团的人倾巢出动,也没控制住。”
安格尔:“涅娅也不行?”
弗洛德:“涅娅当时不在,不过就算在,估计也很难控制,因为那属于特殊火焰范畴了。”
“最后是怎么控制住的?”
弗洛德:“丹格罗斯将火焰吸收了。一开始丹格罗斯制作岩生液溶胶的时候被炸懵了,五分钟后才回神,然而当时已经蔓延到柏树街了。”
“但总归还是幸运的,至少没有烧死人。”
安格尔听完弗洛德的话,也稍微松了一口气,他之前还以为丹格罗斯闯祸了。综合来看,这件事显然是弗里茨自己的问题比较大。
“现在丹格罗斯情况怎么样?”
“丹格罗斯没有被罚,弗里茨倒是被涅娅关进了小黑屋。”弗洛德:“不过德鲁说,丹格罗斯最近的情绪倒是很低落,猜测与烧了宫殿有关。”
“德鲁来说这件事,说是交代丹格罗斯的近况。”弗洛德:“但在我看来,估计那群皇室巫师团的人,也是怕了丹格罗斯,这才让德鲁带话给大人。”
说白了,就是希望安格尔将丹格罗斯赶紧带走。
安格尔了然的点点头:“我明白了,晚点我过去看看丹格罗斯。”
丹格罗斯能够制造融化岩生液溶胶的火焰,这让安格尔很意外。在此之前,丹格罗斯在安格尔眼中更倾向于交际大师、但火焰本身属于废材的人设,但现在看来,它的火焰能力好像还不错?
晚点去接丹格罗斯的时候,倒是可以仔细观察一下它的能力。
头一次,安格尔对丹格罗斯拥有的火焰,产生了一丝好奇。
……
在去找丹格罗斯之前,安格尔还是先准备去赴与尼斯的约。
进入梦之旷野后,安格尔出现的位置,依旧是尼斯所住的阁楼内。
向图拉斯与曼德海拉轻轻点点头,安格尔来到了二楼。
意外的是,这一次二楼相当的干净,之前乱糟糟丢在地上的书堆,全都被摆好放在墙边。
上一次被大量草稿纸遮掩的侧窗与天窗,都被清扫了一遍,墙壁与头顶的窗户被打开,自然光照进来,到处都是亮堂堂的。让本来略显拥挤的二楼,也显得宽敞了几分。
安格尔本来还在疑惑,尼斯为何突然变得勤快了?直到他绕过书架,走到书桌附近时,才了然明悟。
只见尼斯的书桌附近,摆着一个精致的茶案,一位满头银丝的慈祥老太太,正坐在茶案边上手持茶杯,优雅的用勺子轻轻调着。
看到此人时,安格尔算是明白尼斯勤快的原因了,因为铁甲婆婆在这。
“婆婆。”安格尔恭敬的行了一礼。
铁甲婆婆笑眯眯的向安格尔招手,示意他坐到茶案对面,还亲自的泡了一杯银丝花草茶,放到安格尔的面前。
最重要的是,铁甲婆婆还拿出一杯牛奶,全都倒进了茶里,示意安格尔品尝。
安格尔:所以,现在全都知道他的喜好了吗……
“婆婆这次过来,也是因为地窟祭坛的事?”安格尔这次过来,就是想和尼斯讨论上回多多洛预言画面中的那些线索。
而尼斯去找铁甲婆婆询问相关信息的事,安格尔也知道。不过,当时安格尔也只是听了就过,完全没想到铁甲婆婆会亲自来这里。
毕竟,地窟祭坛的事,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
“是的。”铁甲婆婆抿了口茶,点点头。
“婆婆对地窟祭坛也感兴趣?”
铁甲婆婆:“之前倒是没什么兴趣,但是看了多多洛预言中的画面,我倒是有了几分兴趣。”
“多多洛预言的画面中,有什么能让婆婆感兴趣?”安格尔深感好奇的问道。
铁甲婆婆轻轻敛下眼眉,沉默了片刻道:“我在画面里,看到了一个……故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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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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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