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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穿最好之衣,挨最毒之打

天穹乌云滚滚而涌,大地一片昏暗,一切皆因这只手的出现。

黑手轻轻一抓,一股恐怖的吸摄之力向燕赤霞席卷而来。

事起突然,燕赤霞都没反应过来,而他左拥右抱的两个妹子也是花容失色,而后燕赤霞暴喝一声,脚下所踏飞剑骤放华光,分出许多道剑影,纵横交织,汇集而击。

但这种反抗,在那吸摄之力面前却显得如此的微弱,剑影顷刻而碎,燕赤霞只觉得宛如直面海啸,非人力所能抗衡,即便是他脚下所踩的飞剑,也不由得发出哀鸣之声。

狂徒剑,是燕赤霞赖以成名之神兵,以精善变化而著称,但此刻,却犹如被捏住七寸的蛇,根本变化不得。

而后,燕赤霞身不由己被吸摄而去,一番天旋地转,三人连带剑一并被扯入了车厢之中。

被吸摄到车厢内之后,燕赤霞还想发杀招,做最后一搏,但此心一起,却是枉然,因为燕赤霞发现自己手脚冰冷,浑身无力,难以控制自己的身体,体内功力调度不起来。

再一抬头看去,燕赤霞内心一个咯噔。

“蚩尤庙居然真的以邪祭之法召唤邪魔了!?”

说实在的,虽然他听闻蚩尤庙附近有乡民失踪,而蚩尤庙自己也在举行邪祭的事,但燕赤霞也没有太当真,蚩尤庙在江湖上的风评虽然不佳,但行事作风还是广为人知的,虽对外颇为蛮横,但对内,还是颇为慈善的,时而赈灾施粥,在当地乡村间颇得人心。

但眼下,燕赤霞不由得确信,蚩尤庙可能真的搞了点大新闻出来。

眼下,一个没有五官,脸部只有无尽黑暗的人形,正在凝视着自己,在这“目光”之下,自己犹如被蛇盯住的青蛙一样,在本能的恐惧之下,难以动弹。

墨煌伸手,将那柄狂徒剑拿了过来,剑鸣不绝,剧烈颤动着,剑气不断溅射,显示这柄神兵对墨煌极其不待见,但对墨煌而言,这都不是事。

墨煌仔细端详,相比起雪洗天下那种冰晶所铸的造型,这柄狂徒剑,倒是很常见的战国长剑,材质看起来倒是普通,只是锋刃看起来锐利,而且剑身上铭刻着一些玄奥的符箓,墨煌仔细感受着这柄剑的本质。

雪洗天下所蕴含的本质,是冷冽吹拂的寒冬,雄浑而古朴,冰冷而无情,象征着自然的一面,而这柄狂徒剑倒是感觉不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狂放,有着明显属于“人”的温度与气息。

这是一柄豪情任侠之剑,因为这柄剑从骨子里,就透露着一股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豪迈感。

“这是人神兵吧?”

墨煌淡淡的问着,燕赤霞虽没有回答,但神色已经说明了一切,而后墨煌微微摇头,又说道:“这幅畏畏缩缩的样子,可配不上这柄神兵呢。”

闻言,燕赤霞怒哼一声,竟凭借心气,硬是在墨煌面前站了起来。

墨煌倒是不在意,观剑知人,狂徒剑本质如此,要成为其兵主,也不可能是一个胆小畏缩之人。

将狂徒剑丢回给燕赤霞后,墨煌从容而坐:

“和我说说这柄剑的故事吧。”

为了款待上神,姜太祝还是很卖力的,墨煌所乘之车内部空间挺大的,有软塌与矮桌,软塌蓬松,矮桌精巧,里面还放了一些酒水和吃食。

这车需要三匹大马来拉,若放在现代,也是加长款豪车的那种,唯一可惜的是,这车的避震太差了,路况也颇为糟糕,根本不适宜长途赶路。

在这个年代,利益观念并非唯一的主流,重信诺轻生死的游侠之风也颇为盛行,而真的有志于出人头地的,都普遍都非常爱惜名节,当真是宁愿有风度的死去,也不愿狼狈而活。

当然,说得直白点,这个时代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的尿性。

那燕赤霞便是如此,当墨煌给他一个谈笑风生的机会时,他还是咬着牙坐在墨煌跟前,要了一壶酒,自斟自饮,然后说起了这狂徒剑的历史。

狂徒剑,出自于春秋时期的楚国,这楚国锻造文化盛行,是以巧匠颇多,这狂徒剑,便是一位巧匠……的学徒所铸。

这学徒跟着师傅学了许多年,苦力没少卖,但本事却没学到多少,只能打打农具,但这学徒虽然郁郁不得志,却很有脑子,觉得打铁事业虽然没有发展,但自己打铁多年,肌肉扎实,力气挺大,可以去混江湖,也迟早可以混出个人样来。

然后,他下定决心,自己打造了一柄剑出来,便告别师傅,自己去闯江湖去了。

从此,世间少了一个郁郁不得志的铁匠学徒,多了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山贼喽啰。

这个学徒到底是怎么混到这一步的,就不用多说了,反正他也没得善终,一次打家劫舍的过程中,便被一位大侠从背后伸出来的毒匕首捅死了,事实证明,这个学徒比较倒霉,那位大侠是想要刺杀他们寨主来着,结果这个学徒那天偏偏穿着和寨主同色的衣服,大侠看错了。

总而言之,学徒死了,然后他手中那柄自造的剑,也被后来一个跑来趁乱摸尸的低端游侠,也就是俗称的小混混给拿走了,然后没过多久,这低端游侠也死了,最后这剑,又辗转许多人之手,而这些人也无一例外,全无善终,皆是横死街头。

后来终于有人发现了,原来这柄由铁匠学徒所铸的凡剑,不知何时竟成了神兵,成为狂徒剑。

“蒙尘落魄不自弃,纵意豪情如天骄,这便是狂徒剑蕴含的真谛,当我通幽破关,进阶性灵之境后,我便知晓,欲要成为狂徒剑的兵主,身份须得越低才行,王公贵族,高门大户,绝不可能掌握这柄神兵!”

酒的度数虽然低,但对这个时代的人而言,也算得上好酒,燕赤霞喝了一壶,脸色微红,已有微醺醉意。

“狂徒剑选择兵主居然是看身份的?专挑民间落魄子,倒是难得。”

墨煌拎起酒壶,轻轻抿着,微有赞叹,炎黄虽然不是很讲究血统,但那也是要看年代,晋朝之前,血统论与出身论,在炎黄也是大行其道的。

在这秦朝也是如此,高门大户与普通人,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的,而这狂徒剑,居然是平民限定的神兵,墨煌顿时对这剑好感多了不少。

燕赤霞闻言脸色抽动了一下,微有苦涩,然后忍不住摇了摇头:“神兵有灵,也有殇,一言难尽。”

然后燕赤霞便忍不住倒起了苦水,这狂徒剑灵性卓越,所以,成也灵性,败也灵性,狂徒剑对兵主,是有要求的。

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泡最美的妞,战最强之敌,一言蔽之曰,持持剑者,行事便要力求张扬,事事高调,这便是狂徒剑这个名字的由来。

若是做不到,轻则神兵威能骤减,重则可能招致神兵反噬。

神兵有灵,也有殇,神兵有威能,但也有诅咒。

神兵有灵,但终归不是人,不知道现实的情况有多复杂,更不会妥协,甚至有些教条主义。

燕赤霞有时候也被这狂徒剑弄得甚是无奈,杀个人,杀了就杀了,结果他还要割下头颅,提在手上,放声大笑在大街上走几圈,这才能满足狂徒剑的需求。

更可怕的是,随着自己的修为日渐提升,平息狂徒剑诅咒的代价也越来越高,现在燕赤霞被迫雇用了两个女子,一出门就要带在身边好撑排场,为此,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囊中羞涩,两袖清风,吃饭都快成问题了。

让燕赤霞更苦恼的是,狂徒剑的需求日渐提高,现在两个美女撑排场也渐渐不足以平息狂徒剑的诅咒,估计过不了多久,他就要考虑雇用四个女子出门撑排场了。

但如果仅仅是排场,还有办法可想,只是,有些事情就不是这么说了。

持有这狂徒剑,他总会定期豪情万丈,狂意大发,主动去挑战各路强敌。

俗语有云,胜败乃兵家常事,谁都没办法保证自己常胜不败,尤其是燕赤霞这种主动去找更猛的对手,那就更不用说了。

而后,结果经常是,燕赤霞穿最漂亮的衣服,挨最毒的打。

而他这次主动找上门来,也是处于狂性大发的阶段,想要试试姜太祝的祸劫刀,结果没想到,居然正面撞上了墨煌这头千年老妖。

燕赤霞絮絮叨叨着,说着说着眼神愈发迷离,然后神情也开始恍惚起来,一股脑把藏在心里的话都倒了出来。

墨煌一言不发,仅仅是听着。

墨煌这次没有完全变成混乱之躯,而是仅仅将脸部和右手局部修正,这是他为了应对自己功力太强而刚捣鼓出来的技术,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动用一部分功力了。

虽然只是一部分的显现,但也足够了,在墨煌的注视下,不可名状的混乱之力就持续的干涉着燕赤霞的认知与理智,让他的SAN值持续下跌,让他恍惚之间尽吐心声。

“神兵有灵,也有殇,有威能,也有诅咒吗?倒是有趣。”

墨煌一直没搞懂神兵为什么会发疯,蜕变为不受控制的邪神兵,但眼下从燕赤霞口中收获的情报,却让墨煌心有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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