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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事变

“重剑客周清!”

“他怎么会有这般强横的实力!”

对于天上人间里的那人身份,墨鸦与白凤早就知晓,就在重剑客周清在新郑挑了第一个门派的时候,就已经入了夜幕的眼睛。

对于那个时候的重剑客周清,他们不予理会,不过一位周游列国的剑客而已,犯不着为一点点小事而与对方结下恩怨,况且对方还是赵国中山夫子门下。

赵国中山夫子,他们更是清楚,乃是如今诸夏之内一等一的强大武者,门下弟子众多,保不准有与其交好的存在,故而,一直忽略对方。

但今日,综合多般信息,墨鸦与白凤脑海中掠过新郑近日来的一桩桩事情,似乎都有对方的影子在后面,那雪衣堡内关押的天泽,之所以能够出来,估计也是对方的缘故。

即如此,那如今天泽掠走太子,施压新郑,令大将军心烦不已的源头也就是这位赵国剑客周清了,他为何要如此做?

身为一位赵国人,这般做于对方有什么好处?

似乎,他于秦国内的信息也知晓不少,难道他虽是赵国人,却在为秦国办事?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列国之内,士子游走,剑客游走,寻一处上佳之所,奉献所学,乃是常事,纵火之案、刘意之案、甚至于多年前的百越之事在对方身上都能够找到线索。

被对方挥手间震出天上人间,天上人间乃是秦国的背景,看来先前所猜测十有八九,自己与墨鸦都是先天顶尖的武者,却被对方轻而易举操纵。

绝对的化神玄灵层次!

“他所言鹦歌已经背离百鸟,背离夜幕,是否真假?”

比起对方的实力,白凤更加关注对方先前所语鹦歌的事情,以其所言,鹦歌姐姐已经得了自由之身,但是大将军和自己等人均不知晓。

自由之身!

对于他们百鸟的成员来说,何其不可求,整天躲藏在阴影之中,为一些任务不得不做一些杀戮之事,非是自己本心,而是想要活着。

既然活着,为何他们就不能够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作为活着,白凤不甘,作为一名孤儿,被送入鬼山血谭训练,其后被墨鸦和鹦歌姐姐选中,成为百鸟一员。

但自己的一颗心,从来不在百鸟!

“不知道!”

“也许,只有等鹦歌这次的任务归来,我们才会了解是真是假,以对方的实力,轻而易举便可以镇杀我等,甚至四凶将也不是他的对手。”

“今日之事,暂且压下,待鹦歌回来之后,再行了解!”

重剑客周清无疑是认识鹦歌的,就是不清楚其所言真假如何,以鹦歌的性子,一切均不好说,以周清如今表现的能力,一切也都不好说。

若是贸然将此事告知大将军,只怕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墨鸦身形流转,在偌大的新郑中不断跳跃,身后紧紧跟着白凤,深沉之语回旋,顷刻间消失在天地之间。

一侧的白凤点点头,虽然只是暂且压下,然而以自己的了解,墨鸦应该已经有了决断,念及此,本就飞快无比的身形不自觉的多出了一丝自由的灵性。

******

“弄玉姑娘入宫了?”

从云舒的口中知晓这个消息,周清的神色为之一怔,原有的岁月支流已经被自己扰乱,天泽的存在已经彻底成为一枚危及新郑的棋子!

不曾想,弄玉还是进宫了,这一点极度出乎周清的预料,碍于李开夫妇,弄玉此人自己本有安排,现在看来,倒是有些麻烦了。

“昨日就已经入宫了,不过并不是真的入宫,好像是查询什么信息,过段时间就会出来的,公子,接下来云舒要一个人登临琴阁了。”

洁白色的长裙着身,静静的跪坐在条案前,细腻修长的手掌放在床琴之上,秀丽的发丝未有过多修饰,仅仅被一根银光发簪固定,垂落肩后,两侧各有一束垂落肩胛。

一条精美的银光之链束住长发,伴随着临窗的微风卷动,颇有些凌乱之美,淡妆临体,脆音而动,看向周清,徐徐颔首。

“也好,原本所说会在紫兰轩停留三个月,只是新郑内并无出色的武者,接下来的时日,云舒你就多多助力,以报紫兰轩这些天的照顾。”

遍观新郑近来的诸多事件,先是因为阴兵劫饷案件,相国张开地损失五员干练下属,又因为纵火之案的天泽,大将军姬无夜手下的百鸟损失惨重。

反观新郑中的一股崭新势力——流沙,却是徐徐壮大,韩非位列司寇一职,缘由张良的缘故,可得相国张开地的些许助力。

再加上进来连破大案的名气、太子被掠,朝中已经有不少目光投射过来,这个时候,于韩非来说,最需要除掉的便是姬无夜。

与五代相门的张家相比,姬无夜根基浅薄,只要拔除夜幕,这颗韩国的毒瘤便不存,而想要拔除夜幕,百鸟已经不足为惧,便只剩下四凶将。

至于五代相门,根深蒂固,比起大将军姬无夜的威胁,他们对于韩国的危害虽小,但却无处不在,权衡轻重,一时间,周清似乎知晓了什么。

“那里是……白甲军,皑皑血衣候!”

心中刚升起这个念头,下一刻,灵觉有感,便是将目光投向紫兰轩窗外,那里可以直达新郑东城重臣区域,泛着青色玄光的眼眸扫视过去。

一支雄伟、精悍的军队正在城区宽阔的主干道上行走,骑兵开道,步兵跟随,前进有序,整齐划一,均一袭银白铠甲,手持银光长矛,步伐稳健,杀伐之气环绕。

明显是一支刚从激烈的战场上归来的军队,绵长的道路之上,一股无形的威慑力荡漾开来,在队伍的正中央,一驾奢华、巨大的马车由四匹毛发皆白的骏马徐徐牵引。

整齐无比的马蹄声,铿锵有力,震耳欲聋,虚空骄阳的照耀下,尘烟如奔腾的浪花,一波接一波的向着街道两侧翻滚而来。

旌旗在风中猎猎抖动,其上的图案看上去像一只古怪的血蝙蝠,烈马低声嘶鸣,马背上的兵士身披如雪银甲,阳光映照,更是闪烁夺目之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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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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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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