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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四章 巨阙

“如若真被文信候麾下门客与关东列国敌秦者密谋窃葬之,秦廷礼仪不存,秦国颜面大失,大王亲政不足一年,国政根基尚未稳固。”顶点小说

“朝野之中仍有文信候旧时之人,今听玄清大师带来的这则消息,必须给予那些人以惩戒,否则秦国何以立足于天下!”

与国尉蒙武一同前来的还有掌秦国礼仪的上卿奉常赢铭,虽然自己实权不重,但亦是知晓玄清子大师带来这则消息的影响。

一如廷尉所言,吕不韦之事延伸到现在,已经不仅仅是吕不韦自己的事情,而是影响整个秦国国政的事情,百年来,这等事情,还是第一遭。

在此之前,秦国大臣贵胄客死山东者不可胜数。秦国每次都是依照法度处置,何以山东人士没有过任何异议?赢铭掌秦国礼仪,很熟悉国史,清楚地记得赢秦族中的一件事。

当年昭襄先王立的第一个太子,奉命出使魏国,吐血客死于大梁,随行副使不敢对尸身做任何处置,立即飞报咸阳。

那时候,山东六国朝野非但没有咒骂秦国,反倒是一口声的赞颂:秦国之法,明死因,消隐患,防冤杀,开葬礼之先河,当为天下仿效矣!

这次,吕不韦尸身搁置得几日,如何突然便成了不能容忍的罪孽?数千门客、关东士商与列国官府是针对葬礼还是秦国?若是旁个大臣客死洛阳而依法处置,关东诸侯会有如此大动静么?

其中奥秘不言自明,是可忍,孰不可忍!

“那些人既然想要窃葬文信候,蒙武这就从城外调集精兵,守卫文信候府,让他们一个都别想进来,文信候身后之事当由秦国主办,关他们何事!”

国尉蒙武很快便是思衬出一个决断,单手扶着腰间的长剑,左右看了一眼,快速而道,无论如何,在王书没有到达洛阳之时,那些人别想有进一步的动作。

“此法……颇为可行!”

以城外驻扎的秦国精兵,足以威慑城内的诸多门客与百家之人,只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门客也就罢了,关键若是那些百家之人、关东列国游侠出手,就是略有麻烦。

念及此,廷尉赢腾的目光不由得落在护国法师玄清子的身上,那些肆意扰乱的人中虽有诸子百家的大量人手,但他们也有诸子百家的高手存在。

语落,一侧的奉常也是颔首以对。

“道曰;将欲取之,必固与之。”

“昔日蕲年宫中,如果大王也是这般调集重兵封镇雍城,那么,长信侯此刻估计还活的好好的,朝纲仍旧乱糟糟的。”

“秦国法制,后发而至,蒙武将军之法虽妙,但未伤及根本,纵然待王书而至,可以处理文信候后事,又能如何?”

关东列国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借助文信候吕不韦之事发难,无怪乎秦王初亲政,根基未稳,文信候一脉势力犹存,倘若可以煽动秦国内部的扰乱,无论是一个什么情况,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

依国尉蒙武之法,损失的只有秦国,若成,秦国礼仪不存,大义不存,流言未灭,滚荡诸夏,对于秦国一天下大势可是不妙。

身躯悠然的从座位上而起,言语微落,迎着诸人的目光看将过去。既然做的事情,那就应该有一定的代价,必须有一定的代价。

“大师之言,是要……实则虚之,虚则实之!”

大师之语虽略有冒险,但既然如此之言,想必有一定的把握,而且若能够在洛阳之中好好的震慑一番关东列国之人,也是功劳一件。

思忖一二,国尉蒙武面上意动,轻轻探问一声,面上奇异之色忽闪。

******

“荀师在《礼论》一篇中有言,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谓之野。”

“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谓之瘠。送葬者不哀不敬,近于禽兽矣!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终始一也!”

“秦国如此怠慢文信候,如此怠慢死者,数百年来,从未有过之事,西陲蛮夷虎狼之国,尊商君之法,刻薄寡恩,人性尽灭!”

洛阳城中的一处僻静庭院之内,其内数百人汇聚一起,衣着服饰各异,观其行,乃是国度不同,风俗不同,然则,今日聚集于此的目的却是一样。

那就是窃葬文信候!

庭院中,近半都是文信候往昔门客,其余者则是与文信候交好的商贾,以及关东列国之人和百家之人,商讨数日,收拢各方信息,予以今夜动手。

“秦王先是兵杀异母弟成嬌,后诛杀假父,虐杀两弟,囚禁生母,而今更逼杀仲父,其性情之冷漠亘古罕见,若等王书降临,只怕文信候更加受辱,更是不得善终。”

“十多年来,文信候于秦国助力多矣,但秦王却丝毫不念旧情。我等受益文信候多矣,为今之时,能够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一门客朗声而语,拱手而拜四方,遍数历年来秦王政所行恶端,神情之上满是愤怒,文信候都已经被罢黜相邦之位了,而秦王政还不放过侯爷,真是禽兽也。

看着从诸夏各地前来的有识之士,面上更是掠过一丝激动,文信候终究名传诸夏,其人虽死,仍旧有这般多的人愿意助力。

“诸位请放心,一切都已经安排完毕,堪舆家之人已经在北邙区域寻了一处上佳之地,只可惜秦王残暴,未能风光下葬文信候也。”

“文信候府内的一切也都安排完毕,府内诸人愿意出力,今夜子时便可内外联手,将文信候的尸身窃出,葬于北邙之中。”

随其后,一位游侠剑客打扮的青年男子踏步而出,对着四周诸人亦是一礼,俊朗的面容上多了数道疤痕,长发略显凌乱,虽如此,更显威猛霸道。

言语缓缓,行动有序,细致的安排着这一切,迎着诸人的目光,神情闪过一丝悲痛,见状,周围亦有人在此轻声哭泣。

“我等人数虽不少,但秦国国尉蒙武亲至洛阳,城外有精兵守护,昨日更是增派了一个百人队守卫文信候府,秦军勇猛列国皆知。”

“三川郡虽处边界,然而仍旧在秦国的管辖之中,诸位百家好手未敢大意也!”

文信侯吕不韦麾下门客中,有较为领头的,为之出列,对着那些百家的游侠剑客先是一礼,而后神情悲伤而道,若非秦王无道,他们也不会出如此下策。

文信候一生操劳于秦国,却是这般一个结局,秦国实在是令人失望,纵然强大又如何,只要诸夏之民还有一丝礼仪之心,就不会允许此禽兽一天下大势。

“诸位请放心,此次闻文信候遭遇此劫难,不仅关东诸国为之愤怒,就是我等百家也是不满多矣,尤其是墨家的朋友、农家的朋友、燕赵之地的朋友。”

“文信候府内外的秦兵虽不少,若是在战场之上,或许我等避其锋芒,但在洛阳城邑之中,就不是他们的天下了。”

“如今已经是酉时,诸位还是先行一步北邙之地,整治一切,然后我等携带文信候夫妇之身前往,厚葬之,以慰文信候贤士之名!”

仍是那位发丝略有凌乱的剑客,麻衣加身,闻文信候门客之语,连忙便是挥动手掌遥指身侧一处,那里是大量百家之人、燕赵之人汇聚,尤其以墨家、农家为主,儒家中人也有不少。

虽汇聚一处,但却各有其处,墨家之人很容易分辨,黑白色的素衣玄袍加身,就是墨家弟子最为明显的装束,为首者是一位年轻人。

短发中分,色泽略有棕黄,后头扎着一个小辫,前头落下来两绺发束,身材略有些纤瘦,着天青、月白两色对开的斜襟布衣,与身后的普通墨家弟子倒是有不同。

纹理更加精致,黑色护臂加身,腰前系带长而飘逸,小腿上绑有厚重、可拆卸的铜板,脚腕上的布结和一双暗黄色的船鞋颇有特色。

手中时不时的玩耍着瞬飞轮,一道道凌厉的光芒忽闪,面上略有一丝痞性,但神情却是专注无比,迎着文信候手下门客的目光,为之轻轻一笑。

农家之人的装束更为简单,虽为初春时节,但寒气未散,多有一层层麻衣加身,看上去不过富足的农户而已,手中各自持有短刃、长剑。

为首者则是一位魁梧壮汉,在寒气凛凛的天地之间,仍旧一袭轻薄的褐色麻衣加身,方正的面容之上,满是坚毅神色,板寸的棕红色发丝看上去甚是“清爽”。

脚上穿着一双草鞋,整个人身高超过七尺,若仅仅也就罢了,但关键其身后背负的那柄大剑着实引人瞩目,剑身钝而厚重,巨大无比,通体漆黑。

仅仅是剑身的宽度都足半尺有余,长度更是几近五尺,看似庞大沉重,剑刃厚钝,但在此人的背后,却恍若寻常,不以为然。

厚重的剑身之上连有一条同样长而重的锁链,环绕在这位壮汉的身躯,牢牢的将巨剑护持,呼吸吞吐之间,狂猛的气息隐现。

对于此剑,此方庭院的中的百家之人早就观之得其名,本以为此剑尘世之间不可能有人挥舞的动,但现在却亲眼见到了。

此剑传说为数百年前的铸剑大师欧冶子为越王勾践所铸,钝重非常,非天生神力,力大无穷者不能舞之,一旦挥出威力无穷,可轻易开山裂石,有“天下至尊”之美称。

因很少有人能驾驭此剑,所以它的威力也就逐渐被世人所忘,剑谱排名落至二百之后,甚至连其——巨阙之名都不显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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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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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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