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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主角光环

冯君见状心里一动,走上前蹲下身子,细细打量那块人头大小的石头。

石头的色泽灰蒙蒙,跟河道里的石头类似,稍微有些发白,却也不算碍眼。www.

但是这个白色,让冯君看得有点亲切感,少不得拿出块破布,仔细擦拭一番。

果不其然,石头越发地白了,显出晶莹温润的光泽。

“我去,这是……玉石?”冯君激动了起来,他的胸膛急速地起伏着,目光中满是兴奋,他虽然对玉石不太了解,却也知道玉色温润。

下一刻,他就站起身,蹿到了摩托车旁,拿出了穿越必备神器——放大镜。

真的,冯君看了那么多网络小说,其中穿越题材不少,他一直很不忿各种主角对放大镜的忽视,这个玩意儿,真的是相当实惠和有用的。

放大镜可以检查水源是否洁净,也能帮着主角尽快了解当地的动植物,甚至在野外,在打火机不就手的时候,只要有太阳,它还可以充当点烟器,装个逼泡个妞啥的,十分带感。

当然,现在他要做的,是放大镜的N个用法之一,用来检验材料甚或者古玩。

冯君对玉石不甚了解,但是他知道一点,在放大镜下,看不出细小气泡的,才有可能是玉石,否则那是玻璃!

他仔细地检查了这块石头一遍,确认没有发现任何细小气泡。

不过下一刻,他就意识到一个问题,没气泡的……未必就肯定是玉石。

鹅卵石还没气泡呢,能卖几个钱?

于是他又打开包裹,在他的旧衣服里,找到了那个小小的葫芦挂坠,一百块买的那个。

挂坠的水头和质感很一般,据那瘦瘦的店主说,勉强算得上玉,可以懵那些不懂的。

冯君也不算懂,但是他懂得对比不是?

挂坠和石头相比,顿时黯然失色,用肉眼就看得出来,石头的色泽更好,细腻柔和得不是一点半点,虽然也不透明,但是那份质感,却又无比地温润和晶莹。

比挂坠好,又不是玻璃,这就……应该是玉石了吧?

冯君的心里,已经断定它是玉石了,再看看其他的鹅卵石,感觉比挂坠差远了。

不过,这个人为什么会绑着玉石死在这里呢?

他想了好一阵,才得出一个猜测:这货大概是在船上遇到抢劫了,索性带着玉石跳河了,我活不成,也不能让你们把玉石抢去!

倒是颇有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古人风范啊。

有了这么大一块玉石,冯君觉得怎么也能卖个十来八万块,虽然他认为,在地球界肯定卖不出那块红宝石的价格,但是他这次来探查的费用,就算打出来了。

当然,这也仅仅是他的猜测,未必做得了数。

有了这么一个收获,他的兴致大增,尤其是这河谷里到处都是石头,每当他发现有点异常的石头,总要停下来看一看。

然而非常不幸的是,好看的石头虽然也有,可他的直觉感告诉他,那些石头带回去,了不得能被算成“奇石”,价格很不好说,跟这块玉是没法比的。

这个认知,令他很是沮丧,不过再想一想,他又释然了,如果玉石跟大白菜一样,随处可见的话,那厮至于绑着玉石跳河吗?

然而,他心里虽然是这么想,可每每遇到瑰丽的石头,还是忍不住去琢磨一下,以至于他在第二天里,走了只有两百多里地。

不过在傍晚临近扎营的时候,他又有所获,那是一个残破的玉盒。

说残破也不准确,严格来说,是摔成了两半的玉盒,宽十四五厘米,长有二十四五厘米,高差不多六七厘米,璧厚有一厘米左右。

可惜的是盒盖不知了去向,盒子断为两截,碴口并不光滑——这是玉石的特点,但是断碴凑在一起,又是严丝合缝。

玉盒的玉质,跟他捡到的玉石有点类似,不过稍微带点青色。

最令冯君开心的是,盒子上面有明显的人工加工过的痕迹,这就令他确定,此物必然是玉石,否则的话,谁吃饱了撑的,把石头雕刻成这样?

盒子摔坏了,这很可惜,但是冯君一点都不在意,半个盒子也能雕刻出不少小物件。

说得更直白一点,如果盒子真没摔坏的话,没准会在现实世界卖出一个天价。

这一点都不符合他低调发财的打算。

肯定有人会想,谁吃傻逼了,拿这么好的玉雕成了盒子?

冯君更担心有人琢磨,这盒子本身就已经很拽了,那么,这样的盒子里面装的东西,会逆天到什么样的程度?

于是问题就来了……盒子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这两截盒子,因为能确定是玉的,冯君基本上能估出一个价格,毕竟他刚去过古玩店。

最少三万起,卖到三十万也正常——好吧,冯君还是不懂玉,他只能确定这么大范围。

当然,他也有点好奇,盒子里曾经装过什么东西,然而,好奇也就只有那么一点点。

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他做人并不好高骛远。

他的心里很清楚,惦记某些不该惦记的东西,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天色已晚,冯君支起帐篷,匆匆地吃了点东西,他是如此地兴奋,吃饭都把玩着玉盒。

他把玩了此物两个多小时,最终心一横:有了这个东西,我这次就不用回仓库了。

没错,他改主意了,此前他要回到仓库,那是因为太穷,舍不得丢掉那点东西,事实上,他还琢磨着等出了空间之后,抽个时间去一趟外地,卖掉一辆改装的摩托车。

来历不明的东西,肯定卖不起价钱,但是有总比没有强,他也实在太穷了,进货的钱都只有万把块——这点本钱,何时才能发家致富?

眼下一个残破的玉盒在手,又有一块疑似玉石的石头,他完全没有必要再过得那么紧巴巴的,骑摩托车往回返,也是要花时间和精力的,有这时间,倒不如多充一次电,多做点买卖。

冯君做事并不迂腐,他不但有主见,逻辑思维也清晰,同时还具备相当的执行力,属于典型的行动派,那么……就改变计划。

不过遗憾的是,他的好运气,好像就在这一天用光了。

在接下来的三天里,他一无所获。

为了多带一些物资出空间换钱,他甚至捡拾了几块看起来有点意思的奇石,哪怕他对奇石的了解,比玉石还少很多——没办法,谁让他缺钱呢?见到就不能放过,蚊子也是肉。

到了这天晚上,食水就不多了,冯君决定再探查两天,然后直接退出空间。

接下来的路上,他也不用再搞那些物资补给点了——最多两天的路程,下一次来,他会再建一个仓库的,这一段空白,倒也不算什么。

第二天傍晚,有好消息传来,他终于走出了河谷,前方的山脉明显地少了,爬上个山头看一眼,隐约可以看到平原。

冯君暗暗地给自己点个赞:哥们儿这规划,改得也是没得说了,距离山谷出口一天多的路程,硬是没有补给站,那么,就能最大程度地保守自己的秘密。

次日,他没有着急启程,而是拿出三瓶矿泉水,很奢侈地洗了一个头,还洗了把脸,然后才开始了最后一天的探查。

然而,今天的探查比较失败,他行驶了一个多小时,猛地看到前方烟尘大起,还有剧烈的轰响,于是立刻一个急刹,将摩托车熄掉火,轻手轻脚推到一片大石头当中。

这个热闹,他不可能不看,于是小心地爬上一个山头,拿出了望远镜张望。

他的一身装备里,只有望远镜可以确定是正品,八八式军用望远镜,12*42的,二手货,他只用了三百元,但是保养得很好,效果也极佳。

然而,当他看清楚对战双方的时候,也忍不住咧一下嘴,“卧槽,这尼玛……孙大圣?莫非我进入了西游空间?”

他是在吐槽,不过他真的是非常惊讶,因为前方大战的双方都不是人,是一只猩猩和一只刺猬状的动物。

猩猩极为高大,怕不有四五丈高,手里拎着一棵大树干,就像拎着一根棍子一样,向刺猬没头没脑地打去。

刺猬也不小,足有一丈七八高,缩成团在地上滚来滚去,躲避着对方的攻击。

然而它并不是毫无还手之力,滚动期间,它竖起的长刺,偶尔会直接激射出去,速度奇快。

猩猩对它这一手很忌惮,跳来跳去地躲闪长刺,但是同时,它又用树干阻拦着对方,防止其逃逸。

刺猬还有别的手段,滚着滚着,它的身体猛地从地面上弹起,满是长刺的身躯,会硬生生地撞向对手。

它拍击地面的动静很大,可以想像其力道有多么恐怖。

猩猩的肩头扎着一根刺,额头也是血糊糊一片,看起来也吃了不小的亏。

冯君津津有味看了半个多小时,看到双方的动作越来越慢,最初的震撼过后,也逐渐转化为期待,呼吸忍不住急促了起来。

莫非我能遇到传说中的两败俱伤?然后渔翁得利?

在网络小说里,这样的桥段,绝壁的主角光环啊!

我十分想念赵忠祥……错了,我十分感谢作者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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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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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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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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