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鸡犹豫一下,才硬着头皮回答,“洪哥,这家伙以前是鸿捷的小弟。”
“张卫红的鸿捷?”洪哥的眉头微微一皱,然后侧头向巷子口看一眼,慢条斯理地发话,“算了,没时间了,打晕带走。”
他嘴上说的是没时间了,但是动作却很悠闲,一看就知道是经历过大事心理素质极好的主儿。
刘树明早就忍不住了,听到洪哥发话,走上前冲着冯君就是一个耳光。
要不说他被人小看呢?丫是真的没出息,长得五大三粗的,看起来也很能打,打人竟然是用耳光,真有点高中生的感觉。
冯君却是身子一闪,从身后掣出一根大拇指粗的螺纹钢,狠狠地砸了下去。
“嗵”的一声闷响,刘树明的身子晃一晃,整个人软绵绵地躺在了地上。
公鸡见状,顿时就愣住了,他们这边不算那个跟踪的学生,也有七个壮汉,哪里想得到,对方被堵在了死胡同里,竟然还敢反抗?
而且,他也真的想不到,对方怎么跟变戏法一般,变出一根尺半长的螺纹钢来。
然而非常不幸的是,他会发愣,冯君却不会。
冯君身子往前一蹿,手里的螺纹钢当头就砸了下去。
公鸡倒也不算太无能,他手上戴着指虎,虽然他知道,指虎硬架螺纹钢,自己的手要吃大苦头了,但是也不能任由对方砸下来不是?
他身子一侧,让开当头的位置,抬手一拳,击向螺纹钢,这是侧面击打,能有效地保护他的手指,如果运气足够好的话,可能手指只是肿胀几天。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冯君手里的螺纹钢,诡异地划过一道弧线,重重地击打在他的大腿上,他顿时就是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冯君在变招的时候,因为身子前倾,重心降低了,正正地让过一个小混混扔过来的刀子,几乎在同时,他一抬腿,踹翻了一个混混。顶点小说
洪哥一行人见状,有点傻眼,他们这次出来,没想到点子有这么扎手。
所以他们出来,就没带什么家伙,最多就是几把小刀子,别说喷子了,就连砍刀也不合适带。
可是他们哪里想得到,对方竟然随身带着近两尺长的螺纹钢?
螺纹钢用来打架,真的是非常合适的,除了有点硌手之外,就没别的缺点了,哪怕是对上砍刀,只要招架得当,螺纹钢也是稳占上风。
就像刚才那个小混混,看到冯君手持螺纹钢,知道手里的小刀没用,不容易近身,直接就投掷了出来。
而冯君表现出的战斗力,也是相当地爆表,当场就报废了两个,放翻一个。
洪哥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虽然有点惊讶,却也不慌张,他一摆手,“压住他。”
这就是要用人肉沙包了,不管在什么时候,这都是群殴的有效手段,就连警方抓犯人,也最喜欢使用这一招。
对方手里虽然有螺纹钢,但也只是钝器,拼着捱上一下,架住胳膊的话,有再大的力气也是白扯。
三名混混身子一纵,就扑了上去,其中一个手里有小刀,都没有抽出来。
然而,他们扑上去得快,退回来得更快,有人大叫一声,直接身子向后跌去,浑身颤抖不已。
冯君左手持螺纹钢,右手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拽出了一把电击枪。
电击枪出现得是如此诡异,直接放翻了两个混混、
随着嗞啦啦的轻响,蓝色的电弧在电击枪的前方不住地流淌着,在昏暗的小巷里,显得格外的耀眼。
“尼玛,”洪哥的嘴角抽动一下,这货准备得倒还真是全啊,除了打架必备的螺纹钢,竟然还有电击枪?
不过这个时候,他依旧没有慌张,只是冷哼一声,“小子,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不等他说完,冯君已经笔直地冲了过来,抬脚就是一个侧踹。
洪哥的身手不算太好,他在江湖上能出人头地,主要靠的是心狠手辣。
不过这种档次的侧踹,他还是躲得开的。
然而,他刚躲开侧踹,不成想对方的腿划过一个诡异的弧度,直接变成了横扫。、
然后,他的胯骨就被扫中了,只觉得一阵大力传来,他忍不住向旁边踉跄两步,差点摔倒。
可是不等他稳住身形,就看到一个黑乎乎的物体向面门撞来。
这一次,他再也躲不开了,迎面被冯君狠狠地踹了一脚,口鼻中顿时冒出了鲜血。
“尼玛,这人的身手真的很诡异!”他头晕脑胀地想着。
等他稍微清醒一点,四下一看,好悬哭出声来,除了他之外,剩余的六人统统被打倒在地。
就在这时,巷子外传来了警笛声,一辆流动警车已经开了过来,正正地堵住了巷子。
这下可好,大家都跑不了啦。
洪哥其实不愿意跟警方打照面,因为他身上有案底,虽然他现在靠着的老板,在郑阳吃得比较开,可是老板出面捞人,也是要花费人情的。
两名警察下车一看,马上就认出了人,“公鸡……你们这是做什么?”
“哎呦,”公鸡躺在地上,抱着大腿撕心裂肺地叫,“我的腿……我的腿断了。”
另一个警察见洪哥想溜,用手指一指,“站住了,我看你很眼熟。”
洪哥一抹口鼻上的鲜血,满不在乎地回答,“我只是恰巧路过,这儿的事跟我无关。”
“尼玛,”警察气得笑了,“当警察这么多年,我第一次看到这么悲壮的路过……我警告你,老实点!”
不多时,又有一辆警车赶到,大家上前检查一下,发现公鸡的腿骨确实可能是骨折了,还有一个家伙,甚至可能颅骨被打得骨折了。
伤者先送医院,这个不用说,然后警察们现场调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洪哥他们肯定不敢说是为了调查雷管,这东西是忌讳,不能沾,所以就一口咬定,说他们几个人路过巷子,进来小便,却被对方攻击了。
这话就算哄鬼,鬼也不肯信,警察们当然知道,里面别有文章,“他一个人,攻击你们七个大男人……你当我们警察都是白痴?”
结果混混们一口咬定,事实就是这样。
警察一指冯君,“来,你来说……对了,那个袋子里是什么?”
“袋子里啊,就是一些石头啥的,”冯君一摊双手,很坦荡地回答。
警察们当然不肯信,于是上前打开袋子,又用强光手电照一照。
看到一个检查的警察嘴里叼着烟,洪哥等人下意识地后退两步——会炸的。
警察们翻看一下袋子,发现确实是一些石头和泥土,就暂时将此事放在一边,出声问冯君,“他们为什么堵住你?”
“他们说,打劫,”冯君双手往裤子口袋里一伸。
一个警察马上抬手一指,另一只手就伸向腰间,“别动,你要干什么?”
冯君马上举起了双手,冲着裤子口袋努一努嘴,“我口袋里有四万块钱。”
一个警察走上前,抬手拍一拍他的裤子,感觉确实是厚厚的一沓,于是嘴巴一努,“拿出来。”
冯君再次双手插兜,取出了四叠红彤彤的钞票。
几个警察交换一下眼神,现在这社会,四万块钱不算太多,大部分人家都能拿得出来,但是随身携带四万块钱,那就很了不得啦。
一个警察出声发问,“你带这么多钱干什么?”
“很多吗?”冯君看他一眼,“不多吧?”
警察被噎了一个半死,尼玛,我们问的是啥,你回答的是啥?
又一名警察冷哼一声,“好了,我们知道你有钱,不用显摆,就是问你,随身带这么多钱要做什么?”
冯君还是一摊双手,笑嘻嘻地回答,“我真没觉得这点钱很多啊。”
这位警察顿时呛了,“你钱很多是吧?有多少钱?三个亿,还是五个亿?”
其他警察冷笑了起来,趁三五个亿的主儿,绝对不会眼前这般模样。
“没多少,”冯君嬉皮笑脸地回答,然后一扬手机,“股市上有两百多万。”
他这不是显摆,亮出身家也只是为了震慑他人——这年头,有钱人通常都不好招惹。
这位警察闻言,不屑地冷笑一声,“两百多万?我还当是亿万富翁呢。”
话虽然不好听,但是这位没有再出声——他这句话,不过是打击一下对方的气焰。
能放两百多万进股市,真的不少了。
另一个警察淡淡地发问,“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是打算抢你的钱?”
“这我可不知道,也许是吧,他们喊了抢劫,,”冯君一摊双手,有点无奈地看着对方,“这得你们来判断。”
他将四万块钱塞进口袋,肯定是想往对方的头上扣罪名,不过很多时候,做事要适可而止,他自作主张定了罪名,警察们可不就没事做了?
关键是乱扣帽子的话,很容易引起警方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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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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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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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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