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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五章 出尘期?

果然,能被称之为天师的,就没一个好相与的。

冯君见到唐文姬这么说,也不想再打什么马虎眼——身为男人,总不能比女人更扭捏。

所以他很干脆地发话,“我其实对茅山的某些符箓,很有一些兴趣……是为了研究。”

这个回答,在唐文姬的设想之内,她点点头,“嗯,然后呢?”

冯君又拿起一根烟来点燃,“你可能怀疑,这个祖牌不是储物法器,但是我可以证明它是,然后帮你们取出一些东西……也可以再存进去一些,但是我不能白帮。”

唐文姬听到这里,终于能长出一口气了——你总算把你的要求提出来了。

说实话,她一直担心的,是对方看不上茅山这点东西,只要对方有所求,那么这个事情就有得商量。

这么说起来,似乎茅山有点灭自家威风,好歹也是上清嫡脉,居然会担心对方瞧不起?

但事实上还真是这样,茅山确实有自己的骄傲,不会接受别人的冒犯,然而,做为入世的道家,他们要考虑的不止是骄傲,他们还要考虑生存和发展。

如果茅山坚决不容许别人冒犯自家骄傲的话,龙凤山的子孙庙被称为天师,他们只能被人称为小天师,这口气怎么可能咽得下去?

不考虑世俗因素,他们直接就打上龙凤山去了,其后道统的存续,估计也就只能GG了……

而眼下,茅山小天师面对的冯君,毫无疑问也不是个善碴,那么这上清嫡脉的话,也就不用再提了,求人帮忙,总不能自己一直端着。

对方肯出手,她已经相当满足了,提要求更是在情理之中。

唐文姬很明显地思索了一下,然后点点头,“道友之间互通有无,是应有之意,这个我能应允下来,不过有一事要说在前面……若是我茅山的根本法门,却是不能任由前辈观看。”

冯君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要求还算合理,不过你茅山根本法门……有哪几样?”

唐文姬顿时语塞,良久才叹口气,“我茅山一脉发展到今天……法门,缺失甚多。”

冯君闻言,也郁闷地叹口气,这是完全能想像得到的。

虽然末法时代灵气凋敝,天才地宝也匮乏了,但是茅山终究是出现过炼气修士,传承完整的话,不会数百年出不来一个炼气期修者——天才虽然少见,但不可能断绝。

所以可能性最大的是:茅山的传承不完整了。

至于说毁于哪里?这个可能性就太多了,或者是刀兵战火,或者是道佛之争,甚或者毁于天灾……他也没兴趣去了解。

所以他退而求其次,“这样吧,取出东西之后,咱们凭心而论,可以给我观看和抄录的,你不要阻拦就是。”

他这要求已经很大度了,以唐文姬的决断能力,很干脆地点头,“好的,不过此事我需要先向父亲汇报一声,还望前辈海涵。”

“哼,”冯君没好气地一摆手,也懒得说话——本来就该你父亲亲自来的,结果他派了你过来,这不是耽误时间吗?

总算是这个美女道士能做了相当的主,他才没有发作,否则的话,他真是有翻脸的心思。

唐文姬给她父亲打电话,结果对方不接电话,发微信也没反应——唐天师有微信,但一般不怎么使用,就连他的威信公众号,也是小徒弟在打理。

不过还好,老唐居然回了一条短信,“开会呢,有要紧事?”

他知道小女儿去郑阳,是替自己谈判去了,也明白事情不会小,但是……真那么重要吗?

唐文姬输了一行字回复,“冯前辈断定,祖牌为储物法器,我想让他帮着取出其中资源。”

某省zheng府的会场内,前排一名高冠道人猛地站了起来,“咣当”一声,差点掀翻了桌子,桌子上的茶杯却是被打翻了。

这道人须发皆白,但是皮肤色泽极好,面如冠玉,一看就是书本上描述的那种有道高人,很容易让人心生信赖。

唐王孙歉意地冲主席台笑一笑,手捂着肚子,快步走出了会场——这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但是上厕所还是没人管的。

唐天师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这一刻他心潮澎湃,不是吧,祖牌竟然会是储物法器?

身为一脉的执掌,他知道的消息,比唐文姬还要多,那位中兴祖师是什么性情,做过些什么事,最后又是怎么陨落的,他都相当清楚。

甚至前几任掌脉里,就有人提出了猜测,祖牌上很多花纹,会不会死祖师留下的藏宝图呢?中兴祖师真的很在意茅山的传承,以其修为,也有能力为茅山留下后手。

所以这个祖牌是储物法器,也符合唐王孙对中兴祖师的定义。

站在会场门口,唐王孙压低了声音打电话,再三交代唐文姬,一定要等到他到场,才能请对方开启储物法器。

唐天师今年六十九了,年轻时也是风流倜傥的小道士一枚,修为高深,所以娶过六个老婆,亲生子女十一个,这个小女儿是他最宠爱的。

但是这一次,他难得地声色俱厉地发话,“中午我赶不过去,国家宗jiao局的领导在,下午会议一结束我就走,去了郑阳可以待两个小时,然后连夜上京城……必须得等到我去!”

身为茅山掌脉,如此大事,他怎么能不在场呢?

唐文姬无奈地发话,“老爸,不是我不给你面子,问题是,冯前辈他们都已经把摄像机架好了……你能保证他不恼火吗?那可是大修士!”

唐王孙顿时就像是被浇了一盆凉水,是啊,那可是不把中兴祖师放在眼里的大修士。

他很清楚,中兴祖师是正儿八经的炼气修士,具体是什么境界……起码炼气初阶的巅峰,有极大的可能是炼气中阶。

反正在那个时代,他是道家诸脉之中,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

洛华庄园主人能使用储物法器,起码也是炼气期修为,人家还敢不把中兴祖师放在眼里,证明有可能是出尘期。

至于说传说中的金丹期?唐王孙认为这不可能,一千多年前,道佛两家诸多支脉,就一致断言:世上再无金丹期。

然而,就算人家不是金丹期,只要是出尘期,也有资格横扫整个华夏的修行界了。

——事实上,炼气初阶巅峰就基本够用了,如若不然,当初的中兴祖师又怎么可能凭借个人之力,重振茅山的辉煌?

想明白这个因果,他也只能颓然地叹口气,“文姬,你可以跟他好好商量一下嘛。”

“没法好好商量,”唐文姬也叹口气,“老爸你知道不?人家是等你来的,见到来的是我,黑着脸差点没让我进门,你可把我害苦了,我还得陪着笑脸——关键是人家有那实力。”

你还真好意思抱怨!唐王孙也有点生气,“我让你穿得正式一点再去,你说你穿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唐天师知道,自己的女儿是那种惊才绝艳类型的,小小年纪已经达到了“内视”修为,但正是因为走得太顺了,又是天师的女儿,她在茅山几乎看不起任何人。

至于说不穿道袍,还把头发染得乱七八糟,又骑着摩托飙车,也是她叛逆心理的一种表现,同时不无炫耀之意——修道这点事,我随随便便就做了,还有时间玩别的。

别看我打扮成这样,茅山有需要了,还得我来办事。

唐文姬之所以这副打扮出现在洛华庄园,那也是因为她觉得,自己能轻轻松松地解决了洛华的事——她也知道冯君是亿万富翁,但是她认为,自己没有必要穿上道袍去见此人。

听到老爸的呵斥,唐文姬也有点不好意思,这一点上,她确实是失策了,但是她并不认为,自己穿一身道袍,就能让冯君另眼相看——山门外等着十几个穿道袍的呢。

其实,因为长期处在这种状态中,她觉得自己更擅长类似的错位处理。

所以她还是回答,“老爸,你才是掌脉天师,我只是你的女儿,这是最根本的问题,是对人家的不尊重……这跟我身上是什么装束无关。”

唐王孙被顶得哑口无言,心说我也是有正经事,能去的话,我怎么会不去?

然而,他被这个小女儿顶,也早就习惯了,所以他只能退而求其次,“那你们商量着来吧,不过……什么东西能让他看,什么东西不能让他看,这个一定要我来拍板。”

这个要求其实也不地道,合着你不来,从储物法器里取出来的东西就不能动?

但是唐文姬处理这种场面,就轻车熟路了,她含含糊糊地回答,“这是当然的,您记得快点赶来就是了。”

其实她早就想好了,只要她能做主的,马上就可以处理,才不会等老爸的吩咐。

这也是她的惯例了,凡是她负责的事情,先斩后奏是常态,哪怕有少许的不合适,大不了挨老爸一顿骂而已——反正我已经做了。

也正是因为她有这种担当,她才会以非主流的形象,在茅山弟子中拥有这么高的威望。

没错,小天师可不只是靠修为服人的!

放下电话之后,她有点期待:祖牌里面会有些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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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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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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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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