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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九章 庄家山洞

冯君在王屋山,一呆就是三天,而且就待在原地。

昆仑原本想跟着他,在王屋找补一下,见他停在当地,在当天就离开了。

王屋倒是有人想待在旁边,看一看他是怎么操作的,不过最终田执掌拿定主意了,“这种事看不如不看,省得闹心……没准还犯忌讳。”

三天之后,冯君直接带着两人一蝶离开,根本没有跟王屋打招呼。

远处负责监视的王屋弟子发现了这一幕,赶紧通知上面。

田执掌带着一干人赶来,路上的时候,郑经主忍不住抱怨,“说走就走,洛华庄园这谱儿也太大了,简直要赶上昆仑了。”

北河道人幽幽地发话,“他们已经赶上昆仑了吧?”

郑经主顿时就无语了。

不过在抵达目的地,做了一番检测之后,北河愕然发现,“大阵的效果……更强了?”

田执掌是武修,对这些不是特别了解,但他还是从话里抓住了重点,“也就是说,冯君真的会改变地脉?”

郑经主和北河道长对视一眼,谁也无心说话。

良久,北河道长才点点头,艰涩地发话,“恐怕……还真是这样。”

这次洛华庄园跟昆仑一战,因为消息被封锁了,外面人不怎么知情,但是茅山、麻姑山、四明山等洞天,纷纷来打听——这几家都是跟洛华走得比较近的。

不过冯君这次又抢了一件法器,也实在不好意思刺激大家了,只是含糊地表示,经过我们的努力,终于让昆仑意识到他们做得不对。

至于这句话之后的深意,相信大家都懂的。

冯君抢回来的剑气葫芦,深得徒弟们的喜爱,张采歆就看上了它,表示说等我炼气期了,我也不要捆仙绳,就要这个葫芦。

唐文姬还不算冯君的徒弟,但是做为他的女人,她也喜欢这个葫芦,并且希望在自己以武入道之后,能得到这个葫芦做为嘉奖。

红姐则是看上了山河印,做为一个社会性比较强的主儿,她有强烈的掌控欲望。

倒是好风景比较喜欢无情索,不过冯君心里有点纳闷:在此之前,也没有发现她有喜欢绑缚的倾向呀。

倒是四个男徒弟,反应比较正常一点,因为全都是武修,所以他们更在意冯君所说的灵兵和宝兵,男人嘛,骨子里或多或少都有一点暴力倾向。

其实他们也不是不喜欢法器,可是冯君已经跟他们讲明白了,武修入了先天才可能修道,所以……羡慕也是没有用的,先老老实实地在武修的路子上发展吧。

唯一例外的是花花,它又想用捆仙绳,又想用剑气葫芦,甚至还想用山河印。

只有光阴梭,是它不感兴趣的——它自己就会飞。

它生出这样的念头,实在正常得很,因为洛华庄园里除了冯君,只有它能操控这些法器——它甚至并不认为,自己是在争夺法器,它只是觉得,我这么做能帮助冯君。

当然,它也没有全部霸占这些法器的意思,有人能掌控法器了,它就会让出一件来。

事实上,它这承诺,也未必就没有私心,现在看来,以洛华庄园这些人的修炼进度,除了张采歆能比较快速地晋阶炼气期,其他人……还真的不好说。

相较红姐和好风景的修炼速度,似乎唐文姬有可能会更早一步晋阶先天,当然……嘎子的进度似乎也不慢。

其实在冯君回来的第三天,嘎子就开始闭关冲击中阶武师。

嘎子这次是伤势刚刚痊愈,按说积淀一下再冲击中阶比较合适,不过他自己觉得没有问题,冯君也不好阻拦。

用嘎子的话说就是,君哥出去一趟回来了,短期内应该不会再离开,他正好趁着庄园里人多,抓紧时间闭关。

不过冯君心里清楚,嘎子是受了小天师的刺激了,他自己亲口说的——“君哥,咱哥们儿不能输给一个娘们,不能给你丢脸啊。”

简而言之,这算是一个良好的、相互促进的竞争。

其实竞争不仅仅来自内部,还有外部的——嘎子闭关的第三天,庄昊云来了。

他的儿子庄泽生已经彻底好了,离开了洛华庄园,但是庄泽生希望能在庄园里修炼。

庄昊云原本是想带着冯君进入自家那个山洞的,指望在里面淘换一点好东西,如果真能找到的话,就可以想办法让儿子拜入庄园了。

一开始他跟家族里沟通得不是很通畅,紧接着就到了冬天,大雪封山,想进都进不去了。

等到开春之后,当地zheng府又组织了一场春季封山的活动,阻止人们春游和扫墓,主要是担心引起山火,其次也是保护飞禽走兽,毕竟春季是交配和生产的季节。

所以直到这五月下旬,封山令才停止了,庄昊云马上来请冯君入平阳。

冯君对于收庄泽生为徒,兴趣不是很大,但是他很清楚庄昊云有多么缠人,与此同时,他对传说中的蒙地庄家,兴趣相当浓厚,毕竟是能写出《逍遥游》的大人物啊。

于是他通知庄园里的人一声,就跟着庄昊云离开了。

不止一个人想跟着他走,但是冯君都拒绝了,毕竟大家才从暹罗回来,耽误了不短的时间,都该好好修炼一番,而嘎子又正值闭关冲阶的时候,庄园里也该保持足够的人手。

不过最终,还是有一个人跟着他走了——是唐文姬。

小天师才晋阶不久,处于稳固境界的阶段,不需要着急回茅山。

茅山一脉原本就是入世的,在名山大川游历,也算是修行。

而且她初尝练瑜伽的滋味,正是食髓知味的时节。

冯君愿意带着她,是觉得她具备庄园里很多人不具备的素质——敢亲手杀人。

庄园里的能人很多,这就不用说了,杨玉欣、红姐甚至徐雷刚和王海峰,动一动嘴皮子,也能让人生不如死甚至直接肉体毁灭,但是敢亲自动手杀人的,估计也只有高强和嘎子。

而唐文姬敢用冷兵器杀人,这样的素质在现代社会里相当难得,她甚至胜过了大部分男人。

而且冯君跟她练瑜伽的时间不长,很多姿势没有解锁,也有不少的新鲜感。

三人乘坐的是一辆晋地牌照的大奔。

现在庄园里的车数量不少,杨玉欣从京城仓库带来的两辆车,一辆大奔一辆Q7,现在也放在庄园里,方便大家使用。

但是既然要入平阳,还是使用晋地牌照的车比较好一点,不会那么扎眼。

车入郑阳市,看到满大街的大白腿,冯君这才意识到——不知不觉间,夏天已经到了。

晋地要比伏牛更靠北,但是车到平阳,看到的也是满街的大白腿。

庄家在平阳市区有宅院,在县里和镇子上也有宅院,不过庄昊云还是把车开到了村子里。

村子就在山脚下,大概有七八百人的一个小村子,里面有三分之一的人姓庄,还有王、李两个大姓,不过毫无疑问,庄家在这里最强势。

庄家人大部分都在村子的北边,庄昊云的家也在这里。

庄家有本事的人不少,他算是其中之一,所以小院里起了一栋三层楼,装修得相当不错。

相较硕大的院子,里面住的人就有点可怜,除了庄昊云一家三口,就是他一个远房的庄姓小妹子,以及他妻子家的一个表叔——老头年纪已经大了,在这里养老。

事实上,庄昊云的妻儿一般都不在这里住,而是住在县城里,也就是大师今天来,他俩来老宅院子里接待。

庄昊云有心摆一桌丰盛的接风宴,不过冯君拒绝了——我来你家不是为了这个。

三人随便吃了点东西,在院子里休息一阵,庄泽生看着唐文姬,眼中是满满的羡慕。

他的身体已经大好了,所以不能在洛华庄园呆着了,不过他可是清楚地记得,自己在洛华庄园的时候,小天师可也是外人,甚至一度还跟庄园敌对过。

可是现在,他已经离开了庄园,她却似乎已经……成为了庄园的一份子?

这让他心里相当地郁闷——为什么别人都可以,我就不行呢?

三人在院子里休息到了下午三点,庄昊云才带着两人进山。

这里距离那个山洞,差不多有三十里地,为了防止别的庄姓人发现,此刻进山才是最合适的,大家都只会认为,他是带了两个朋友,随便在山上转一转。

庄昊云甚至扛了一把猎枪,让大家以为他是去带人打猎的。

此地早就禁猎了,甚至猎枪的存在都是违法的,但是山边的小村子,原本就不容易监管,再加上庄家的强势,进山打几只野鸡和兔子,又算多大点事?

庄昊云一边往山里走,一边不无自得地夸耀,“说实话,平阳这边能打猎的山也不多,大部分山都被煤矿污染了,我们这里是少见的山清水秀。”

唐文姬是一路坐车过来的,对平阳糟糕的空气印象极深,闻言她好奇地问一句,“就是说这一片山里,没有煤矿?”

“平阳的山里只要用心找,肯定是有矿的,”庄昊云傲然地回答,“不过我庄家不许在附近这么做!”

由此可见,庄家为了维护这一片,也是下了不少辛苦。

在太阳即将下山的时候,三人终于来到了距离山洞不远处,不过见到山洞的一瞬间,庄昊云的脸色就是一变——山洞里有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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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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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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