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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一章 失之桑榆

冯君的心情,真的是纠结无比,因为他发现了一件哭笑不得的事——那个石碗是件法器。

严格来说那应该不是石碗,而是庄昊云所说的……是一盏石灯。

所以他的心里,真的有种哔了狗的感觉:握草,庄昊云你在家里找来找去,给我拿去那么多烂七八糟的东西,甚至连簸箕都拿过去了,居然没有发现,家里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没发现也不打紧,为啥我一来,就迎面错过了呢?

刚才有那么一瞬间,冯君真的想出手拦下连教授,当着我的面,你们想带走一件法器?

但是最终,他自己身为讲究人,不能那么做:再好的东西,不是你的,也不能强求。

真要那么做了,跟霸道的昆仑有什么区别?

所以他心里就希望,庄昊云能把这个石碗——石灯留下来。

然而,在庄四叔的强势之下,庄昊云没有坚持,冯君也实在不合适挑唆他去折腾。

身为这个位面的大能人物,他得要脸不是?

但是因为要了脸,跟一件法器擦身而过,这一刻,他的纠结逆流成河。

听到庄昊云发问,冯君定一定神之后回答,“那个石灯是个好东西,你跟你四叔说一下,最好不要外流。”

唐文姬眉头一扬,下意识地摸一下腰间的九节鞭,“真是宝物吗?”

要不说这茅山派本身,也不是什么善碴,她下意识地就起了争夺之心。

不过她的行为,反而是更让冯君下了决心,“你看看你这样子,见到好东西就想强取豪夺,跟昆仑有什么区别吗?”

“末法时代,这也是没办法的选择,”唐文姬理直气壮地回答,而且她还掉起了书袋,“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存续都是问题的时候,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不过她还是不愿意跟昆仑相提并论,“我可没有那帮家伙狂妄,我是打算花钱买的……”

买不成估计还是要抢吧?冯君也懒得再跟她计较,而是侧头看向庄昊云,“能做到吗?”

庄昊云却是一脸蛋teng的表情,“真的是宝物?”

冯君犹豫一下,还是点头明言,“真的是宝物,当然,具体有多宝贵,还得上手试一试。”

庄昊云那蛋teng的表情,越发地明显了,“啧……怎么就偏偏晚来了一步?”

迟疑一下,他苦着脸发话,“刚才我有点惹恼四叔了,再说别的他也不会听,还会适得其反……他这人的脾气,其实挺拗的。”

唐文姬听到这话,越发地着急了,“这可是你庄家的宝物,就这么被人拿走了?”

庄昊云的脸色,真的是相当难看,他苦恼地摇摇头,“我庄家的事情……唉,一言难尽,我只能让别人打个招呼,过一阵子再跟四叔提,起码要等他消了气儿。”

唐文姬一脸嘲讽地看着他,“当初盗我茅山祖牌,你说动手也动手了,真没想到你胆子这么小。”

抢别人家的,跟抢自己家的,那是一回事吗?庄昊云无奈地翻个白眼,“问题那是我四叔呀,就算他不卖我面子,依旧是四叔,莫不成我还能弄死他?”

“你可以请我出手,”唐文姬一拍胸脯,傲然发话,“不是跟你吹牛,这两个渣渣,我分分钟搞定……让他们失足摔进山谷,或者被大石头砸中,也不是问题,就看你什么意思啦。”

天色即将黑下来了,那俩弱鸡要摸黑走好长一截山路呢。

庄昊云犹豫一下,还是摇摇头,“算了吧,谁让咱们来得晚呢?”

他做事比较不择手段,但底线还是有一些的,上一次他雇人盗茅山祖牌,是为了治好儿子,不得不那么做,这一次只是想让儿子拜师,并不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当然,他也不会轻言放弃,“咱先进去看一看吧,没准还有什么好东西……”

不过非常遗憾的是,山洞里……还真没冯君能看得上眼的东西了。

他倒是仔细观察了一下那个满是碎石头的石屋。

石屋并不像山洞一样,清理得干干净净,还是有不少碎石头,不过冯君认真地感受了半天,真的没有感受到那破碎石锁的煞气。

石锁上残缺的那两块,在这里是注定找不到了。

看到冯君一脸失望的样子,庄昊云建议了,“要不这样,先在山洞里歇息一晚上,明天一大早在周边再找一找,你看怎么样?”

冯君沉吟了起来,倒是唐文姬对那个石灯耿耿于怀,“休息一晚上,那盏石灯会去了哪里?你要知道,这里手机没信号,你连庄家人都通知不到。”

“真想通知的话,还是没问题的,”庄昊云走到一张椅子旁,探手在椅子下方一摸,就摸出一台电话座机来,随手接上电话插座。

要不说庄家经营此地,是真的用了心的,居然单独扯了一根电话线过来,好跟外界沟通。

他此前不想暴露太多,现在却是顾不得许多了。

这电话是庄家的内部电话,他直接拨给了妻子,吩咐一番。

庄昊云没有要求别人阻拦四叔,只是让妻子通知三爷爷一声,说自己遇到了养生协会的连教授,连教授也很喜欢庄家的山洞,四叔还把一个石碗借给连教授研究。

庄昊云的老婆,也是个心思机敏的,闻言就发问,“那个石碗很重要吗?”

庄昊云却是知道,自己的老婆太惜子了,不敢告诉她实情,否则指不定她又弄出什么事。

他只是含糊地表示,不管重要不重要,四叔要借出去,也是为了三爷爷好,这一点我是支持的,但那是庄家的东西,我没看到也就算了,既然看到了,就希望四叔记得收回来。

他的话说得婉转,但是该表达的意思,也都表达到了。

冯君于是决定:那就住一晚上吧。

他没有出去追连教授和庄四叔,自是没注意到,这两人趁着天光尚在的离开,走了十里左右的山路,天色大黑的时候,旁边居然走出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是连教授的助手,而且还是一个修炼心意拳的高手,之所以在这里停下,是因为庄四叔不想让他知道,庄家的山洞在哪里。

冯君他们过来的时候,年轻人离得远远的看到了——通往山洞基本就没有固定的路,方向大致不差就行,所以两拨人的路径不是很一致。

也就是说,如果唐文姬真的追出来痛下杀手,结果了庄四叔和连教授,这年轻人的存在,也会让她和冯君背上相当大的嫌疑。

连教授有人接应,这就不用说了,第二天一大早,冯君就停止了打坐,走出山洞看一看,感受一下四周有什么好东西没有。

不过非常遗憾,真的没啥好东西,甚至连地脉的气息都没有。

冯君本来想的是,实在不行就尝试在这里牵引一下地脉,也算没有白来——他在王屋已经尝试过一次了,对此已经有了一点心得。

不成想这里啥都没有,还不如他在朝阳承包的那块山地。

可见洞天福地这些说法,还是有相当道理的,地脉这东西真的可遇不可求,就连大名鼎鼎的蒙地庄家,也未必有能力将密窟建立在地脉丰盈的场所。

总之这一趟是白跑了,冯君的心气儿有点不平,于是在六点十来分的时候,他一手抓着庄昊云,一手抓着唐文姬,一溜烟地跑下山去。

如果凌空飞行的话,速度会更快,但是太耗灵气了,抓着两个人跑,就要轻松许多。

事实上,唐文姬已经是中阶武师,单单在地上跑的话,都不用他怎么费力,倒是庄昊云身子沉重,花费了他不少力气。

可就算这样,三十里左右的山路——甚至很多地方都是没有路的山地,也只花费了冯君四十多分钟,跑到庄家的院子,刚刚是七点整。

这个速度,已经可以算是世界纪录了。

庄昊云进了院子后,直接累得瘫在了椅子上,半点儿劲儿都没有了,他虽然是被冯君抓着跑的,但是他两条腿跟着迈步,多少也是要花一些力气的。

他的妻子和庄泽生也已经起床了,见状又张罗着给他们做早餐。

平阳小山村的早餐,是很单调的,一碗稠稠的小米粥,一碟咸菜,几根村子里买来的油条,大概因为冯君是贵客,庄家又多做了一盘炒鸡蛋。

至于说肉菜?这个真没有,千百年来,村子里的早餐就是这样,庄昊云再有钱,在家乡也是随大流,培根什么的,不存在的。

冯君活动了一早晨,也是有点饿了,儿臂粗的油条吃了七八根,小米粥也喝了两海碗,食量相当地惊人。

庄泽生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心里越发地痒痒了,他趁别人不注意,走到冯君身边,悄声地发问,“冯大师,那个石碗……是不是真的很重要?”

冯君讶异地看他一眼,沉吟一下点点头,“反正绝对是好东西。”

庄泽生的眼睛,越发地亮了,“我要是能把它弄来,你可不可以把最厉害的功夫教给我?”

这父子俩,都不是省油的灯!冯君沉吟一下发话,“这个……别乱来,听你老爸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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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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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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