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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九章 假的蛊虫

经过多半天的聊天,红姐和花花终于大致明白了,这里是个什么样的“小世界”。

红姐听张采歆提起过丹霞天的小世界,一直心向往之,感慨自己当时没在场。

现在听说,冯君也有个小世界,不但妹妹没来过,而且小世界里还有土著,她心怀大慰。

甚至梅老师提前来过一趟,对她来说都不算多么严重的问题了。

当然,最让她欣喜的,还是这里的时间流逝,手机位面居然不走字!

她的想法跟好风景一模一样,“既然是这样,咱们先在这边修炼一年……古佳蕙那小丫头,一直憋着劲儿超过咱俩呢,梅主任你不会不清楚吧?”

她的想法是好的,然而,非常地不现实,冯君指出,“一年?那不可能的,锅驼机我才补了点货,但是也撑不过两个月。”

红姐已经知道,他的玉石、黄金和灵石,全部来自于这个小世界,香水、锅驼机等物品的去向,也都清楚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叹口气,“那真的是……很遗憾啊。”

因为米芸珊和云布瑶也在修炼,冯君通知刘菲菲一声,不让其他人进房间,就没人敢进来。

当天夜里,趁着天色阴暗,冯君带着两女和一只蝴蝶,飞到了聚灵阵旁。

两女已经换上了地方特色的服装,脸上再挂一幅轻纱,直接在当地打坐修炼。

花花是白色的蝴蝶,虽然雪地有反光,视线并不算差,但是别人还真没发现它。

倒是有人注意到,冯君带了两个神秘女人前来,但是这聚灵阵本身就是冯上人的,别人想来蹭灵气,要经受重重盘问,他带的人肯定不需要。

事实上,有聚灵阵在身边,一般人很少会考虑这些问题,抓紧时间修炼还来不及呢,谁有功夫操这种闲心?

冯君带着她俩修炼了半晚上,算是让两人开了眼界,然后又带着她俩回到小院,又布设了一个聚灵阵,方便她俩在院子里修炼。

这么做,显然是有点奢侈了,山里那个聚灵阵,就够所有人用的。

不过两女很想尽快突破,并且借着这次突破,回去维护自家颜面。

冯君就觉得,给自己的女人适当地开点小灶,也不算多大的事——少少地花上些灵石,就能让她俩开心,实在是太划算了。

当然,聚灵阵摆在院子里,不但隐秘,也方便练瑜伽。

这个秘密,在当天就被米芸珊发现了,她甚至能猜到,他的屋里有别的女人。

然而,她也只是个侍女,不但没有资格发问,甚至刘菲菲告诉她,冯上人不许别人进屋的时候,她都不能主动进入房间。

不过冯君对她还是很放心的,到了中午,就吩咐她直接端午饭进来。

米芸珊只看了一眼,就认出了好风景,毕竟此前两人见过面的,她还很可怜对方是个“哑巴”,至于说红姐,她倒是没见过,但是也看得出来,哑巴和这个女人,关系很不一般。

她心里有些微微的酸楚,却是默默地安慰自己:那是冯上人的旧识,我没资格嫉妒的。

不过总算还好,不是止戈山本地的狐媚子作妖,她在地方上的威严不会受到影响。

冯君让她俩在自己的屋里修炼了三天,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带着花花去找罗书尘。

罗上人看到花花就明白了,“这就是你要借灵兽袋的原因吗?”

“这是我的灵植牧者,”冯君笑着介绍,“我需要它的配合,才能尝试救治患者,现在我们来,就是做最后的会诊。”

天心台的人做事挺靠谱的,两个人看着那名叫“梁桓”的弟子,还布设了一个缚灵阵,防止蛊虫乱跑。

花花一看到人,就忍不住一阵兴奋,虽然它控制得很好,但是冯君想要了解它的情绪,真的不要太简单。

关闭了缚灵阵,它在患者身上飞来飞去,足足绕了几十圈,旁人都道它在仔细检查,只有冯君心里明白:它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约莫十来分钟之后,冯君和花花走到一边,交流了一阵之后,回来正式通知罗书尘,“我们已经想好了方案,希望你们能帮梁桓尽快地调整一下状态,争取明天开始治疗。”

罗书尘倒不怀疑他的决定,但是对他的话还是有点好奇,“冯道友,如果方便的话,可以说一说你的治疗方案吗?”

冯君迟疑一下,“这个……怎么说呢?”

罗书尘明显是会错了意,“哦,不方便说就算了,当我没问好了。”

“倒不是这个,”冯君沉吟着回答,“这么说吧,我的灵植牧者……曾经是蛊虫!”

“明白了,”罗书尘恍然大悟地点点头,“你放心好了,这不是什么大事,我会保守秘密的,而且……蛊虫对蛊虫,这还真有几分可能。”

第二天正午,空中的大太阳明晃晃的,冯君开始治疗对方。

他依旧是把梁桓放在缚灵阵里,给对方喂服下了驱散药剂。

驱散药剂也是天心台琢磨出来的,跟诱导药剂一样,是要给蛊虫一种驱逐的信息,将它们往身体的末梢驱赶。

这种药剂不能将蛊虫驱赶出体外,那母蛊甚至只是稍微离开了胸腹,停在了他的心口——这种信息确实让它有些不舒服,但是再多也没有了,撑上一两天就过去了。

在过去的七八年里,它经历这种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接下来,体外该有诱惑的气息了……这些路数,它都腻歪了——就不能来点新鲜的吗?

下一刻,体外果然传来了诱惑的气息,但是这次,诱惑的气息不太一样,居然是……蛊虫的气息?

这时,花花正往梁桓的两只掌心和左脚脚心喷口水。

它的口水有毒,梁桓的手心脚心马上就起了水泡,不过这是刻意稀释过的口水,虽然有毒,对千机蜮却有致命的诱惑力。

三只子蛊迅速地爬到了手心脚心处,只是炼气一层,炼气四层蛊虫的毒,而且还是能吸收的那种,对它们的诱惑可想而知,它们疯狂地吸收着有毒的口水,口器甚至都接近皮肤了。

就在此时,冯君出手,直接取了梁桓两滴心头血,滴到了花花的喙上。

花花猛地放出气势,像是要钻入对方的体内。

千机蜮母蛊下意识地就做出了判断——这是一只高阶蛊虫,想跟自己抢夺这具身体。

这种情况,在养蛊的时候不算罕见,蛊虫寄生于人类身体,固然可能是要害人,但也有可能只是为了吸**血。

同一具身体,千机蜮之间还会发生争夺,就别说面对不同的蛊虫了。

千机蜮不但有毒,还有轻微的致幻能力,母蛊不想让对手冲击心口,直接施展一下幻术,梁桓的胸腹处,隐约传出了它的气息。

若是对手连这一点都识破不了,直接冲入胸腹,那就中了它的招,它有信心通过各种陷阱,磨死对方。

但是花花毫不犹豫,直接冲着胸口落了下去——比致幻手段,蝴蝶真的不怕千机蜮。

与此同时,它强大的气息压了下去,三只子蛊一阵惊慌,下意识地又往外蹿了一蹿。

千机蜮母蛊一时大怒,原本它的致幻没有起效果,就已经很生气了,再看到三个小弟竟然吓得几乎逃出体外,它的怒火更是无法克制!

其实那三只子蛊害怕花花,母蛊却是不怕的,它若不是被金丹镇压了两次,早也就是炼气四层了——没准都会炼气五层了。

所以它认为,自己完全可以跟花花一战,于是它又释放出一个致幻信息:它正在向宿主的身体深处缩去。

事实上,它已经埋藏到心口处的皮肤下,对方敢钻进来,绝对要面临它雷霆一击的偷袭——没错,对方是炼气中阶,但这里是它的主场,经营了七八年的主场。

它并不担心对方不上钩,哪怕识破了那段假的信息,但是蛊虫想要吸**血,不钻进身体怎么可以?哪怕是蛊斗,也得进入寄生者的身体才行呀。

母蛊已经豁出去,打算跟对方大战一场了,但是它做梦也没想到,那一只强大的蛊虫,堪堪地停到了胸口的皮肤上,就不再深入,将胸口划开一道小口之后,竟然要离开!

说实话,这个动作非常不蛊虫!

蛊虫对精血的渴望是天生的,正是那句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蛊虫在能钻进身体寄生的时候,居然选择退却,这简直颠覆了人类对蛊虫的认知!

千机蜮的母蛊,更是一万个没想到!

它并不知道,那只强大的蛊虫,其实已经不是单纯的蛊虫了,蛊道只是顺便兼修一下,现在的主业是种田。

其实对花花来说,它能做到这一点,也是相当不容易的,不管是人是兽还是虫,想要违背天性,真要有相当强的意志力。

花花的灵魂是苗女,智商够用,可是它的身体是蝴蝶,它也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克服了身体的本能,换一只别的高级蛊虫来,也做不到。

正是因为如此,在冯君的治疗方案里,花花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他在这个位面,找一只炼气高阶或者出尘期的蛊虫,或者不太难,但是能有花花这智商,并且有足够意志力的蛊虫,基本上是不用指望了。

千机蜮母蛊直接破皮而出,探出一只口器,一道黑光喷向花花。

它没想到的是,使出这一招的时候,它已经输了。

(二欢这个龙套改名梁桓,其实是当时想不出名字,临时借用一下,嗯嗯,更新到,例行召唤月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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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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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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