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天才擦擦黑,兴奋的花花就按捺不住了,催着冯君来看病人。
“我还没吃饭呢,”冯君嘀咕一句,不过考虑它这是“急病人所急”,他还是觉得要鼓励一下,然后,他悄然来到病患所在的小楼,却发现……病人在吃饭。
这些就都是插曲了,冯君也没打算插手花花的治疗,他悄悄过来,就是想查看一下,此人还有救没有——如果必死无疑的话,就还是推掉这一单好了,省得打击花花的信心。
一只蛊虫,拥有治病救人的大爱心,他一点都不想打击它的热情。
钻进手机空间里推算了一下,他愕然地发现,治疗这位除了需要使用灰雾针蛊,居然还要用到三颗培元丹——否则病人根本撑不下去。
冯君有点心疼,要知道郎震做了半辈子的武师,也才吃过一颗培元丹。
治疗袁老,他只用了一颗培元丹,治疗喻老也不过才两颗。
但是想一想,这是从癌魔手里抢夺生命,也是蛮有成就感的。
所以他暗暗地通知花花:可以操作了,这家伙治得活,不过期间要使用三颗培元丹。
花花真的是太喜欢治病救人了,除了要负责下蛊虫和引导,它也接过了喂服培元丹的任务——它甚至带上了那个画着红十字的小白帽子。
至于如何不让对方发现自己,蝴蝶护士表示这完全不存在问题,别说它已经是炼气中阶修者,只说它翅膀上的鳞粉,就有着致幻作用。
三天后,患者的父亲熬到了探视期,他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跟儿子沟通交流。
他的儿子……对伙食有点抱怨,因为食物稍微油腻了一点,对于他的肝脏来说,这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一般来说,施工队的伙食都好不到哪里去,但他吃的是甲方的小灶。
做父亲的愣了好一阵,才低声嘀咕一句,“你的气色好多了。”
“嗐,别提了,”儿子哭笑不得地摇摇头,“他们根本没有给我做任何的治疗,我经常会疼得死去活来,感觉倒不如死了好……我需要清淡一点的食物。”
做父亲的愣了一愣,又低声说一句,“确实气色好一些……起码你有食欲了。”
“这也是我还能待在这里的原因,”儿子苦笑一声,他对气色什么的,感觉不是很直观,男人本来就是相对粗心,而他又不是跟父亲一样,三天没见——他天天照镜子呢。
“我觉得可能有点效果,”父亲的话并不多,“怎么说也是小古给你介绍的地方。”
“我知道,”儿子点点头,他也不是不懂事的人,“我也是想换点健康的食物,好配合治疗……虽然我没感觉到他们做了什么。”
做父亲的出去跟甲方的人商量了,甲方对此表示——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们也没有接到通知,对住在里面的那位,在饮食上要区别对待。
所以他退而求其次,说孩子的一日三餐我来送,不需要你们管饭了,成不成?
他送也是要送到甲方这里,再由甲方代为传递进去,但就算是这样,甲方的人员依旧不敢做主,因为比较同情这老爷子,他们将情况汇报给了任志远。
任总听说之后,给李诗诗打了一个电话,问她能不能让家属送饭。
李诗诗也是个心软的女孩儿,她请示了一下冯君,然后回答说——没有必要。
消息一层一层传递下来,老爷子的要求还是被拒绝了。
冯君的回答有点不近人情,但是他主要的目的是,不想让老头频繁地接触自己的儿子,以免发现里面某些不合理的东西。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老男人护起犊子来,比女人一点都不差。
老爷子表示说——不行的话,我免费帮你们做饭好了,原先的厨师也用着,我给他打下手,无非是多买点菜,自费的,炒出来了之后,你们也吃,我儿子也吃。
事实证明,大多数人都是有同情心的,甲方办公室的人觉得老爷子挺可怜的,就说我们不管你了,想打下手是你的事儿,想多炒菜也是你的事儿,反正送饭肯定不能是你去。
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他们甚至没有去请示任志远。
任总也没有想到,冯君苦心孤诣建立起来的防火墙,居然就这么裂开了一条不小的缝。
老爷子在甲方这边做免费劳力,还真是泄露出了不少东西。
除了没有说自家出的费用,其他的东西,他真的说了不少。
甚至包括,他老妻是古老板的老师,古老板出面协调,让儿子来治疗肝癌晚期的事,他都说了,甚至还爆出了一些参数。
又过三天,他又去见儿子,这次回来他就纳闷,“没见人去治疗啊,我怎么感觉他气色好了,人也胖了……难道真的是这里风水好?”
又过了三天,他向洛华庄园提出了申请,想要带儿子去做个体检——他认为儿子的康复速度,快得有点不正常。
李诗诗其实挺同情他的,心里也很好奇,庄园这是连癌症都能治了?
但是她跟冯君联系一下之后,不得不狠心回绝了对方,“现在正在治疗的节骨眼上,不能出去检查,还是那句话……想要出去,就不要再回来了。”
这个态度真的是很不友好,她也不想这样,但冯老大是这么要求的。
老爷子得到这样的回答,也相当不高兴,但终究是七十多岁的人了,见识过的风风雨雨太多了,他知道儿子现在气色越来越好,而且……这一次的治疗没怎么花钱。
所以对方的不友好,他也就忍了,还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打扰了”……
又过三天,再一次见到儿子之后,他心里真的是太好奇了,怎么又好了很多?
他是真的想让儿子去做一次检测了,为此他拨通了老伴的电话,把儿子近十二天的变化讲述了一下,他认为……应该让“小古”发话,为儿子做一次全面检测。
他觉得有必要搞清楚儿子身上发生的变化——不管它是好的,或者是不好的。
不过很快地,他的老伴打来了电话,“小古说,要听从对方的意见,如果咱们不愿意相信对方的话……咱们有离开的权力,但是没有再回来的权力,他也无能为力。”
冯君不是有意刁难对方,用蛊虫吞噬癌细胞,这种事一旦展开,是很难刹得住的——哪怕是现在,癌细胞依然没有被全面消灭干净。
当然,现在的的癌细胞已经处于了绝对下风,临时停下一阵也不打紧,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他现在放人出去,万一蛊虫被人发现了怎么办?
蛊虫是逃不过现代仪器检测的,哪怕花花能把蛊虫全部灭除,还存在蛊虫卵的问题——在此期间,已经产生出了大批的蛊虫卵,并且在病体内,被花花直接激活。
以花花对地球界的热爱,它将病人送出去之前,肯定要全面地清除蛊虫卵,这显然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做到的。
就算冯君答应放此人出去,起码也需要经过两天时间的“清除期”。
经过彻底清除,就可以去医院做全方位检测,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检查完之后呢?
花花役使蛊虫,肯定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而役使到半中间报停,然后消除所有的蛊虫存在的痕迹,也要花费大量的精力。
好吧,这些也都没什么,就算没有现在的事情,将来对方康复之后,肯定也会全面清理的。
但是最让人难以接受的,也就是这个了——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物力,一旦检查完毕,他们还想回来继续接受治疗,这就实在过分了。
冯君可以做出适当的退让,但是……离开了就是离开了,永远不要指望回来。
他的资源,也不该被这么浪费掉——这都是从手机位面殚精竭虑争取来的。
这次他愿意出手治疗患者,主要是想证实一下,自己的规划有没有问题,是不是真的可以治疗某些方面的癌症——如果能造福全人类的话,这是个不小的突破。
但是他也意识到了,这样的突破,会给他带去多少事务性的工作。
所以打一开始,他就没想着一定要赚什么钱,跟以往的治疗相比,他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没错,他并不在意事实上的结果,只在意自己的测试——他现在真的不缺钱。
因为不在意,他就不打算委屈自己。
他早就决定了——来找我治疗癌症的,就得听我的,什么专家、医生、护士的,在我这里统统都不好使,想进来治病,你就是孤家寡人!
他的运气不算太差,患者是一个能接受神秘主义的主儿,患者的陪同人,又是一个饱经风霜看得清脚下道路的老男人,没有给他制造多少麻烦——如果不算老爷子那张破嘴的话。
事实上,这个患者如果不能接受这些条款,执意离开的话,冯君也不会觉得有多少损失——他已经获得了相关的第一手数据,足够丰富他的数据库,并且对前景作出一些判断了。
总算还好,对方并没有选择离开,不过糟糕的事情也有,那就是古老大意外地发现:某个被他看做是骗子的人,居然真的能……治疗癌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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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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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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