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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七百三十二章 很欠揍

冯君最终还是没有答应颐玦跟他一起去行正星,他希望她能尽快地回去休养。

不过他也保证绝对不去行正星——主要是去得太频繁了,倒显得我多稀罕他们的东西。

其实这也是交易之道:上杆子的不是买卖。

颐玦不擅长交易之道,但是跟冯君合作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个道理还是懂的,于是心满意足地回了洞府,同时再次强调了半月之约。

冯君回到白砾滩之后,因为颐玦不在,他也不需要炼制法宝,于是将镜灵送了回去。

这一下可好,轩辕不器和千重第一时间赶过来,放出灵气罩之后发问,固魂丹怎么卖。

冯君这就不高兴了:两位真君家里有固魂丹吗?我也想买呢。

我家没有出窍期固魂丹!轩辕不器相当地光棍,但是我真想买,条件你随便开——我看你喜欢坤修?送你个元婴炉鼎要不要?保证是姓轩辕的!

如果一个不够,两个也行,如果是三个……那就是红丸已失的了。

简而言之一句话,他愿意送出轩辕家两个处籽元婴做炉鼎,换一颗出窍固魂丹。

须知元婴坤修里,红丸尚在的真的不多,像琥珀界元家的元雨柔号称不凝婴不找道侣,这样的坤修也不算太罕见,但是换一种理解方式就是:一旦凝婴,她就会找道侣了。

其他乾修知道她凝婴的消息晚一点,可能就不赶趟儿了。

而且道侣和炉鼎终究是不同的,道侣强调的是同道之侣,炉鼎更偏重采衤卜。

当然,采衤卜可以是双向的,阴阳既济双方都收益,但是这种事……不好控制。

不仅仅是两人之间不好控制,这种事一旦发生,尝到了其中的好处,可能就会有一方甚至双方都出现不忠的行为。

轩辕不器说送两个元婴的坤修做炉鼎,意思就是——你可以不忠,她俩不能不忠。

高阶修者给低阶修者做炉鼎,本身就已经是很耻辱的事了,而他要送的还是自家子弟!

那可是轩辕家的子弟,数万年的榜首家族,做出这种事来,哪怕只是闲言碎语,都足以令轩辕家子弟抬不起头来。

冯君甚至怀疑,将来轩辕家强势中兴之后,不排除斩杀他洗雪耻辱的可能。

他相信自己能在轩辕家中兴之前,成长到对方不可能报复的地步,然而,何必冒这个险呢?他身边的女人已经够多了,而颐玦更是能陪伴他相当长一段时间的道侣。

不过轩辕不器这份决心,还是很令冯君感叹,所以他想一想之后,做出了一个决定:那我回头举办个拍卖会,卖掉这颗固魂丹好了,你若是想买,那准备好极灵就是了。

轩辕不器闻言,直接傻眼了,轩辕家虽然底蕴深厚,但是跟天琴位面的所有势力竞价,还真是没有多大的胜算。

就不说七门十八道那些宗派势力了,只说家族势力里,姬家哪怕是为了面子,也绝对要狙击轩辕家——至于说姬家有没有出窍真尊的真婴受伤,这很重要吗?

就算没人受伤,买回家族锁进库房充当底蕴,它不香吗?

事实上,他非常怀疑,身边千重所属的姚家,也能拿出足够多的极灵来竞价。

轩辕家的极灵真不算少,数万年的榜首家族,让他们有了丰厚的积累,但是家大业大开销也大,而且近三百年里极力培养元婴,支出也不小。

简单来说,轩辕家跟人比极灵,一点都不虚,但是拍下这颗丹药之后,日子该怎么过,那是真的不知道了——万一固魂丹没起到效果呢?

按理来说,冯君手上的丹药,应该都是比较靠谱的,然而这世间从不缺少意外,说得更极端一点,万一运送丹药的人……半路遭遇截杀了呢?

这不是不可能的,熊家的极灵就被人截了,轩辕家倒是有真君,但是真当别人家的真君都死完了吗?狙杀一下轩辕不器,换来轩辕家永无出头之日,不值得吗?

这些脑补就有点多了,简单来说就是,轩辕不器愿意付出高昂的代价获得固魂丹,但是他不想到拍卖场跟人无脑地竞争,现在的轩辕家,也真的折腾不起。

沉吟片刻之后,他出声发问,“那这个拍卖打算定在哪里,是白砾滩吗?谁来负责?”

总不可能让轩辕家来负责,冯君笑一笑,他并没有真打算拍卖,否则一旦传出他是物主,往后的麻烦还不知道有多少,只不过轩辕不器展示出必得的心态,他觉得该给对方降降温。

所以他笑着回答,“这个无所谓了,以前我就在屹遥拍卖过,壬屠真尊应该也会给面子。”

“屹遥……感觉还是有点偏僻,”轩辕不器笑着发话。

“其实只要宣传的时间长一点,预热够了,真不用担心没人来,酒香不怕巷子深,”冯君轻描淡写地回答,“而且,山海板块也不错,六合真尊应该也会维护秩序。”

那俩真尊也是潜在的竞争者啊,轩辕不器暗叹一声,脸上却是笑嘻嘻,“如果是万幻门或者灵木道托人参与拍卖,那你这么做岂不是资敌了?”

“呃,”冯君顿时打个磕绊,他还真没想到会有这种恶心事,不过理论上说,这种可能性还不小,他皱一皱眉头,然后叹口气,“不器真君,您还真见不得我省心啊。”

然而紧接着,他来了一个转折,“那我可以托颐玦帮我拍卖,以她的身份和影响力,应该有资格监督是谁服用了固魂丹。”

这就是综合实力的体现了,别看冯君现在红得很,但是他若想拍卖固魂丹,甚至都不敢展露身份,监督丹药的下落更是无从谈起。

可是颐玦背靠灵植道,就敢大明大方地拍卖,而且还真有资格强调:我要知道丹药下落!

所以冯君的红,是网红;颐玦的红,才是真正百年老店的红!

“颐玦小丫头,怕是没心做这种事,”轩辕不器笑眯眯地回答,他本是玲珑心肠,接触颐玦时间也不短了,还能不知道这是什么人?

不过他也不敢再刺激冯君了,把冯君逼急了,真的请颐玦出面的话,小丫头估计也却不过这个情面,所以他轻咳一声,“你踅摸一下,到底需要点什么,咱们私下交易多省心。”

“问题是我闹心啊,”冯君抬手一拍额头,无奈地发话,“出窍丹,你们见不得;固魂丹也见不得……都是好几万年的家族,就没点底蕴吗?”

这话……就很欠揍!千重和轩辕不器齐齐地翻个白眼,要不是惹不起,我们真的会动手。

最后还是千重出声了,“底蕴……我们此前是有的,现在是真没有了,要不然姚家也不至于隐世,我所求不多,先争取一颗出窍丹,以后的就随缘了,冯山主无须压力太大。”

不是只争取一颗出窍丹,而是强调这是底线。

但是千重的话,说得就很漂亮,能正视自家的不足并且坦然承认,但又不完全示弱,言行举止的稳重,偶尔会让冯君想起自己的老妈张君懿——不过老妈可是没有偷窥癖。

所以他点点头,笑着回答,“既然如此,还是求同存异吧,也别说什么必得之心了,日久见人心才是正道。”

轩辕不器觉得有点脸热,他何尝感受不到,冯君的这一番表态,就是冲着他的态度来的?不过他也只能在心里暗暗感叹:你们是真不知道我有多苦。

千重却是顺势展开话题,“道途漫长,确实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颐玦这次受伤是何人所为?真凶是否已经伏诛,要帮忙吗?”

“真凶已然……伏诛了,”冯君不想多谈此事,要知道千重的推演水平也很厉害的,“她的伤势不算重,否则固魂丹就是她服用了。”

固魂丹果然还在!轩辕不器心里一喜,表面上却是一副关心的模样,“外面针对你的人很多,出去也不知道说一声……这次还算幸运,万一颐玦伤得重了,看你如何自处!”

“这次……还真的是非战之罪,”冯君苦笑一声,拿起脖颈上的护符晃一下,“连护符都损毁了一块,这块是师门长辈新做的。”

“咦,你这护符我看一下,”难得地,千重居然出手讨要,冯君也没有在意,坦坦荡荡地拿给他看。

千重翻看了两下,递还了回去,“端的是精妙无比,你家前辈最少也是渡劫期了吧,这护符挡得住真君一击,更难得的是……果然是新做的护符。”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轩辕不器当得起精明,千重或许不算精明,但是够聪明。

冯君笑一笑,“是不是渡劫期……倒也不好说,不过不少渡劫期都怕它是真的。”

在他印象中,镜灵起码是渡劫期的,否则以它苟延残喘的状态,不可能轻易压制那残破的古器箭头,而它明显地有点怵守护者。

而守护者自己也说过,就它前一阵的状态,遇到合体期去地球,照样能碾压,所以它最少也是渡劫期,更可能是在渡劫期之上。

轩辕不器却若有所思地发问,“你的意思是……当初我们如果跟着去,也会栽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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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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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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