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果只生长在阴阳交汇之地,且需要大量的灵气滋补,比朱果还要珍贵十倍百倍。
如今的人间,只在玉简藏洞的那个深渊峭壁上,发现了混沌果。
这种级别的仙果,在三界之中也属于顶级的,修真者吃上一枚,可以顶得上苦修数月。
从来都没有人想过,如此珍贵的仙果,会被化成果汁,融入到酒水里,给一个即将油尽灯枯的凡人,甚至是一个废物凡人服用。
这已经不是叶小川第一次拿混沌果给阿巴续命了。
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
归根到底,阿巴并不是修真者,只是一个凡人。
如果是正常的凡人,阿巴也不会这么快死去。
他变成如今的模样,与当年万元山营地里的折磨是分不开的。
当年杨娟儿长期在他的身上中下南疆蛊毒,日夜折磨他。
加之,他的骨头经络都被玉玲珑打断了,这十年来一直生活在狭小的罐子里,这才导致阿巴百病缠身。
阿巴至今还没有死,除了叶小川暗中以混沌果给他续命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阿巴在这个世间,终究还是流恋的人。
杨娟儿,独孤长风。
他清楚,如果自己死了,这两个人一定会伤心难过的。
他曾经做了很多错事,做了许多伤害别人的事,他对自己这十年来所受到的折磨,并没有任何的怨言。
他只是不愿意看到独孤长风与杨娟儿伤心。
所以,阿巴一直在坚持着。
现在他坚持不了了。
生灵有一个与生俱来的本能,那就是能预感到自己的死亡。
就好像老狗在将死之时,会悄悄的离开。
阿巴也能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力已经枯萎。
就算千百个不愿意,他也必须去面对死亡。
唯一的遗憾,或许就是没有能亲眼看到长风长大成人,娶妻生子。
混着酒水的混沌果汁,被叶小川送到了阿巴的嘴边。
阿巴紧闭着嘴巴,摇着脑袋。
叶小川皱起了眉头,道:“再高超的医术,也只能医病,并不能医命。
你的天人五衰之状已经十分严重,就像是一盏油灯,已经没有了油,这枚混沌果,可以延续你这盏油灯继续燃烧一段时间,你如果不喝,不出十天,你就会死去。”
阿巴还是摇着头。
此刻的他样貌与当年打算了巨大的改变,颧骨突出,几乎瘦成了皮包骨头。
脑袋上的头发也几乎掉光,就算几个时辰前刚冲洗了身体,身上依旧散发出一股股的难闻恶臭。
阿巴呜呜呜的说着什么,叶小川似乎能听懂,他的表情渐渐的有些哀伤。
叶小川当然能与阿巴交流,早在几年前就可以了。
每个人都有灵魂之海,每个人都有灵魂,叶小川这种级别的高手,可以将一缕神识,沁入到阿巴的灵魂之海。
阿巴只是舌头被割掉了,无法开口说话,但修真高手却可以与他进行灵魂上的对话。
只听阿巴道:“叶公子,算了,不要浪费再将仙果浪费在我的身上。
我虽然只是凡人,与你们这些神仙子弟在一起时间久了,也看穿了一些东西。
天生万物,皆在轮回之中,如今我大限已到,若在强求,苦的终究是我自己。
十年了,我的债已经还清了,死亡对我来说,并不是痛苦,而是解脱。
我心中确实有些遗憾,但这都不重要了。我会在天上为叶公子祈福,为秦仙子祈福,为长风祈福,为娟儿与她腹中的孩子祈福。”
叶小川沉着脸,他虽然知道死亡对阿巴是解脱,但他的心中,阿巴是自己的朋友,他并不想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朋友,就这么死在自己面前,而自己却什么都不能做。
如今只剩下这最后一枚混沌果,自己已经尽了全力,就算阿巴以后死了,叶小川也会问心无愧,否则叶小川会一辈子不安的。
他心中有许多憾事,他不想再多了阿巴这一件。
所以他并没有尊重的选择。
他左手捏住了阿巴的脸颊,将一碗混沌果汁全部灌入了他的口中。
阿巴想要吐出来,叶小川立刻掌力一催,将混沌果汁度入到了他的身体里。
混沌果是无上仙果,刚一入腹,庞大的灵力就开始滋润阿巴的身体。
阿巴苦笑道:“叶公子,你这又是何必呢。”
叶小川道:“人在江湖,生不由己,死亦不由己。你是我的朋友,我不能看着你就这么死去。”
阿巴叹息。
叶小川又倒了两碗酒,自己一碗,给阿巴一碗。
通过混沌果的滋补,阿巴的精神好了许多,咕噜咕噜的喝了大半碗。
叶小川一碗仰脖喝尽,许久才道:“这几年我们一起喝酒,只是喝酒,我从来没有过问你与杨娟儿之间的事情,不问是因为我心里清楚你们之间的微妙关系。
你能说出刚才那番话,我很欣慰,你已经放下了所有,包括仇恨。”
阿巴沉默,沉默。
半晌后才道:“叶公子,有一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我想向你请教。”
叶小川又给自己斟了一碗酒,一饮而尽,道:“你是想不通杨娟儿为什么会如此对你,为什么要让你活着,为什么这十年来对你的态度时好时坏。”
阿巴道:“是。我以前问过她无数次,可她从没有回答我。甚至让我以后不要再问这个问题。我是一个愚蠢的男人,我想不明白娟儿为什么会如此对我。
我当然不会自大的以为她爱我,所以割舍不下我。
叶公子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一定能解答我心中的疑惑。”
叶小川淡淡的道:“既然你问了,我便说说我的看法吧。
杨娟儿对你有爱,也有情,但绝对不是爱情,而是一种类似亲情的依赖。
当年杨娟儿与他的师兄顾青羽,流落到万元山营地,这二人都是千面门的高层,所以很多事情,都不是你这个小人物所能知道的。
当年在万元山营地里,发生了许多你所不知道的事情。
我想杨娟儿并没有告诉你,她曾经经历了什么。
你对她的折磨,并不是最狠的,你只是折磨她的肉体,来宣泄自己心中的欲望。
而当年我对她折磨,却是肉体与精神双层面的,所以她才会屈服,才会恢复自由。”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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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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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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