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川一宿没睡,元小楼却睡的无比的香甜,甚至还伴有轻微的鼾声。
像元小楼这种级别的绝世高手,就算休息睡觉,神识也是张开的,绝对不会陷入沉睡,更不会打呼噜。
只有一个解释。
在叶小川的身边,元小楼放下了所有的戒备,非常信任叶小川,所以才会睡的像一个孩子。
叶小川就这么看着怀中的元小楼,足足看了三个时辰,胳膊酸麻的要命,他也没有活动一下。
他怕自己动弹分毫,就会惊醒这个善良的姑娘。
最终元小楼还是醒来了。
十年了,她从未睡的如此安心,如此香甜。
醒来时,眼睛还没有睁开呢,便伸手去触摸身边的叶小川。
确定叶小川就在自己身边,确定这一切都不是自己朝思暮想的梦境,元小楼这才开心的睁开了眼睛。
在她睁眼的瞬间,叶小川终于合上了双眼。
元小楼看着叶小川的脸颊,爬起身,在叶小川的嘴唇上轻轻的亲吻了一下。
叶小川动了,元小楼立刻宛如做错事的孩子,又趴在了叶小川的怀中,紧闭双眼在装睡。www.
叶小川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不过,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这个傻丫头,在自己的面前一点防备也没有,肚蔸儿都耷拉到了一边了,也不知道遮盖一些,难道不知道每天早上是男人精力最旺盛的时刻吗?
元小楼悄悄的睁开眼,偷偷的看向叶小川,却见叶小川的眼眸瞪的大大的,正在看着自己。
元小楼心虚至极。
她装作一幅刚睡醒的模样,道:“啊,夫君你醒啦!”
叶小川不想元小楼尴尬,便道:“刚醒。”
元小楼爬起身,坐在了床边,低头一看,自己上身几乎全部暴露在空气之中。
而叶小川的那双贼眼,正盯着自己看呢。
元小楼并没有惊叫,她左右寻找。
她记得昨天晚上自己是盖着被褥的。
低头一看,在床下发现了那床被子。
她弯腰将被子给拖到精美的楼床之上。
道:“夫君,这蜀锦的被面,鸭绒的里子,又轻又滑,还死贵死贵的,一点儿都不实用,你瞧,被子都掉地上了!”
叶小川苦笑,心想这被子为什么会掉地上?还不是你昨天晚上睡觉不老实?一会儿翻身,一会儿侧身,不掉才怪呢。
不过叶小川却没有将这番话说出来的。
他道:“等会我就让人将这被褥给换的。”
元小楼并不是一个贪床的人,她既然醒来了,就不会在床上多待。
她问叶小川自己睡了多久。
叶小川道:“三个时辰吧。”
元小楼这才惊叫一声,道:“这么久啊,外面的天已经大亮了,我得赶紧起床帮助闺臣姐姐弄早膳。”
叶小川道:“你最近很疲累,就多休息休息吧。”
元小楼道:“那怎么能行,昨天晚上和闺臣姐姐说好的,一起给你弄早膳,我得赶紧起床啦!”
说着,准备起床。
但是又好像少了点什么。
然后才想起,以前在蓝田县的时候,自己起床时都会给叶小川一个香吻。
于是又她在叶小川的嘴上亲了一下,然后手忙脚乱的穿衣服。
叶小川看着她慌乱的样子,心中又是一阵摇头。
叶天赐又跳了出来,阴阳怪气的说叶小川不是男人,二人都坦诚相见了,却没有将元小楼拿下,丢男人的脸。
他为了打击叶小川,还拉上了叶茶。
对叶茶道:“天祖父,你瞧见了吧,这小子这是要给咱们叶家绝后啊,咱们叶家香火向来不旺,世代单传,这小子都好几十岁了,一点给叶家传宗接代、为叶家开枝散叶的心思都没有。
咱们两个可以合作,将他的意识给封印起来,由我来接管这具身体。
您放心,只要让我控制这具身体,一个月内,我保证将身边所有漂亮的仙子都给睡了,一年生俩,三年生八,五年生他三五十个大胖小子,绝对将咱们叶氏一脉发扬广大……”
叶天赐滔滔不绝的讲诉着。
按照他的意思,自己不仅会给叶家生几十个带把的公子,在血脉上面也绝对不马虎,自己儿子的母亲,绝对都是人间最漂亮,最出色,眼睛最大,皮肤最大,腿最长的美丽仙子。
如此才能保证叶家的血脉高贵。
叶小川现在无法彻底压制或者击败心魔,只当没听见叶天赐在自己灵魂之海里的喋喋不休。
不过叶茶似乎听进去了。
他对叶小川至今迟迟不和女人睡觉这件事,意见还是蛮大的。
正如叶天赐说的那样,叶小川不和女人睡觉,怎么传宗接代呢?
叶茶虽然曾经是人间的一代绝世枭雄,但是他的家族血脉传承观念,还是比较严重的。
而且,十分的重男轻女。
否则当年也不会只将叶孤魂带走,而将叶幽魂留给了流汐仙子。
现在自己的这缕残魂,说不定哪天就魂飞魄散了呢。
自己看不到叶家的下一代后人诞生,死也不会甘心啊。
于是,从一个人声讨,变成了两个人的声讨。
叶茶甚至放出狠话,道:“小子,你如果还不给我们叶家传宗接代,我就真的和你的心魔联手,将你的意识彻底封印起来!”
叶小川本不想接茬的,结果天祖父都放出狠话了,自己也只好应付几句。
道:“不是我不想为叶家传宗接代,而是诅咒的缘故的,叶天赐,你我一体,我经历过的所有事情,你都经历过。
当年在昆仑仙境木神陵寝你,你也看到了杨奉仙抓着木小山的蛋蛋十多万年。
这个诅咒现在降临到了我的身上,所以我每次想要阴阳合体的时候,总会出现变故。”
叶天赐道:“天祖父,你别听这小子瞎说,他这就是在为自己的无能推卸责任!
咱们只是木小山的第三世而已,要说有这个诅咒,他的第二世,咱们的前世月氏吟,为什么能和女娃生下了合欢仙子?
事实证明,杨奉仙的抓蛋诅咒,就是瞎扯蛋!”
叶小川道:“没准合欢仙子根本就不是月氏吟与女娃姑娘的闺女呢,我现在严重怀疑,月氏吟的头上,是不是顶着一片呼伦贝尔大草原。”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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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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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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