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什么可准备的,从北疆得到的那两根鼓槌,从来没用过,鼓面太大,她喜欢用脚。
双脚踢踏,鞋子就飞了出去,露出了光洁白皙的脚丫子。
她从鼓面上方落下,双脚重重的在鼓面上一跺。
“咚!”
又是一声巨响,比先前手拍时,要猛烈十倍百倍。www.
飞驰而来的冰火掌印,在巨响声中支离破碎,强大的音波,还将数十丈外的花无忧震的有些心神不稳。
不过很奇怪,虚悬在大鼓正上方的瑶光,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似乎鼓面上方是那片小小的空间,是唯一的安全区域。
花无忧大怒。
他从来就没有这么恼怒过。
这个绮丽丝修为刚刚达到灵寂境界,这种修为他以前从不放在眼中,结果在得到了夔牛大鼓后,竟变的如此难以对付。
绮丽丝哈哈大笑,道:“你这人,就长的好看了些,本事一般般嘛。本姑娘给你来一首将军令!”
真的是慷慨激昂的《将军令》,是用她的脚敲打出来的。
“咚咚咚……”
“咚咚咚……”
这小丫头不仅敲出了《将军令》,还合着鼓声唱了出来。
将军令是几种乐器演绎经典曲目,却没有作词,绮丽丝唱出来的是她自己瞎编的。
“傲气,面对八菜系。
口水,像那涓涓溪。
胃似铁打,牙如精钢。
身体不足丈,吃遍万里疆。
我发愤图强,做吃货。
做个小吃货,每天吃九顿。
美丽小吃货。
比神仙更爽!
陆海天为我聚食材,去大快朵颐,为我理想去吃。
看,八大菜系,又看满汉全席美名扬。
我是吃货当自强。
昂步扩胸坚决做吃货,做厨子。
用我毕生力,做出千百桌。
做个小吃货,热饭热肉汤。
比神仙更爽!
我是绮丽丝,我为自己代言。”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绮丽丝从小就是吃货一枚,数年前在北疆传承了妖神饕餮血脉之后,这小丫头就更能吃了。现在倒好,连打架唱的曲子,都是八大菜系,满汉全席,小吃货之类的。
瞧她这样子,自己是天下第一小饭桶,不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似乎还要将这种吃货精神进行到底,并且发扬光大。
她编的这首《吃货当自强》,曲调与她用脚踩出来的《将军令》鼓点相当契合,毫无违和感,看样子这并非是她即兴所唱,估计从冥海到西海,她没少练习。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她唱完了还来了一句“我是绮丽丝,我为自己代言”,简直将吃货的本质发挥的淋漓尽致。
如果大部分人对于吃只是果脯,少部分对于吃是在享受美食的话。
那这个小吃货则是将吃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是一种艺术,一种追求,一种信仰,一种比自由与爱情更加难能可贵的情操。
说白了,她可以不要自由,也可以没有爱情,但一天六顿饭,三顿宵夜,两顿下午茶,是绝对不能少的。
不过,这也不能怪她。
以前她对吃没这么变态,谁让她继承了经典天书第七卷妖道篇,还在北疆吃了九枚兽妖内丹呢。
天书第七卷的主要修炼法门,就是吃。
就像饕餮一般,吃天吃地吃万物。
别人想要获取更高的修为,更加强大的力量,都得辛辛苦苦的打坐修炼,参悟天地造化,自然法则。
绮丽丝不同,她力量的源泉来自吃。
照她吃了四年就将自己吃成灵寂境界来看,再吃十年估计就能达到天人境界,再吃五十年没准都能问鼎长生了。
如果让她甩开肚皮吃个一两百年,那可就不得了了,不用夔牛大鼓,都能将花无忧打的鼻青脸肿。
吃货的世界,别人永远不懂。
就比如说现在,下面的混乱战场,上面的斗法战场,忽然在这一瞬间都变的鸦雀无声。
夔牛大鼓的巨响,裹挟着世无其匹的音波气浪,席卷天地。
除了位于大鼓上跳舞唱歌与上面虚悬着的瑶光没有受到影响之外,附近数百丈那几处斗法的人群,早就被震的退到了好几百丈外,纵然如此,那可怕的鼓声,还是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每个人的五脏六腑。
似乎这巨鼓之声,不是在天上响的,而是在自己的身体内部炸开。
幸亏在高空战场上都是灵寂境界之上的天界修士与人间修真者,这要是在下面的混乱战场来一首《吃货当自强》,估计还没有吃完……还没有唱完,以大鼓为中心的方圆数百丈就没活人了,肯定会被鼓声震的肝胆碎裂,七窍流血而亡。
认识绮丽丝的人很多,比如叶小川,比如魔教的那些大佬。
当绮丽丝第一次催动夔牛大鼓的时候,他们就认出了绮丽丝。
昨天上午,谢默风就将绮丽丝出现并且正在赶往七星山战场的消息传递了过来,魔教弟子留意一天一夜,也没发现绮丽丝的踪迹,此刻绮丽丝现身,魔教大佬没有多少吃惊与意外,对夔牛大鼓能有如此强大的灵力,他们也没有什么意外。
真正让拓跋羽、一妙仙子、长空、千夜圣君、青木老祖等诸多大佬意外的是绮丽丝刚才唱的那首歌。
夔牛大鼓声传千里,上下两层的战场,都因为这大鼓声响起,双方都不约而同的都停止了打斗,一边运起真元抵御音波的冲击,一边仰着脖子惊恐的看着那鼓声传来的方向。
方圆百多里的战场,忽然安静了下来。
没有了喊杀声,没有了法宝碰撞的声音,没有了临死前来自灵魂的惨叫声,仿佛整个天地又归于了混沌。
这种诡异的场面,大约在鼓声停止后又维持了十几个呼吸,然后就有人反映过来,这才想起自己正在与敌人玩命呢。
先反应过来的人,很占便宜,当法宝再次飞驰在这片天空上时,一瞬间有许多人间修真者与天人修士惨叫着从天上坠落。
就比如叶小川,他一直攻不破对手的防御结界。
当夔牛大鼓的声音一出现时,两个人与战场上其他人一样,都被澎湃的鼓声震的向外围后退,然后停止了相斗。
叶小川初看到绮丽丝时,又是欢喜又是吃惊,但他却是这百万人中最先反应过来的那一小批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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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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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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