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道:“你认识叶小川正好,我现在要找他麻烦,你带我去找他,我就饶你一命。”
周无哼道:“叶公子道法通神,身边高手如云,单凭你也想杀他?我周无既然落在你们的手中,自知反抗也是徒劳,也懒得挣扎,你要杀就杀,想让我出卖朋友,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小七倒是愣住,道:“你是不是傻了?我刚才说,你带我去找叶小川,我就饶一命啊。你们这些人间蝼蚁,不都是很贪生怕死的吗?你难道不怕死吗?”
小七很奇怪,在她以往听到的那些对人间的描述,人间的蝼蚁不仅弱小,而且非常的贪生怕死,自私自利,只要给他们一点甜头,他们就会巴巴的讨好天人。
开始以为周无为了保命,会非常谄媚的带自己去找叶小川,哪成想这个小子竟然一幅大义凛然,慷慨赴死的样子。
这种气节,是高贵的天人特有的啊,怎么可能出现在人间蝼蚁身上?
小七觉得是周无在装腔作势,她又拿出了那柄短剑法宝,恶狠狠的道:“哦,既然你想死,那我就成全你,我现在就杀了你!”
鬼丫头想上前阻止,忽然被花和尚拉住。
花和尚对鬼丫头轻轻的摇头,低声道:“看看再说。”
鬼丫头不解其意,不知道花和尚葫芦里在卖什么药。m.
花和尚忽然从一个慈眉善目的肥和尚,变成了一个凶煞无比的大恶人。
他道:“周无,俺们三人都是来自天界,是你们人间蝼蚁的敌人,那个叶小川乃是天界的心腹大患,俺们要去杀了他,替天行道!你识相的话,赶紧带俺们去找他。事成之后,少不了你的好处,你可以跟俺们去天界享福,从此位列仙班,与天齐寿,如果不答应,这就将你大卸八块喂大长虫!你考虑清楚!”
小七与鬼丫头都没有想到花和尚的态度会转变的如此之大,一时间都愣在当场。
周无哼道:“我的命是你救的,我还给你就是,七星山一战,我周无的剑下也杀了不少你们天界的修士,甚至还让我抢回了一尊青铜神鼎,自认为已经够本,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周无皱一下眉头,就不是男人!”
“哎呦,你还挺有骨气,小七,动手,先把他的舌头割了,再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
花和尚见周无不肯降服,大为恼怒,当即对小七下达了命令。
小七欢呼一声,摇晃着手中的短剑,一步一步的走向周无。
小七最后劝道:“性命是你自己的,何必为了一个叶小川就丢了自己的性命啊!”
周无愤然道:“休要多言!我周无是绝对不会背叛朋友背叛人间的!”
小七哼了一声,一剑刺向了周无的眼珠子。
周无看到剑芒袭来,心知今日自己是难逃一死了,索性就闭上了眼睛。
没有眼珠子被挖时的痛苦感觉,一切都很平静。
当周无睁开眼睛时,小七的还举着剑,剑锋距离他的眼珠子只要不到两寸的距离,但是小七握剑的手,却被一只肥厚的大手牢牢的抓着,让她的剑无法再向前递出一分。
花和尚刚才那种凶神恶煞的模样消失了,笑盈盈的看着周无,道:“好小子,讲义气,重情义,俺很中意你啊。”
这一下轮到周无发怒了。
如果被一剑杀了,他没什么好说的。
可是这群人竟然拿自己开刷,这是在羞辱自己。
他怒吼一声,举起虚弱的拳头,砸向了花和尚。
花和尚一伸腿,就将周围踹翻在地。
然后,他松开了小七的手,道:“看来叶小川交友的眼光还不错,起码你刚才就算死,也不肯出卖他。很有俺当年的风采啊。当年俺们与邪神小舅哥出生入死,并肩作战。当年为邪神小舅哥挡剑的另外几个兄弟,多半都死了。俺皮糙肉厚,为邪神小舅哥挡了十几剑,没死。俺法相生平最敬讲情义之人。以后战场上,你也会毫不犹豫的为兄弟、为朋友挡下射来的法宝。你运气很好,遇到了俺。以后你就跟俺混吧。”
被踹翻在地的周无懵逼的要死。
就算他再傻,也知道花和尚口中的邪神小舅哥,就是指人间昔日的邪神。
难道这些人是昔日邪神前辈的朋友?如果不是朋友,为何为与邪神挡剑呢?
看着周无发愣,鬼丫头没好气的道:“你小子运气真是好的没谱,我姑父这么些年来,从没有动收徒的心思,今天一见面就看中你了,你还不赶紧跪谢?等什么呢?”
周无吞了吞唾沫,道:“不知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与邪神前辈有何关系?”
鬼丫头笑道:“你还真是够鸡贼的,以为我姑父不配做你的师父啊。听好了,我姑父……就是这位胖和尚,他的妻子是云小妖。云小妖知道吗?是你们口中邪神的亲姐姐。他的法号叫法相,这个名字你可能不熟悉,但他还有一个外号,你一定如雷贯耳,那就是鼎鼎大名的花和尚。而我,就是邪神与鬼仙的独生女云小丫。云乞幽是我亲妹,玄婴是亲姐儿……喂……你怎么倒地了?怎么还翻白眼?姑父,这小子好像被吓昏过去了。”
周无是幸运的。
作为本书唯一的踩狗屎的神,在某些方面来说,他的运气是超越了身为主角的叶小川与女主云乞幽。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周无的后福来的非常的快。
花和尚虽然没有达到须弥之境,但他也是长生巅峰境界啊,是与火神焯焾同一等级的绝世高手!
能入他法眼的年轻后生不多,前些年倒是收过几个弟子,但那都是和云小妖成亲之前收的,还都是和尚。
和云小妖成亲之后,想着一身所学都传授给自己的孩子,结果这几十年过去了,云小妖并未给他诞下一男半女。
也不知道为何,他一见周无,就觉得与自己有缘。
刚才试探周无的品性,没有令他失望,周无并不是一个贪生怕死之人,有点他当年的风采。
于是,他就起了收徒之心。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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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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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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