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高高的钟楼上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天女宫外那些黑羽军战士瞟见此情此景,都是疑惑不解。
男人她们最近两天见到了,可是男人与女人为什么要拥抱在一起呢?
南宫蝠整张脸都隐藏在黑色的面甲之中,那双如宝石一般的大眼珠子,通过空洞洞的面甲上的窟窿眨呀眨的。
她也在看着不远处的钟楼,看着那两个几乎将彼此身体都融合在一起的年轻男女。
她有些羡慕,也有些期待。
南宫蝠,王城中最出名的女子,从小就有慧名,被誉为南宫家最有希望的接班人。
九岁时,南宫蝠入选天女六司中的青衣司,主修木系法则。
十二岁达到第五层御空境界。
十六岁达到出窍境界。
其资质之高,并不在如今的少司命女娥之下。
可惜啊,造化弄人,南宫蝠因为某些事儿,严重初犯了天女国与天女司的律法。
三年前,就在她十六岁刚刚达到出窍境界时,被逐出天女司,同时废除了她的修为。
废除修为的方法很简单,除了击碎她的主要经络之外,主要的是摧毁了她体内的丹田,让她无法在储存灵力。
当年叶小川被天问姑娘打的经脉尽断,宛如废人,之所以能修复,是因为可以存储庞大真元灵力的丹田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害。
修真者一旦丹田被毁,就永远不可能再恢复了。
南宫蝠从王城百姓人人羡慕的天女司修女,变为了凡人。
南宫颜毕竟是她亲姑姑,念及姑侄之情,不愿看到南宫蝠就此了却一生,就安排她在黑羽军中当值。
当然,这其中也有惩罚南宫蝠的目的。
昨天,南宫蝠与叶小川说了的那句话,还不至于让高高在上的女娥下令处死,甚至连流放都不至于。
只是女娥当时就认出了南宫蝠,知道她是南宫家之耻,所以才重罚的。
南宫蝠三年前到底干了什么事情,会让女娥如此厌恶,毁她一生,这牵扯到的事儿就太多了,以后慢慢道来。
叶小川与云乞幽在钟楼上拥抱了许久,久到云乞幽都觉得快吃午饭了。
她终于推开了叶小川,因为叶小川开始还是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后来就不怎么老实了。
当云乞幽离开叶小川怀抱的时候,可以看到她的脸很红。
似嗔似怒的瞪了一眼叶小川。
恨恨的道:“有时候,我真想剁了你那双手!”
叶小川倒是一脸无所谓,甚至还有点儿幸灾乐祸。
他道:“小幽,你至于嘛!咱们都谈了好几年的恋爱了,换做其他情侣儿,早就夜夜笙歌嘿嘿哈嘿啦,我只是抓了你几下屁股,没必要这么多大反应吧。咱们在昆仑仙境待不了几天了,我答应过掌门师叔,在人间会盟前,我一定会赶回去。等过几天回到苍云,我就让师父去沅水小筑找宁师姐提亲,让宁师姐把你嫁给我,到时候看你怎么逃脱我这双魔爪!”
叶小川双手呈龙爪手的模样,作势扑向云乞幽。
云乞幽长腿一抬,某人就立刻后退几步。
叶小川收起作恶的龙爪手,道:“不和你闹了,这天也快中午啦,来搭把手,咱们将这口大笨钟弄下来。”
云乞幽缩回了大长腿,道:“你真的打算将混沌钟带走?”
叶小川道:“为什么不带走啊,这可是混沌钟啊!是传说中的天器啊!我以前特羡慕玄婴大姐身上有天器异宝,现在我终于也有了!而且陛下临走前也说了,我可以带走它!等我花点时间炼化这口大笨钟,谁还能伤得了我?”
云乞幽想想也对,有这口混沌钟,叶小川的生命也就多了一层保障。
于是,这对狗男女又干起了夫妻一起挖墙角的勾当,两人站在混沌钟的两侧,双手抱着大钟的钟身。
叶小川一个很难抱起重达几十万斤的混沌钟,但两个人合力,那就没问题了。
他们两个修为非常的高,合抱之下,巨大的玄黄大钟,缓缓的被抬起,挂在上面的玄铁勾,慢慢的脱落。
大钟被轻轻的放在了钟楼的石板上。
好在钟楼是巨大的黑石建筑的一部分,上面被布置了许多禁制结界,否则这么重的一口大钟,早就把石板地面压碎了。
叶小川与云乞幽二人,都累的气喘吁吁。
云乞幽道:“小川,这混沌钟太重了,估计超过十万斤,感觉比当初从洛神赋身上抢来的那尊大青鼎还要重,我们两个也只能堪堪抬起,你得赶紧炼化才行,否则运输都是一个大问题。”
叶小川本来想塞进空空镯里,等以后有时间了再炼化。
现在看来,得在眼前炼化。
他至今没有搞明白,洛神赋是怎么将大青鼎随意的变大变小的,当时还是和云乞幽抬着大青鼎返回的万元山营地。
后来,赤炎师叔来到万元山营地迎接大青鼎时,很快就将巨大的大青鼎,变成了一只巴掌大小的小鼎,看的叶小川十分的羡慕。
既然在混沌钟内看到了自己的前世木小山的身影,那就说明混沌钟在十几万年前,是被木小山炼化过的。
作为木小山的转世之身,叶小川觉得自己炼化此钟应该很简单。
他双手触摸大钟,一股纯净的精神力进入大鼎。
没什么反应,只感觉大鼎内似乎是一个阶段的抽象世界,和无锋剑一样,里面充斥着各种扭曲的聚灵法阵。
精神力与并不能与大钟产生更多的共鸣。
于是,他又试验了念力与神识,甚至连元神与魂魄都挨个试验了一下。
对于叶小川这种浪费时间与生命的行为,云乞幽实在看不过去了。
她走过去,抓起叶小川的手,斩尘神剑剑芒一闪,就在叶小川的手掌心划了一剑。
鲜血立刻就从叶小川的左手掌心溢了出来。
叶小川疼的吱哩哇啦的大叫,道:“你干什么啊!”
云乞幽举着叶小川的血手掌往大钟上抹,一脸认真的道:“滴血认主啊。混沌钟灵气充沛,肯定是血炼法宝,滴血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只要你真是混沌钟的有缘人,你的血一定与它有感应。”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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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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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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