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娥和叶小川说完话后,显得很开心,在返回天女司的路人,竟然还哼起了一首小曲儿。
曲子很特别,好像不是天女国的曲儿。
如果有中土弟子在旁边,就能听出来,这首曲子的曲调,是叶小川天天挂在嘴边的那首“圣僧哥哥女儿情”,出自小人书《齐天大圣》女儿国篇。
鸳鸯双栖蝶双飞,
满园春色惹人醉。
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
女儿呀美不美……
在进入昆仑仙境之后,叶小川就一直在唱,女娥觉得有趣儿,便学了来。
当然,如果她知道这曲子是形容唐三藏路经女儿国的主题曲,是描写国王陛下与一个光头和尚之间的儿女情长,她一定会剁了叶小川的小小川。
跟在她身后的一个年轻修女道:“少司命,什么事情这么开心啊?”
女娥笑道:“我看一个人不爽很久了,不过因为他身份特殊,我一直没机会教训他。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
那修女抿嘴轻笑,道:“少司命说的那个人,是不是来自人间的御弟哥哥?”
女娥白了那修女一样,道:“才不是他。”
不仅说话的修女,其余十来个修女也都笑了起来。显然是不相信少司命的话。
刚才那修女开口道:“少司命,从中土来了这么多人,谁都想去谒陵,您让御弟哥哥只挑选五六个人前往木神陵寝谒陵,这明显是在教训他啊。少司命,御弟哥哥到底哪里得罪你了啊?你非要和他过不去。”
女娥道:“多嘴,我乃堂堂天女国少司命,会和一个臭男人过不去吗?”
那些个修女似乎与女娥关系很好,都是在低低窃笑。
女娥佯装生气,又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看向身后。
修女们立刻不笑了,一个个表情严肃,俨然一尊尊的雕像。
忽然,女娥道:“我知道这一次天女国来了这么多男人,引起了很大震动,这几天时间,消息就已经从王宫内院传到了王城,很多子民最近茶余饭后谈论的就是这些男人,你们也不例外。你们私下谈论了好几天,觉得哪个男人最英俊啊?”
众女一听女娥说出这话,紧绷的脸颊立刻舒缓了,开始叽叽喳喳起来。
“最帅的应该是那个叫做李清风的李公子。”
“不对不对,李清风有点女人气,我觉得那个叫阿赤瞳的男人最帅。”
“阿赤瞳?那个头发与眼珠子都是红色的小野兽?什么眼光啊,那家伙还不如曲向歌呢。”
“我觉得……那个六戒不错。”
叽叽喳喳的众女,忽然安静了下来,十几双眼珠子,齐刷刷的盯着后面一个身穿青衣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怯怯的道:“你们都看我干什么?”
一个修女道:“十三妹,你不是吧,什么眼光啊,六戒?那个三百斤的大胖子?”
小姑娘道:“祖先传下来的古籍中有记载,男人是阳,女人是阴,男人就该有阳刚气,就该高大威猛,你看那六戒,多高大,多威猛啊。”
包括女娥在内的所有修女,都是以掌捂额。
都说有人审美观与正常人不同,是扭曲的,可是十三妹这扭曲的也太狠了点吧。
女娥道:“十三,那叫胖,不叫高大啊!那些男人中,除了六戒和尚之外,那个叫戒色的也很胖。”
名唤十三的姑娘道:“所以我觉得那个戒色也不错啊。”
就没法和审美观扭曲的人聊天,会被气死的。
不过都是自家姐妹,以后出境作战,免不得要和人间男子打交道,要是不将十三妹的扭曲审美观矫正过来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啊。
女娥道:“十三,你看看诸位姐妹都不赞同你的话,没人觉得那个六戒和戒色很优秀很英俊,你换一个,少数服从多数嘛。”
十三姑娘想了想,道:“那就换成御弟哥哥吧。”
女娥道:“为什么啊?”
十三道:“少司命,是您刚才说少数服从多数的啊,你看那御弟哥哥身边有多美女,其他男人身边可没有,这说明,御弟哥哥很受美女欢迎,既然大家都喜欢他,那他就一定很帅很英俊很阳刚很威猛。”
众女微微点头,还真是这个理。
大多数人喜欢的东西,那就一定是好东西。
此处可以将叶小川看做好东西。
女娥笑了起来,道:“这就对了嘛,我也觉得御弟哥哥不错,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漂亮的姑娘喜欢他呢,我们天女国与世隔绝太久了,审美与人间女子已经有些不同,或许在人间女子看来,御弟哥哥就是最英俊最威猛的。第一梯队这几天就会离开这里,前往人间参加四月初一的人间万族会盟,到时你们都跟我去,咱们这几天得恶补一下关于人间的知识,可别到时闹了笑话。”
众女眼中英俊威猛的男人叶小川,此刻正紧攥着衣领,被一群彪形壮汉,逼到了墙角。
“干什么!干什么!都别过来,再过来我可就非礼喊啦!”
正魔弟子面面相觑。
叶小川不要脸,他们还要脸呢。
忽然,一道很不和谐的声音,从人群里传出。
“喊啊,喊啊,你越反抗,我越强壮……”
众人回头一看,见百里鸢混在人群里,这话显然是她说的。
百里鸢妙目一翻,叫道:“看什么看啊,没见过绝世大美女啊!”
众人又是一阵面面相觑。
叶小川苦啊,女娥刚离开不到一个时辰,也不知道是哪个瘪三傻帽,竟然将自己今晚要去谒陵的事儿给抖了出去。
知道木神埋在这里的人可不多,准确的来说,就自己一个人。
这些人是从哪里的黄牛贩子口中打听到的这个小道消息的?
自己还在纠结今晚去给木神谒陵的六人人选,结果两百多人哗哗啦啦的都围了上来,询问叶小川木神陵寝是怎么回事。并且一致要求,今晚必须带自己去木神陵寝,否则就和叶小川没完。
躲在人群最后面的天问,对绮丽丝道:“小师妹,这就是我先前说的,想要做一件事,就得拉许多人下水,看到没,这些人都是我们打前站的棋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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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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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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