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果的灵气非常充足,绝对做不了假的。
花无忧现在有些相信这个老头子没骗自己。
修真者尤其是修真高手,吃一枚混沌果,延年益寿的效果很差,因为大部分的灵气都被丹田吸收了。
凡人不一样,他们丹田空空如也,体内经络堵塞,吃混沌果对修为没有任何增加,反倒是能延年益寿,让苍老的身体再度焕发生命力。
一枚混沌果,能让一个凡人没有太大疾病的凡人多活十年,这是可以办到的。
花无忧心中有些自嘲,就说嘛,自己的修为在三界之中也算是拔尖的,就算是上苍之主,自己也能探查出它体内的灵力波动。
三界之中怎么可能存在连自己都探查不出来修为的高手?那岂不是说,对方比上苍之主还要厉害?
花无忧觉得只有自己吃掉这枚混沌果,才能在这一场交换之中不吃亏。顶点小说
看着说书老人气的直跳脚的模样,花无忧开心极了,摇着着折扇一步三晃的走了。
说书老人还想去追,让花无忧赔自己的混沌果,结果被花无忧一个眼神就瞪的不敢上前。
花无忧撂下一句:“你都老成这样了,早几年晚几年死,有什么打紧?再敢纠缠,我让你现在就死。”
看着花无忧优哉游哉的消失在万仙台的人群里,说书老人伸手忽然擦拭了一下额头并不存在的汗水。
心中暗暗的道:“总算又糊弄过去了!没想到这个恶魔也来了苍云山,看来这地方不能待太久,解决了所有的事情之后,得赶紧离开才行。”
花无忧没有走远,歪着脑袋在看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
那个小姑娘见一个少年盯着她看,脸色有些发红,赶紧低着头往别处走。
可是花无忧这个臭不要脸的家伙,竟然跟着那姑娘。
那姑娘也不知道是害羞,还是心虚,加快脚步。
见对方依旧跟着自己,索性从万仙台上直接一溜烟的跑到了下面的真武广场。
到了人少的边缘处,小姑娘停下脚步,道:“这位公子,你为什么跟着我。”
花无忧笑道:“小楼姑娘,不认识我了吗?”
元小楼还真没认出花无忧,不过看着花无忧的恶心折扇,她立刻知道是谁了。
俏脸大变,失声道:“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花无忧道:“我为何不能在这里?”
元小楼心地善良,和花无忧打过几次交道,低声道:“你赶紧走吧,要是被别人发现,你就走不了了。”
花无忧似乎很开心,咧嘴笑道:“你是在担心我?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元小楼无言以对。
是啊,这个花无忧是天界的大统领,还是曾经在无名关杀死无数娘子军的冷血屠夫,自己怎么会在担心他的安危呢?
花无忧见元小楼支支吾吾不说话,便收起了打趣的心思,道:“小楼姑娘,你放心吧,我乃苍天之子,三界之中对我来说没有禁地,别说这些人发现不了我,就算认出了我,也奈何不了分毫的。倒是你,还在想着救人之事?”
元小楼道:“这是我的事,和你没关系。”
花无忧微微一笑,合起折扇,指着一个方向,道:“看到那位漂亮的小姑娘了吗?”
元小楼转头看去,人很多,不过元小楼还是一眼就看出了花无忧说的小姑娘是谁。
那是一个身穿素衣的女子,年纪不大,看起来应该只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东方女子的面孔,但头发竟然不是黑色的,而是红色的,宛如火焰一般。
花无忧道:“知道她是谁吗?”
元小楼摇头,道:“不认识。”
花无忧道:“她叫幻影,是天界南帝最喜欢的女儿,本有大好前程,可惜啊,她不太喜欢修真炼道,反而喜欢兵法韬略,有人说她是天界的李铁兰。她仗着南帝之女的身份,捞了暴风军团大统领的职务,统御数十万六足兽骑,结果在荒原大战上被人间骑兵击败,还被人生擒活捉了。”
元小楼道:“你想说什么?”
花无忧微笑道:“我是想告诉你,不要做傻事。幻影公主做了傻事,有她父亲在上面顶着,她不会死。你不同,没人帮你撑腰,也没人在乎你的生死。秦明月那些人本就该死,既然该死,何必为了他们把自己也搭上呢。
我以前让你跟着我,你拒绝了,我花无忧从没有对别人招揽两次,今天为你破例,你以后跟着我,没人能伤害你,等这一场浩劫结束后,我带回天界,那里你可以开始崭新的人生。”
元小楼道:“花公子,我有些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单凭我手中那枚玉牌有可能是昔日战神昆仑的那枚?”
花无忧摇头道:“那只是一个原因。”
元小楼道:“还有别的原因?”
花无忧道:“在你的身上,有我所看中的品质,而这种品质,恰恰是我所欠缺的。”
元小楼不解,道:“什么?”
花无忧道:“心。”
元小楼诧异道:“你没心?”
花无忧摇头道:“不是心脏,而是心性。三界之中,亘古以来就有一个争论,是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我倾向与后者。有一位很厉害的家伙告诉我,我的看法是错的。可我从来就没有遇到过一个心地善良的人,遇到的都是伪善之辈。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在南疆的一个客栈里,你本来有机会毒死那些苍云弟子,但你没有这么做。这给我带来了很大的触动。
人间有一句话我很喜欢,叫做冤冤相报何时了。爱一个人,十年,百年,千年,忽然也就不爱了。可是恨一个人,却能千年万年的恨下去。
仇恨是世上最难以放下的,你做到了。你心中的豁达与善良,已经超脱了绝大部分的人类。”
元小楼懵逼了。
这些年来,她也很纠结。
自己不对苍云门复仇,在千面门内的争论很大。很多人都有的说她是贪生怕死,也有人说她是生性怯懦。
她给自己的定义是遵从外婆临终前的遗愿。
结果到了花无忧这儿,给自己的定义更加的高尚,将自己的这种抛却仇恨的行为,归纳为善良与豁达。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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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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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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