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寅年,四月十日。
距离人间会盟出事已经过去了四五天的时间,此事已经广传天下,人间的每一个角落的百姓,都知道了四月五日在苍云山发生的事情。
这几天,人间谈论最多的就三个字。
叶小川!
对于叶小川的评论,在人间百姓中出现了两极分化。
有人说叶小川当众斩杀老神仙乾坤真人,已然入魔,死有余辜。
也有人说叶小川是为母报仇,情有可原,还举例说明叶小川对人间的功绩,以及乾坤子过去一年是如何拖人间后腿的。
不论双方如何的各执一词,都改变不了叶小川是现如今的热搜头条。
从修真界到凡尘百姓,见面打招呼的第一句话,已经不是吃了吗,而是“你可知道叶小川有没有被找到?”
关于叶小川有没有被找到,人间传言很多。
每天都有几百上千个传言被传出来。
有的说,叶小川被老丈人邪神救走了。
有的说,叶小川早已经被苍云门寻获,现在关押在某某秘密之地,之所以不公开消息,是因为想独吞叶小川身上的宝贝。尤其是玄天宗的那柄轩辕神剑!
有的说,叶小川落入了魔教手中,已经被送回了西域蛮荒圣殿,是长空亲自护送的。www.
每一个传言都有鼻子有眼的。
但苍云门至今一直否认已经寻找到了叶小川。
叶小川在哪里呢?
扬子江畔,一个叫做朗渡村的小山村。
朗渡村不大,人也很少,数十年前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瘟疫,存活下来的并不多,过去了数十年,这里依旧没有恢复往日的生气。
但这个小村子,在附近的十里八乡可是有名的很。
出名的原因是因为一个人。
杜纯。
苍云门鼎鼎大名的蓝灵仙子杜纯,就是出自这个村子。
朗渡村北面是扬子江,村里的百姓除了打鱼行渡之外,还在附近的几座矮山上开辟出了一些梯田。
此刻,正值黄昏,天空阴沉沉的,估计今晚要有一场大雨。
一头体型硕大的黑白大猫熊,从崇山峻岭里钻了出来,顺着梯田下的羊肠小道,晃晃悠悠的往前走。
或许是它背上骑着一个胖老头,身后拉着一张躺着两个人的爬犁的缘故,它走的并不快。
路过一片萝卜地,它说什么也不走了,开始挖地里的萝卜吃。
说书老人从大猫熊的背上爬下来,骂骂咧咧的道:“你这头大蠢熊,整天就知道吃!吃!吃!这四五天,你才出苍云山,你说你这是有多懒啊!”
大猫熊嘎巴嘎巴的嚼着萝卜,完全不理会说书老人。
咔嚓!
一道惊雷响起,苍穹上的黑云里传出来了轰隆轰隆的闷响。
说书老人道:“别吃了!马上就要下雨啦!咱们赶紧找个地方躲雨吧!老夫淋点雨没事儿,这两个病人要是淋了雨,可就不妙了!”
这一招还真管用,大猫熊果然不吃了,而是用大嘴巴从田地里拔了许多萝卜,丢在爬犁上,看样子是给自己留的宵夜。
三人一国宝,继续上路。
天黑的时候,他们来到了朗渡村的南面。
数十年前的那场瘟疫,让自己地方十室九空,好多房子都荒废了,但躲雨还是可以的。
找了一处看着一场雨不会将其冲塌的土屋,说书老人将爬犁上的叶小川与元小楼给抱了下来。
大猫熊也不闹腾,一屁股坐在墙角,继续啃着萝卜。
呼呼……
咔咔……
外面天色完全黑了,呼呼的风声与雷声交织在一起。
随着一声巨大的雷鸣声,豆大的雨滴开始落下。
这座土屋主体还在,但多年没有主人,房顶已经残破不堪,有一角的房顶还坍塌了。
看到房子漏雨,说书老人就将叶小川与元小楼拖到了一个勉强不漏雨的角落里。
就在他咒骂大猫熊好吃懒做,哀叹自己沦为家庭保姆的时候,忽然,黑暗的土屋里,传出了几声轻轻的咳嗽。
说书老人与大猫熊立刻都竖起了耳朵。
大猫熊似乎发现了什么,丢掉带泥的萝卜,跑到了元小楼的身边。
说书老人用火折子升起了一堆篝火,接着火焰的光芒,他看到元小楼的眼睛慢慢的睁开了。
说书老人大喜过望,道:“小姑娘,你终于醒了,只要醒了就没事了,老夫还真有些担心你会一直沉睡下去,成为植物人呢。”
元小楼喉咙蠕动,虚弱道:“我……我好渴。”
说书老人立刻拿出水袋子,轻轻的抬起元小楼的脑袋,慢慢的给她喂水。
喝了几口,元小楼似乎呛着了,又咳嗽了起来。
说书老人道:“不要心急嘛,慢慢喝。”
喝了一些水后,元小楼的精神似乎好了一些。
看着大猫熊,看了看身边被包成粽子的木乃伊,最后看向了说书老人。
说书老人道:“姑娘,你还记得老夫吗?”
她轻轻的道:“我记得你,你是……你是那个算命的,我还记得是你给我还阳的。”
说书老人笑道:“记忆没有缺失,耳朵与眼睛也没有问题,你试试动一下手脚。”
元小楼依言照做,但她气力很弱,手脚只能微微的动弹几下。
这时说书老人才放下心来。
还魂奇术虽然神奇,但毕竟是令人起死回生的禁术,只要出现一丝披露,就算还魂成功,没准也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现在看来,元小楼一切完好,没有任何后遗症。
他转头对着空气道:“梦魇,老夫身上的粮食这几天已经被那头大猫熊吃光了,还得劳烦你去附近的农家里弄点食物过来,小楼姑娘刚醒,体力很弱,需要进食。别拿的太多,这里的百姓也不富裕。”
大脑袋也没回答,只是片刻后,一个袋子就凌空掉落在说书老人的面前。
说书老人打开袋子,里面有小半袋的小米,还有两块腌制的腊肉。
他开始在篝火上架锅烧饭。
他的厨艺肯定是不及叶小川的,将小米放进了锅里,又将一小块腊肉洗干净,切成肉丁,倒进米锅里,盖上锅盖,大火烧开,然后再闷两炷香,这就是今天他们的晚饭。
叶小川在思过崖与杜纯的故事,已经在某音上更新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流浪的码字生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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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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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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