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蓝田县,槐花巷。
巷子名字的由来,就是因为巷子口有一棵至少活了两三百年的老槐树。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槐花巷深处最偏僻的那间院落的时候,元小楼就已经拿着扫帚开始清扫庭院。
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住人,院子中还有一棵歪脖子树,落叶很多,草长莺飞。
这难不倒天人境界的元小楼。
拎着叶小川的无锋剑,在院子里耍了一套剑法,剑气所过,半人高的野草尽数被贴着地面斩断。
然后,用扫把将这些杂草与树叶清扫在一起,也没丢出去,打算晒两天后留着烧锅。
当说书老人打着哈欠走出房间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元小楼不仅将挺远打扫的干干净净,还做好了早饭。
饭做的很多,倒不是她和爷爷饭量很大,而是饭桶的饭量很大。
自从饭桶走出了苍云山后,就不爱吃竹子了,它喜欢吃小米粥,一天要吃两大锅。
一大锅的米粥,两块厚厚的烤馕饼,一碟腌萝卜干,这就是说书老人与饭桶今天的早饭。
元小楼点了点人数,发现少了一个。
“爷爷,大脑袋呢?”
“大脑袋有事儿回南疆了。”
“啊?它走了?那我们怎么办?”
听到大脑袋离开了,元小楼有些焦急。
从苍云山,到关中,一路上明里暗里,不知道遇到了多少波追寻叶小川的修真高手,每一次都是大脑袋通过强大的精神力,让自己这些人变成透明人,这才有惊无险的躲过搜索。
如今大脑袋走了,那以后怎么躲避正魔无数修真者的追寻啊。
元小楼再怎么单纯,再怎么傻,也知道那些修真者中,很大部分都是想杀死叶小川的。
单凭自己的力量,如何能保护叶小川周全呢?
说书老人道:“大脑袋百万年的主要职责,是看守女娲娘娘传下来的玉简藏洞,它能保护我们一个多月,已经十分的难得了,以后的路,要靠我们自己走。
昨天晚上它离开前,已经通过精神力,修改了方圆数百丈居民的记忆,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元小楼道:“那些人迟早会找到这里的啊,肯定会发现叶公子的!”
说书老人道:“那就得看你的本事了啊。”
元小楼摇头道:“我打不过他们。”
说书老人笑呵呵的道:“谁让你和他们打了?现在周围百姓的记忆里,老夫是这间院子的主人,你是我的孙女,屋里躺着的那位是你的夫君,刚从战场上送回来,尚在昏迷之中。”
元小楼不太明白。
说书老人道:“你还真够傻的,真不知道你天人境界的道行是怎么来的。小楼,你忘记你是什么身份了么?你可是千面门的门主啊,你去给叶小川易个容,再将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收起来,就算以后真的有人来搜查,也不会认出他来的。”
元小楼恍然大悟,赶紧往卧房跑。
说书老人道:“你火急火燎的干什么去啊?”
元小楼道:“给叶公子易容!”
说书老人继续吃早饭,看着抱着大盆喝米粥的饭桶,他的老脸立刻就沉了下去。
道:“老夫给你取名饭桶,你还真是饭桶啊?老夫在苍云山给人看相算命挣的那点银子,都快被你吃光了!”
饭桶似乎有些不满,哼哼唧唧的。
说书老人竟懂兽语,他没好气的道:“你拉个爬犁,走一路歇一路,也敢说自己累?
老夫真后悔,当初在轮回峰脚下,怎么就没买那个昆仑奴呢,力气大,不会发脾气,任劳任怨,任打任骂,关键是他的饭量比你小多。
你这饭桶,一顿饭一头牛,谁能养的起啊!”
现在说书老人肠子都悔青了。
要是当初在轮回峰山脚下买了那个昆仑奴,也不至于才过去两个月,自己就倾家荡产啊。
越想越气,越气就越吃不下饭。
索性不吃了。
拿出了他的竹竿布幔,对叶小川与元小楼的房间喊道:“丫头,爷爷出去一趟,你留在这里,别乱跑啊。”
元小楼跑了出来,道:“爷爷,你去哪里啊?”
说书老人道:“没钱啦,揭不开锅啦,你爷爷我身上的银子,还有那小子储物镯里的银子,这一个多月都被饭桶吃光啦!不出去赚点钱,还不饿死啊?你赶紧把饭桶赶走,老夫一天也不想看到它!”
元小楼道:“此处距离苍云山好远好远,爷爷你让它去哪啊?”
说书老人翻着白眼,道:“回不了苍云山,那就让它去秦岭走亲戚啊,最近几千年,大猫熊早就泛滥,秦岭里的大猫熊的数量,不比苍云山少!都是它的表亲。”
说书老人拎着竹竿布幔,哼哼唧唧的走了。
生气归生气,还不忘将街门关上。
元小楼看着抱着大盆喝粥的饭桶,面露苦笑,道:“饭桶,你吃的确实多了一些,难怪爷爷会骂你。”
饭桶是什么?
是大猫熊。
是国宝。
它每天要么在吃,要么在卖萌,要么在吃中卖萌。
眨着它的小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元小楼。
元小楼本就心善,立刻也就心软了。
道:“那你以后少吃点,否则爷爷真的会把你赶走的!咱们相处了这么久,我可舍不得你走。”
饭桶点着头,表示自己以后一定会节食减肥。
开始元小楼还真信了饭桶的,可是自己刚转身,身后的饭桶就继续呼哧呼哧的吃着大盆里的米粥,这让元小楼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
如果饭桶能节食,它就不叫饭桶了。
早上,空气很清醒,也不闷热,元小楼就搬了张躺椅出来,放在院子中心,然后将叶小川给抱了出来,躺在躺椅上晒太阳。
经过她这位千面门门主一番折腾后,叶小川的容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估计就算是流云仙子复生,也认出这个男子是自己的肚子里生出来的。
以前的叶小川,虽然没有李清风那般英俊秀气,但也算的是剑眉星目,面如刀削。
除了皮肤黑了点外,其他的,不论是五官,还是轮廓,都还是不错的。
被元小楼易容之后,此刻的叶小川脸型发生了改变,从标准的帅哥脸,变成了鞋拔子脸,和以前的叶小川完全判若两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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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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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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