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王可可深夜中的自我陶醉,说书老人与大脑袋都是无言以对。
大脑袋以为王可可是在开玩笑,精神力进入王可可的灵魂之海,偷看他的记忆与想法。
发现这老头子刚才那番话,完全是发自肺腑之言,不是在开玩笑。
这更让大脑袋崩溃。
以前觉得叶小川是它见过最不要脸的人。
现在好了,叶小川在不要脸界的至尊地位被王可可取代了。
为避免王可可再自我陶醉下去,说书老人开口道:“大脑袋,如果老夫没有料错的话,叶小川应该是想去麒麟山吧。”
大脑袋惊讶无比,道:“你是算出来的,还是猜出来的?”
说书老人道:“自然是算出来。老夫精通天罡神算,可以推演人的前尘三世,后世三生,算出来一个人内心所想,不是难事。”
大脑袋道:“你算的还真不错,我探查过他的记忆,妖小思念及他是木小山的转世,将麒麟山万狐古窟送给了他。
万狐古窟内藏着一个与人间界平行的芥子空间,里面的时间线与外界并不相同。
人间一天,里面过去三十天,叶小川是想借助这个强大的时间差,让自己的修为恢复。”
王可可忽然坐了起来,黑暗中,他的那双眼睛贼亮贼亮的。
他只听到了大脑袋说的前半句话,后面什么修复恢复啊之类的,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他吃惊的道:“不会吧,麒麟山万狐古窟内藏有芥子洞的传说是真的啊?我以为是瞎掰的呢!”
大脑袋道:“当然是真的啊。那里乃是人间白狐一族的发源地,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开辟出了一个芥子空间。现在人间估计就叶小川知道那个芥子空间的秘密。”
说书老人淡淡的道:“人间知道万狐古窟芥子空间秘密的,可不止叶小川,还是有其他人的。”
王可可道:“还有别人知道?谁啊?”
说书老人没有回答。
王可可道:“我不管有多少人知道万狐古窟的秘密,我在在乎的是万狐古窟与芥子空间。我现在忽然觉得,当初你在玉山脚下,给我推演命格时,最后说的那四句话,应该不是胡诌的。
这叶小川没准还真是我王可可命中的贵人。
麒麟山我熟悉啊,那是我从小光屁股长大的地方。此地距离麒麟山十万八千里,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叶小川那厮现在修为被废,我看不如就由我来护送他完成取西经的……去麒麟山的重任吧。”
说书老人道:“你现在都伤成这样,还想护送他?先照顾好你自己吧。”
王可可道:“这点伤,对年轻力壮小鲜肉的我来说,算个屁啊!不是我吹,做保镖,我可是专业的!咱们就这么说定了,天一亮,我就带着他离开,前往麒麟山。有时间欢迎你带着丫头去我的万狐古窟新家作客啊。”
“万狐古窟?你新家?”
“当然啊。叶小川绝对就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我宣布,从此时此刻起,我就是叶小子的小弟,兼保安队长,兼首席助理,兼万狐古窟二当家,兼麒麟山总盟主的唯一候选人……”
一瞬间,官迷王可可,就给自己身上安了许多官衔。
不过这都是他自封的,是不被大众认可的,是站不住脚的。
本来王可可对于丹田碎裂,修为尽失的叶小川,并没有放在心上。他不觉得这个废人会是自己生命中的贵人。
直到他从大脑袋口中得知,万狐古窟的传说是真的,妖小思已经将万狐古窟送给了叶小川,他立刻厚着脸皮,硬说叶小川是他的贵人。
万狐古窟的传说,在中土其他地方传言很少,但在麒麟山却是有诸多传言。
麒麟山很大,散修也很多,但是从古至今,都没有哪一个散修,将万狐古窟当做仙府的。
就连现在的麒麟山总瓢把子缺德道人,都只是居住在并不宽敞的天圣洞。
古往今来,想霸占万狐古窟的散修很多,但直到现在,巨大的万狐古窟依旧是闲置着,是有原因的。
一是因为万狐古窟种种传说。
二是因为白狐一族早就放出话,那里是白狐一族的发源地,人类不得在万狐古窟居住。
三是因为妖小思。
曾经有好几波人,占据了万狐古窟,结果都很惨。
不是被长白山的白狐一族的人杀死的,而是被一个叫做妖小思的十八位天狐给弄死的。
王可可早就受够了他的缺德师兄,想要出去建衙开府。
他最中意的仙府,当然是万狐古窟啊。
可是那地方是人家白狐一族的,他不敢鸠占鹊巢。
现在好了,白狐的老祖宗妖小思,将整个万狐古窟送给了叶小川,自己只要搭上叶小川这条破船,就能名正言顺的住进万狐古窟,以自己的老脸,混当二当家应该没啥问题。
他刚才被万狐古窟的芥子空间震惊了,没听到大脑袋说叶小川的修为正在慢慢恢复,还以为叶小川是废人,自己只要熬个几十个,就将叶小川给熬死。
叶小川爹娘都死了,也没有子嗣。那自己这位二当家,就成为了万狐古窟唯一的遗产继承人,顺理成章的成为万狐古窟新的主人。
当然,最好在叶小川嗝屁前,让他写一封遗书,将万狐古窟这片巨大的不动产的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
以后就算妖小思发飙,自己有房本,有土地证,妖小思也不好说什么。
不得不说,王可可还是非常聪明的。
只要伺候叶小川老死,自己就能继承一大片产业,其中还包括那与人间界时间线相差三十天的芥子空间,还有叶小川身上的那些顶级法宝,没准还能从叶小川身上挖一些顶级真法,这买卖划算的很。
可惜啊,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王可可是万万没想到啊,修真者的丹田都碎成渣渣了,竟然还能另辟蹊径,修炼穴道。
他将叶小川熬死的完美计划,从一开始就是有瑕疵的,所以注定他的计划将会以失败收场。
说书老人口中再三拒绝王可可护送叶小川回麒麟山。
但是在王可可再三要求,诅咒发誓之下。
说书老人只好“无奈”的点头同意。
这让大脑袋心中好笑。
白痴都能看出来,说书老人一开始就是打算利用王可可,让王可可保护叶小川的。
但“聪明”的王可可,光顾着幻想如何霸占万狐古窟,如何从叶小川身上继承巨额遗产,完全没有看出来说书老人的小心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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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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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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