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闺臣不知道人间西域关于龙背山的故事传说,于是,叶小川便将那个伟大的龙族母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的故事,和她简单的说了一番。
听完之后,秦闺臣心中很有感触。
流云仙子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活下去,甘愿赴死。
她的母亲苍木仙子,又何尝不是想让她好好的活下去,才回天界西王母面前领死的呢?
她的父亲秦风,又何尝不是为了保护她,将自己封闭在死泽空虚洞府,数百年来孤独一人,最后静悄悄的死去。
秦闺臣在叶小川的身上,在这个龙背山的故事中,感受到了心痛与哀伤。
不是为叶小川。
是为她自己。
在二人都沉寂在思念亲人的哀伤情绪中时,王可可领着独孤长风走了过来。
独孤长风看样子真的饿的不轻,瞧他满嘴是油,就看的出来他吃了不少。
他喜欢吃肉,但是她母亲不让他吃太多的肉,只让秦闺臣每天给吃一些五谷杂粮。
此刻手中还捧着一块肉骨头,却没有吃。
道:“闺臣阿姨,这肉好好吃啊,我给阿巴留了一块肉,他和长风一样,都最喜欢吃肉啦。”
叶小川觉得阿巴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又想不起来是谁。
秦闺臣道:“你还记得,杨娟儿养在罐子中的那个人吗?他就是阿巴。”
叶小川面露沉思,很快就想了起来。
当年元小楼在鱼龙寨救走杨娟儿与顾长青,结果在小河边遇到了花无忧,被花无忧带走。
昏迷过去,并且被封住修为的杨娟儿二人,则是被五族游击队误打误撞给带到了南疆西面的万元山营地。顶点小说
杨娟儿长的漂亮,经常有南疆五族的男子半夜溜进她的营帐。
到了万元山营地后,被玉玲珑认出了他们。
在玉玲珑的“帮助”下,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有好几个男人光顾杨娟儿的秘密巢穴。
那段时间里,杨娟儿伺候过的男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其中有一个跛子,一点儿怜香惜玉之心都没有,每次都将杨娟儿蹂躏的体无完肤。
后来,杨娟儿被叶小川发现后,那个跛子就被打断的全身骨头,割掉了舌头,被装进了罐子里。
用类似南疆养蛊的方法,日日夜夜折磨他。
叶小川皱眉道:“都过去五年了,那个罐子里的人,还没有死?”
秦闺臣道:“阿巴与娟儿的恩怨,我知道不多,这些年,娟儿对于阿巴的态度很奇怪。有时候经常打骂他,有时候对他又很温柔。”
独孤长风道:“闺臣阿姨,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啊,阿巴肯定也饿了。”
秦闺臣柔声道:“那个村子已经暴露了,我们不能回去了。”
独孤长风焦急的道:“那阿巴怎么办啊?”
叶小川没想到玉玲珑的儿子,竟然一点魔性都没有,心中充满着善良。
他转头对王可可道:“老顽童。”
王可可道:“老不死的叶小子,你不会是想让本小鲜肉去把那个什么罐中废人阿巴从秦岭接过来吧?”
叶小川道:“那你去不去?”
王可可耷拉着脑袋,道:“去,为什么不去啊,此地距离秦岭也不远,几个时辰就能来回。不过,我得向你请假几天,好不容易出去一趟,你得让我在外面痛痛快快的玩个十天。”
叶小川道:“两天。”
王可可摇头,道:“不行,两天太少了,至少八天!”
“三天。”
“六天!”
“四天。”
“五天!”
“四天半。”
“三天半!”
“成交。”
叶小川一锤定音,王可可有些发蒙。
他意识到,这一场假期拍卖会,自己又上了叶小川恶当。
三天半就三天半吧,自从和叶小川来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塞外,整整吃了两年多的沙子,脏活累活都是自己干,每天加班也就罢了,还不给一文钱公子。
熬了两年多,总算迎来了第一个假期,可以出去逍遥快活一段时间。
于是,王可可也不等到天亮,蹦蹦跳跳的就去度假了。
东西方贸易中断之后,曾经无比繁忙的丝绸之路,变的死气沉沉。
客栈里一个住客也没有。
秦闺臣受伤不轻,需要疗伤,在王可可离开后,叶小川就领着秦闺臣与独孤长风来到了楼上的客房,让他们先歇息。
有叶小川在,秦闺臣很安心。
什么也没说,就进屋疗伤了。
至于独孤长风,小小的孩子竟然很独立,自己住一间房间。
叶小川坐在一楼的大堂里,一碗一碗的喝着酒。
整整喝了三坛子烈酒,他竟然一点醉意也没有。
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柄剑。
剑是插在剑鞘中的,剑柄上用黑色的丝线层层的包裹着,剑鞘也很普通,给人的第一感觉,那就是这柄剑是一柄锈迹斑斑的钒铁剑。
在天快亮时,叶小川慢慢的伸手,抓起了长剑。
剑出鞘。
玄青色的剑身上,布满着古拙沧桑的纹路。
正是南疆昔日黑巫族祭祀文字,鬼云纹。
这柄剑,正是神剑无锋。
几个时辰前,无锋饮血七人,斩落六颗头颅,但由于叶小川出剑太快,剑身上没有留下一滴献血。
“噗!”
叶小川一口酒喷在了剑身上。
然后,他用一块布巾轻轻的擦拭着。
动作很慢,也很温柔。
就像是情人的手。
任何法则,想要领悟到极致境界,就需要将自己融入法则之中。
剑道也不例外。
想要参悟剑道的最高境界,就要与自己的剑,融为一体。
只有用生命去爱护自己的剑,才能领悟到剑的真谛,剑道的真谛。
蹬蹬……
神后续传来了脚步声。
原来是天亮了,独孤长风揉着眼睛,走楼上走下来。
看到叶小川在擦拭长剑,他忽然兴奋了起来。
跑到叶小川的身边,道:“这就是你的剑吗?真好看。”
叶小川道:“昨天晚上,它刚斩杀了六个人的脑袋,你不怕吗?”
独孤长风摇着头,道:“我不怕。我娘说,等我长大后,也会给我一柄剑!一柄杀人的剑!杀尽人间所有的坏人!”
叶小川笑了,道:“如果人间所有的坏人都杀光了,那人间只怕就没人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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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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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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