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六戒整天就知道借钱,堆积自己的金融帝国。
其实六戒内秀的很。
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山泉寺的和尚,在十多年前能成为六怪人之一,绝对不是因为他欠别人许多钱,也不是因为他整天笑呵呵的宛如弥勒佛。
而是因为他的修为,他的眼光。
六戒看待事物,比戒色看的更加的透彻。
现在各大派还在明里暗里寻找叶小川,这对他们这些在乎叶小川的朋友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
说明这些大门派,并没有找到叶小川,也没有发现叶小川的尸体。
也就是说,叶小川极有可能还活着,只是藏了起来。
如果哪一天,忽然有一个大派停止寻找叶小川了。
那事情就严重了。
叶小川身上的东西,非常的重要,能让所有人都为之疯狂,没有哪个门派会因为找累了就停止搜寻的。
停止搜寻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找到了。
话题到此为止,三人忽然都沉默了。
叶小川这些昔日的好友见面,不论开始话题多愉悦,最后都会将话题转移到叶小川的身上。
所以,这群年轻人这几年来几乎都是单独寻找叶小川,很少成群结队。
就是因为他们不想去讨论叶小川的生死,他们只是默默的寻找自己曾经的好友,一生的兄弟。
玉门关外,朝霞印天。
秦闺臣穿着一身亚麻衣裳,脑袋上裹着一块亚麻围巾,站在龙门客栈的门前,看着东面的那座沙丘。
每一天,当秦闺臣起床的时候,都会看到叶小川坐着沙丘的最高处,背对着客栈,面向着东面玉门关的方向。
秦闺臣觉得,在这么下去,这小子也会成为一座龙背山。
独孤长风自己完成了洗漱,从厨房里拽出了一根大骨头棒子,上面没多少肉,但他还是啃的津津有味。
他走到秦闺臣的身边,道:“闺臣阿姨,叶叔这个人好奇怪啊。”
秦闺臣道:“有什么奇怪的?”
独孤长风道:“我是小孩,但我不是傻瓜,叶叔是高手,比你和我娘,娟儿阿姨加起来还要厉害的高手,一下子就杀光了那些追杀我们的人。
可是,这么厉害的高手,却在沙漠之地开一间不赚钱小客栈。这不奇怪吗?”
秦闺臣深深的望着叶小川背影,道:“和以前相比,他确实改变了许多,宛如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当然,这不能怪他,任何人如果遭遇了他的事情,都会改变的。”
独孤长风听不懂
一个五岁的孩子,不必懂这些。
很快他就骑着那头最大的山羊,挥舞着大骨头棒子,驱赶着羊群,去龙背山的脚下放羊去了。
秦闺臣也走进了厨房,开始了她一天的工作。
叶小川是在发呆吗?
不。
他是在修炼。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
今天沙漠上的朝霞,红的宛如人的鲜血。
沙漠中的老人都知道,一场大风暴只怕要来临了。
叶小川在三天前就已经知道了这场风暴。
因为风。
风能传递一切,只是一般人无法解读出风语。
叶小川不同,他主修的法则有两个,剑,风。
并且将这种法则都领悟到第二重巅峰境界。
不论是剑道三重,还是风系三重,只要一种法则他领悟到了第三重境界,便可以独步天下。
可惜啊,法则并不是修为境界,不是靠修炼的,而是靠领悟。
现在叶小川是剑道第二重巅峰,风系第二重巅峰,看似距离第三重只是临门一脚。www.
可是,修真界绝多大数修真者,到死都是第二重巅峰,能领悟剑道三重,或者其他属性法阵的第三重的,万中无一。
整个苍云门最近八百年来,领悟剑道第三重的,只有两个人。
贤夭。
云崖子。
叶小川每天擦拭神剑,看似无聊的动作,其实是在参悟剑的奥义。
每天坐在沙丘上吹风,看似发呆,其实是在感受着风的律动。
风系法则第一重是速度。
所谓天下武功皆可破,唯快不破。
风系法则在近战之中,近乎无敌。
自古以来,绝大部分修炼风系法则的修真者,都是第一重。
所以风系法则给世人的第一个感觉,就一个字,快。
风系法则的第二重境界,不是快,而是快的反义词,慢。
以前叶小川对第二重境界抱有严重的怀疑态度,他认为高手相斗,生死就在一瞬间,定生死的那一剑,靠的是三分运气,七分速度。
如果将自己的剑招慢了下来,岂不是任人宰割?
司徒风当时还取笑他天真无邪。
司徒风给叶小川定的时间是三十年。
起码在三十年内,叶小川很难领悟“慢”字的奥义。
司徒风不愧是无形剑神,按照人间的时间,与万狐古窟的时间累加起来。
叶小川领悟“慢”字奥义,确实花了近三十年的时间。
如果不是领悟了风系法则的第二重,叶小川是不可能在近战之中击杀六位天界高手,重创赤乌行者的。
风系法则的第三重,就十三个字:快慢融合,阴阳协调,天道大乘也。
真正简单的口诀,就越加深奥。
叶小川最近两年,一直没有领悟这十三个字的奥义。
快慢融合,看似简单,其实修炼起来是非常复杂的。
叶小川觉得这不是剑招,也不是剑意,其根源还是在风本身之上。
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只要将这十三个字融会贯通,达到风系第三重境界,那自己的剑道法则,也会瞬间突破到第三重。
可惜啊,他花了三十年时间,才领悟第二重。
最难的第三重,不知道得花多少年了。
正在感受风的叶小川,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看向了东面。
大约过了十个呼吸,东面的苍穹,才出现了一道光芒。
风,让他能感知到精神力感知不到的距离。
他的精神力只能覆盖方圆十几里,但是他可以通过风,感知到几十里外的风吹草动。
气息很熟悉,是王可可回来了。
果不其然,那道光芒朝着龙门客栈的方向笔直而来。
只见王可可身后背着一个大筐,一到客栈门口,就开始大呼小叫。
“以后这种丢人的工作,谁再让本小鲜肉去做,我就杀了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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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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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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