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喜欢对某人的某一段人生,评头论足。
评价他活的怎么样,为什么要这样活,是不是有意义。
你不是他,不了解他的经历,没有资格点评别人别人的人生。
其实,每个人都是单一的个体。
每个人,甚至每个年龄段的人生,都不一样。他活的好与坏,都与他的人生经历分割不开的关系。
一样米养百样人。
永远找不到两枚相同的树叶。
这才是生命的意义。
你不能要求别人照你心中想法去活。自己也不能活在别人的想法里。
这样的人生,才是没有意义的。
秦闺臣很显然还没有人生的真谛,也没有明白生命的意义。
在龙门客栈这三天,叶小川给她的感觉就两个字。
颓废。
想想数年前,刚认识这小子时,他是多么的意气奋发,挥斥方遒。
来往于天人二界,谈笑间便可定无数人的生死。
在看看如今的叶小川。
每天除了喝酒就是发呆,要么就是在厨房里摆弄着他的那些锅碗瓢盆。
在凡人看来,叶小川这种活法没毛病。
起码大部分的凡人,就是这么活一辈子的。
可是,秦闺臣绝对不会允许叶小川这么活一辈子。
无数前辈高人,对叶小川的评价都惊人的一致。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
他注定是高高在上的飞龙,而不是在污泥中挣扎的蚯蚓。
秦闺臣看到叶小川在颓废的喝酒,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中充满着愤怒。
甚至还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她伸手夺过了叶小川的酒坛子,道:“你能不能别喝了!你才三十多岁,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你为什么要将自己泡在酒坛子里啊!你还可以做很多事情!”
叶小川浑浊沧桑的眼眸看着她,道:“你又不是我老婆,你管的着我吗?”
在客栈里是喝不痛快了,叶小川拖着与他年纪并不匹配的苍老身体,走出了客栈。
这一次没有去东面的沙丘,也是来到了客栈后面的龙背山上。
玉门关方向的大军正在撤退,已经操练了许多天,风暴就要来了,中土参与演习的士兵正在往玉门关内撤,西域骑兵则是在往大宛城撤。
无数骑兵卷起的黄沙,遮天蔽日,场面蔚为壮观。
叶小川看着远处的场景,忽然想起了一首诗。
他不爱读书,会的诗句不多,年少时只背了几首用来装逼的。
黄沙原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他觉得自己以前死记硬背的这首古诗,与眼前的景色好像。
似乎当年王之涣,就是站在这座龙背山上,创作出了这首脍炙人口的美丽诗篇。
中土西部门户玉门关,就像是一道分界线。
一边是锦绣繁华的中土,一边是毫无生机的荒漠。
春风到了玉门关,都被挡住了脚步。
让这片沙漠更显荒凉。
叶小川站在龙背山上,不仅想起了王之涣的古诗,还想起了许多人,许多事。
想起了他的母亲流云仙子临死前的那番话。
“你爹说,你是上天赐给我们的,所以他给你取名天赐。”
“娘好想看着你长大,好想看着你娶妻生子。”
“跟着天问离开,好好的活着,为娘而活,娘会在天上看着你的。”
“娘不能陪你,娘再也看不到你了……”
“小川,小川,让娘摸摸你的脸……”
“不要哭,能在临终前听到你唤我一声娘,娘已经无憾了,只是娘再也不能……不能给你缝制……衣服鞋……”
“不要为娘报仇,师父说,娘注定死在……死在龙……龙背山……”
每一次想到这里,叶小川都泪流满面。
“啊!”
叶小川发出如野兽一般的低吼。
“呼呼……”
一股狂暴的戾气,从他的身体内爆发出来。
无尽的狂风迅速形成了一道龙卷风,将他牢牢的包裹着。
客栈内,秦闺臣感觉到了一股嗜血妖力,立刻奔了出来。
却发现王可可带着独孤长风优哉游哉的在给阿巴清洗罐子。
秦闺臣看着笼罩着龙背山的龙卷风柱,吃惊的道:“王前辈,怎么回事?”
王可可瞥了一眼龙背山,道:“么事么事,是那个臭小子又在发疯,咱们该干嘛干嘛。”
他似乎早已经对这种事见怪不怪。
暴戾的嗜血妖气渐渐的散去,龙卷风柱也随之消散。
古拙沧桑,仿佛又充满无限痛苦与眷恋的箫声从龙背山上传来。
王可可道:“我觉得这小子一定是想他老婆了。”
秦闺臣道:“听说云乞幽自人间会盟之后,就失去了在人间的所有记忆,她已经不记得叶公子了。”
王可可道:“我不是说云乞幽,我是说他老婆,他媳妇儿。”
秦闺臣一愣,有些疑惑,道:“他老婆不是云乞幽?”
王可可道:“你还不知道?这三天,你们孤男寡女的待在一起,难道没聊天吗?他老婆是我的侄女儿,当年就是我侄女在苍云山救走了他,照顾他,然后他们就睡在了一起,睡了半年多呢。”
秦闺臣半天没反应过来。
叶小川当年是被王可可的侄女救走的?
王可可的侄女,难道是麒麟山天圣洞的段小小?
不对啊,当初段小小是和自己等人一起从麒麟山赶到轮回峰的,到达轮回峰时,叶小川已经被人救走了啊。
除了段小小,王可可难道还有别的侄女?
秦闺臣看着坐在龙背山上吹箫的叶小川,道:“原来他已经成亲了。没想到啊,他的妻子竟然不是云乞幽。王前辈,不知道你侄女是谁啊?”
王可可道:“我侄女来头大的很,不过她很低调,说了你也不知道。算起来,叶小子已经有十几年没有见到他媳妇儿了。”
秦闺臣有些发蒙,道:“十几年?人间会盟到现在也不过只有四年半而已啊。”
王可可让独孤长风自己给阿巴清理罐子,他慢慢的站了起来。
也看着叶小川的方向。
缓缓的道:“秦姑娘,有很多事情你不知道,只有我知道叶小子这些年经历了什么。
在所有人心中,时间只四年,而他却独自一个人经历了近二十年。
他从一个筋脉尽断,丹田碎裂,只能躺在床上的废人,成为现在一剑开天的无敌剑神。
他这十多年忍受的寂寞与痛苦,是常人永远无法理解的。
你觉得他颓废,想让他振作。其实你错了。
在十多年前,他已经振作了起来,现在的他不是颓废,而是成熟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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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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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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