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川很少对一个女人有杀心,而且还是一个与自己无冤无仇,几乎没有见过几次面的女人。
幻影是一个例外。
当年留下幻影一条命,是叶小川这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之一。
直到现在,叶小川看到幻影,还是想杀她。
并且他还当场直言不讳的问李子叶:“叶子姑娘,没想到这些年来幻影还在你身边。此女不该留在世上,我能杀了她吗?”
听到幻影连连后退,似乎有些忌惮叶小川。
李子叶淡淡的道:“幻影对我有恩,而且已经拜我为师,你不能杀她。”
叶小川道:“她是天界的炎帝之女,地位崇高,今日不杀她,以她的身份,极有可能会带领天界大军卷土重来。那时人间会有很多人死在她的手上。”
李子叶道:“叶公子,你还是没有明白浩劫之战的真正含义。
幻影跟随我多年,我知道她在行军布阵上的才能,我也清楚一旦天界第二波大军下界,她会离开我,回归她擅长的领域。但是我从没有想过弄死她。
你如果觉得杀死对付的几位领兵将领,就能改变大局,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你杀死一个幻影,还有第二个、第三个幻影站出来。想要彻底的杀死她,只有在战场上正面的击败她。
这也是女娲娘娘与上苍之主签署的浩劫之战的规则。”
叶小川道:“我不懂那些大道理,我只想让人间在未来的浩劫中少死一点人。”
李子叶嘴角勾起,有些嘲讽的道:“叶公子,你的格局眼界还是太小了,凡人战争和修真者无关,更与你我这种顶级的修士无关。
你要记住,三界凡人皆为蝼蚁,我们则是主宰蝼蚁的神。凡人在浩劫中死多少人,其实你不必太在意的。”
这才是李子叶的心中的真实想法,也是绝大多数修真者的想法。
在修真者眼中,达到了第五层御空境界,就已经不是凡人,而是高高在上的神。
大多数修真者都不太在意凡人的生死。
就比如现在上官玉,对李子叶的这番话,就没有感到太大的不适。
因为在上官玉的心中,也是这么觉得的。
不过叶小川却不是这么想的,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话痨叶小川,他不想和李子叶讨论凡人的问题,那样他只会自找没趣。
这些年来,不论是和秦闺臣,还是和王可可,或者玉玲珑,讨论这种话题,都是他在自找没趣。
他心中很悲哀。
不是为自己悲哀,也不是为凡人悲哀。
而是为这个世道感到悲哀。
李子叶看出了叶小川心中的不快。
她道:“幻影,李公子并不欢迎你,我们还是离开吧。”
幻影点头。
二人向西飞去。
苍穹上传来了李子叶的声音:“小子,我在神山等你。”
二人刚走,叶小川的魔音镜就颤抖了起来。
打开一看,是王可可。
王可可似乎怕被别人听到似得,小声的道:“宗主,我告诉你一个劲爆的八卦,云家三朵小金花都在争你啊。”
叶小川道:“什么?”
王可可便将刚才的所见所闻都简单的和叶小川说了一番。
最后道:“咱退一万步说,就算你和云乞幽的婚事黄了,你也能娶一个云家的姑娘!你小子算是捡着了啊!”
叶小川沉默许久。
他并不在意鬼丫头,他知道鬼丫头古灵精怪,就爱胡闹。
他在意的是云乞幽的那一句话:“我什么时候说过,不要我的未婚夫叶小川了?”
难道说,云师姐的记忆已经恢复了?她还如以往那样爱着自己?
叶小川平静的心,有些乱了。
他收起了魔音镜,站在峰顶发呆。
这些年他日思夜想的人,此刻都在神山上。
但他似乎并没有做好再次相见的准备。
尤其是对于云乞幽。
叶小川闭上了眼睛,轻轻的叹息了一声。
一旁的上官玉心中也发出了一声哀叹。
男女间的爱情,她见多了,也听多了。
从没有见过像叶小川这种痴情之人。
在泰山她才知道,原来这些年来叶小川一刻都没有忘记过云乞幽。
她轻轻的道:“你可以回头的,云仙子是邪神之女,你们如果还彼此相爱,玉机子阻拦不了你们的。”
叶小川缓缓的摇头,道:“回头?有些事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三生七世的怨侣,九千九百年的轮回,我与她的命运,并不掌握在自己手中,而是掌握在别人手中。我们都是别人操纵的木偶,别人棋盘上的棋子而已。”
二人又陷入了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上官玉隐隐约约听到叶小川口中在嘀咕什么。
靠近了一些才听清楚,他是在轻轻的吟唱着一首古诗词。
“天道茫,红尘喧,长生与我有何干……”
“一壶酒,一柄剑,为何怎就这般难……”
昆仑山,神山。
在神山天碑之下,有一个十分高大的石台。
石台西面摆放着许多太师椅,东面有一个很大的青铜鼎。
在青铜大鼎的前面,树立着一个用来行刑的木架子。
历代玄天宗少宗主在这里被册封,宗主在这里加冕。
今天,这座石台将会决定左秋的命运。
石台上下聚集了无数玄天宗弟子看守,上方还有有很多玄天宗高手御空警戒。将外派弟子,全部挡在石台的外围。
长空看着行刑架上的铁锁链,嘴角抽动着。
当年他心爱的女子左月仙子,就是死在这里。
今天,他绝对不会看着的女儿也死在这里。
就算豁上自己的性命,也得保女儿周全。
祭台周围聚集了无数高手,玉玲珑竟然也在。
她带着一大票合欢派弟子,在人群里穿梭,似乎在找人。
忽然,她看到了人群中的一个蓄着短髯,面容有些沧桑的俊美男子。m.
李清风!
李清风也看到了她!
时隔多年,二人再次相见,这一次,李清风竟然没有立刻回避玉玲珑的眼神,而是凝视着人群中的玉玲珑。
他的眼神中夹杂着惊喜,思念,忏悔……
身子也抑制不住般缓缓的颤抖着。
是她,真的是她!
多年不见,她依旧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漂亮,那么的有魅力。
可是自己呢,已经颓废多年,再也不复雅怪人的英姿。
想到这里,李清风这才缓缓的收回目光,慢慢的低下了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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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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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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