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过后,会见到美丽的彩虹。
风沙过后,会见到碧蓝的苍穹。
当大自然降临了一场极度恶劣的天气后,总会给世人展现出最美好、最美丽的东西。
这就是大自然的魅力。
一场大风沙之后的西域沙漠,就像是一张不曾泼染一滴墨迹的白纸,天空是碧蓝的,地面上的黄沙是波浪形的,显得和谐又宁静。
一只足足有巴掌大的金色蝎子,从黄沙下钻出,尾巴高跷,尖锐的倒勾,在烈日下散发着淡淡的蓝光。
这是一只令所有西域百姓都深恶痛绝的金甲蝎,体型是一般蝎子的五倍以上,毒性极为猛烈,一头成年的骆驼,被它轻轻的扎一下,不出半柱香,就会气绝身亡。
人类修真者发现了金甲蝎的毒性,加以利用。
金甲蝎直接蜇修真者,元神境界之下的修真者都难以抵抗。
在修真者通过特殊方法提炼之后,以金甲蝎提炼出来的的毒液,配合西域另外一种独有的婆娑草的根茎。
二者融合,就可以连炼制出令修真者谈之色变的婆娑谒。
这是八百多年前,鬼宗祖师叶茶鬼王发现的,毒性比起玄天宗的乌禽毒有过之而无不及。
是人间修真者明令禁止炼制的毒药。
好在金甲蝎易得,婆娑草难求,婆娑谒这种剧毒,十分罕见。
一个身穿亚麻长袍的男子,脑袋被宽大的布帽遮住,行走在平静的戈壁沙丘上,手中还拿着一支细长的木夹。
那只刚从沙丘下钻出来觅食嗮太阳的金甲蝎,被木夹子夹中,被那个长袍男子很熟练的塞进了腰间的一个竹篓里。
竹篓盖子打开的那一刻,可以看到里面已经有了数十只金甲蝎。
显然这个长袍男子,是特意在沙漠上捉金甲蝎的,而且已经捉了很久了,否则不可能有这么多。
沙漠中,不大的石屋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气息。
云乞幽满手鲜血,正在处理一具尸体。
血不是叶小川的,尸体也不是叶小川。www.
而是那匹死去的狼。
云乞幽用刀子一点一点的剥掉狼皮,去掉内脏,将切碎的狼骨头丢进了锅里熬煮。
叶小川早已经从第二次昏迷中醒来,云乞幽那一脚踹的极狠,鼻梁断了,现在他确确实实的被包成了人形大粽子,只有两只眼睛一只嘴巴没被包裹着。
他静静的看着云乞幽在忙碌着。
云乞幽修长如白玉一般的手指,可以舞出最优美的杀人剑诀,也可以弹奏出最优美的杀人琴声,但是除此之外,似乎干别的真不行。
和叶小川处理动物尸体时庖丁解牛般的娴熟手法不同,云乞幽在这方面的造诣差远了。
一张完整的狼皮都被剥的七零八落,随意的将肉质较多的狼腿剁吧剁吧就丢了锅里,手法和庖丁解牛一点儿不沾边。
不过,她在做,并没有停止,更没有放弃。
就像她不擅长伺候人,却在努力的照顾叶小川。
狼肉和狗肉味道相近,但比狗肉更加腥臊。
沙漠戈壁中的沙漠狼,更是如此。
想吃它,必须掩盖住它的腥臊,所以塞外百姓如非迫不得已,很少吃狼肉,就算吃狼肉,也很少会直接烤着吃,需要抄水去掉一些腥臊味道,然后再用一些香料辅助。
像叶小川这种易牙厨艺高超的人,可以将难吃的狼肉,做成狗肉的味道。
但是云乞幽这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就别对她的要求太高。
看着云乞幽终于将她认为可以食用的狼肉都丢进了锅里后,叶小川忽然心中升起一股难言的苦涩。
这是他多年来一直想见,却又不敢见的女人。
不论是元小楼,还是秦闺臣,亦或者是左秋,都无法取代这个女人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他们本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奈何命运驱使,造化弄人,二人此生注定波折坎坷。
每个人的人生是一条线,弯弯曲曲的,叶小川的这条线,与云乞幽的这条线,本来是各走各的,两不相干。
是当年在思过崖时,二人第一次相见,让这两条线第一次的触碰在了一起。
然后,并没有立刻分开,他们这两条线反而纠缠在一起。
本以为他们能永远的纠缠在一起。
一直到人间会盟时,这两条线忽然分开了,朝着不同的方向继续延伸。
现在,两条线在兜兜转转的八年多之后,又纠缠了在一起。
叶小川想彻底斩断,可是,他忘记了古人的一句名言。
爱情,是斩不断,理还乱的。
他永远无法彻底斩断青丝。
如果可以,七世怨侣的前六世,又怎么可能到死都还活在痛苦中呢?
他有很多话想对云乞幽说。
可是又该怎么说呢?
他已不是他。
她也已不是她。
最后,叶小川的千言万语,都化作了一声低低的叹息。
云乞幽将石屋里的狼头,内脏等零碎,都包在残破不堪血肉模糊的狼皮里,丢出了石屋外。
然后,她从叶小川送给她的空灵镯中,取出了清水洗手。
沙漠缺水,但云乞幽这种仙子从不缺。
仙子爱洁,在她们的储物袋中,永远都能储存着大量的淡水,好让自己随时都可以在没有水的地方洗漱沐浴之类的。
她洗完手,看锅里的狼肉还要煮一阵子,就默默的走到一角,拿出一个精致的酒坛子,与一个小小的玉质酒杯。
倒了一小杯琼浆玉液,自斟自饮,完全没有理会一直在盯着自己的叶小川,她甚至连看都没看叶小川一眼。
叶小川憋了大半天没说话,此刻终于忍不住了。
道:“多年不见,没想到你也变成了酒鬼。”
云乞幽瞥了他一眼,道:“在天界时,所有人都知道,我五岁便饮酒,但我只喝一种酒。糟糠醪糟,我从不喝一口。”
叶小川抽着鼻子,道:“你手中的酒不错,好像是小七公主带下人间的琼浆玉液吧,我以前喝过,念念不忘,给我来一口呗。”
云乞幽淡淡的道:“你既然是我的未婚夫,难道你不知道我的东西,从不与别人分享吗?”
叶小川一窒。
他已经感觉到云乞幽的变化了。
失去了人间的记忆,恢复了天界的记忆。
让云乞幽不仅变得十分毒舌,小心眼,也变的更加的自私。
这让叶小川不禁想起了玄婴。
眼前的云乞幽,不论是冷漠的表情,还是自私的性格,完全就是白衣般的玄婴。
不过玄婴要比云乞幽好一些,起码玄婴不毒舌。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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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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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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