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渐暗,百十只羊被那群孩子赶回了羊圈,孩子们还在排着队在领取今天的工资报酬。
正在充当食堂大爷的王可可,看到独孤长风拉着胡儿,在一旁显摆礼物。
然后,这小子就把金钗插在了胡儿的稍微发黄的头发上。
道:“胡儿,你戴着真好看!”
这让周围一大群同龄的少女,羡慕嫉妒恨。
胡儿的年纪比长风大两岁,今年已经十一了,个头与现在的长风差不多,由于营养不良,有些偏瘦,头发还有些微黄,并没有完全变黑,正是一个黄毛丫头向大姑娘转变的档口儿。
她欢喜中带着几分娇羞,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吻了独孤长风的脸颊一下。
然后,红着脸儿跑了。
这让独孤长风有些发傻,站在原地好久。
结果,胡儿跑了几步,又回来了,她光顾着娇羞了,忘记了今天的馒头与羊肉,于是又红着脸儿跑了回来。
王可可将这一幕都看的真真的。
这胡儿极有可能是自己的孙媳妇,得特殊照顾。
于是,王可可给胡儿塞了好多馒头,将胡儿手中的罐子都装满了羊肉,连一勺汤都灌不进去了。
胡儿在众少年羡慕的目光中,撒开脚丫就往城中跑。
王可可看了一眼依靠在客栈门前柱子上叶小川。
清了清嗓子,道:“春天来了,万物开始骚动。叶小子,你这个当师父的,还不如你的徒弟呢。”
叶小川道:“他才九岁。”
王可可道:“是啊,长风九岁就这么有前途,再看看你,真是烂泥糊不上墙。”
这时,从美妙感觉中清醒过来的独孤长风道:“爷爷,你记错了,这都快入冬了,春天早过去了啊。”
“去去去,你这小屁孩懂什么?”
叶小川当然知道王可可的心中盘算是什么,这也是王可可对他表达善意的一种,叶小川并没有生气。顶点小说
他准备回屋,这时徐夫子过来领今天晚上的食物。
忽然,他停下了脚步,目光看向了徐夫子。
他隐隐约约间,似乎感觉这个身穿破旧青袍的老头子,体内有一股神秘又熟悉的气息。
“是儒家的浩然之气。”
叶茶开口了。
叶小川微微点头,道:“怪不得我觉得这股气息如此熟悉,没想到在塞外之地,竟然能遇到一位体内蕴含浩然之气的鸿儒大师。”
浩然之气每一个儒家的读书人心中都有,这是合欢派女弟子与狐妖的最爱,所以合欢派的妖女与狐妖,都喜欢勾搭读书人做羞羞的事情,通过男女间的交合,她们可以吸取读书人体内的浩然之气。
虽然每个读书人都有浩然之气,但有强弱之分。浩然之气与学问的高低,以及对宇宙的领悟,有很大的关系。
叶小川当年在苍云山,以及前不久在泰山,都见过很多儒家的鸿儒大师。
除了已故的二圣之外,还没有见过其他鸿儒大师,体内的浩然之气能与眼前的落魄老先生相比的。
这让叶小川心中有些奇怪。
所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中土最重视的就是读书人。
这位老先生体内竟然有浑厚的浩然之气,想必在学问上有非常高的成就,估计在弘文馆与国子监当太傅都绰绰有余,怎么会落魄到此呢?
领了食物的徐夫子,道了一声谢谢,准备离开。
独孤长风跑了过来,道:“先生,这就是我和您说的叶叔,他本事可大啦,一定能治好您孙女的顽疾。”
徐夫子对门柱前的叶小川,微微点头。
叶小川走上前,道:“我听说先生最近一直再教授长风与古城里贫苦孩子的学业,在下真是感激不尽。”
徐夫子摇头道:“公子不必客气,人活于世,得明理知耻,读书是最好懂得做人意义的渠道。
圣人曰有教无类,不论贵府的长风公子,还是古城里的其他孩子,在老夫看来都一样,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只要他们想学,老夫便会倾囊相授。
只是老夫只能这些学子知耻明理,至于他们长大后能不能不负此生光阴,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
叶小川点头,道:“先生所言,发人深省,不过先生少说了一点。”
徐夫子道:“什么?”
叶小川道:“人类之所以能创造出无数辉煌且悠久的文明,除了人类具有思考与智慧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知识与文化的传承。
人生来便是一张白纸,无善无恶,无正无邪,更没有与生俱来的博大知识。
所以,教书育人的先生,这一庞大群体便出现来了。
诸如先生这类育人者,不仅仅是教授学子们知耻明理,更重要的是教授人类积累无数年的知识与文化的传承。
人间若是没有了育人者,永远都不会进步,永远只能生活在蛮荒时代。
我本人对育人者,非常的尊崇,所以,很感谢你能在这混乱的时代,教授这些孩子,让这些孩子将宝贵的文化知识传承下去。”
徐夫子没想到眼前的这个青年,竟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
他深深的注视着叶小川许久,然后微微作揖,说了一声“谢谢”。
是啊,人类是脆弱的,生命是短暂的,他们没有前世的记忆,所有的知识传承,都需要一个特殊的载体。
这个特殊的载体,就是教书先生。
所以,大部分人类,都对教书育人者,是非常非常的尊敬的。
正是他们,将知识的精华,文化的精粹,一代一代的传承了下去。
徐夫子的这一声谢谢,是感谢叶小川对他们这群人的尊敬与认可。
在天界,尊师重道就是一句玩笑话,若是天界的人懂得这个道理,文明也不会停滞不前,一直被人间的文明碾压。
叶小川见徐夫子要走,便道:“先生留步。”
徐夫子道:“公子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叶小川道:“刚才长风说,您的孙女生病了,在下略懂医理,或许能帮忙。”
徐夫子似乎想要说话,但却苦笑摇头,迈步离开。
他昨天和孙女说,等龙门客栈的主人回来,就带她来看看。
结果孙女却拒绝了。
这些年来,给他孙女看病的人不计其数,其中甚至还有须弥强者,都束手无策。
若是能有一线生机,昨天花无忧也不会将那副画留给他孙女陪葬了。
昨天晚上,大雨倾盆之下,徐夫子与孙女一样,也已经死心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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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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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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