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这独孤长风目光真挚,礼数周到,天雨霹雳倒是一愣。
任何人初次见到自己二人,都会吓了一跳,若是小孩见了,吓哭的也不再少数。
像这个独孤长风如此镇定的,倒是头次遇到。
不仅天雨霹雳意外,叶小川等人也十分意外。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独孤长风从出生的那一天,就和罐中人阿巴生活在一起。
能走的时候,就拖着阿巴的罐子满世界跑。
长大了一些,阿巴的饮食起居,几乎都是他负责的。
他连被养在罐子中的人都不害怕,看到两个长在一起的人,又怎么会害怕呢?
这就像是世人对鬼魂的恐惧是一个道理。
人之所以畏惧鬼,是因为从他们记事起,就被父母与身边人的灌输各种鬼的可怕。
如果一个人,从出生时,就不知道鬼的存在,或者父母从小就给他灌输,鬼就是神仙,是善良的,只有最幸运,最有福气的人才能见到鬼。
当他真的见到鬼时,他不仅不会害怕,反而会兴奋,会顶礼膜拜。
这就是后天的教育,对人的心理的影响。
独孤长风这几年,其实很少与人接触,从秦岭山村到龙门古城,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他一个人,也就最近才有了伙伴。
从没人告诉独孤长风,世间上有连体人,所以独孤长风对眼前的天雨霹雳,除了好奇之外,并没有什么恐惧之心。
霹雳歪着头,看着独孤长风,道:“小子,你似乎不怕我们啊?”
独孤长风疑惑道:“我为什么要怕你们啊?你们是徐夫子的孙女,又不是坏人。”
这一番话,让霹雳哑口无言。
伸着头又看了一眼门外罐子里的阿巴,她似乎明白了什么。
这个心狠手辣的姑娘,忽然间露出了难得的笑意。
这个笑容,让徐夫子在一旁惊的合不拢嘴。
霹雳与天雨的性格截然相反,由于霹雳是生在这具身体的背后,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被黑布蒙着,导致她的性格怪癖,戾气很重。
自从她们的母亲过世后,徐夫子还从没有见到霹雳的脸颊上露出这种和善且愉悦的笑意。
独孤长风蹬蹬蹬蹬的跑出门,将门口的阿巴也抱了进来,介绍阿巴与她们姐妹认识。
看到这一幕,叶小川的心中另有一番滋味。
暗暗的道:“李清风啊李清风,我把你儿子教育这么好,下次见到你,非得从你身上刮层油下来不可。”
既然独孤长风与天雨霹雳聊的投缘,就让他们慢慢唠,叶小川让众人先回到前面的客栈。
来到客栈大厅,叶小川有些好奇的问小丑女。
道:“璞玉仙子,你是怎么破了云仙子的隐灵术的?”
这一点很重要。
云乞幽在地面上移动,叶小川可以凭借着微弱的风的律动,捕捉到她的踪迹。
但是云乞幽一旦施展土遁术进入了地下,风系法则就起不到任何作用了。
连他都没法子找到云乞幽的准确位置,为什么小丑女不仅能察觉到,甚至还将云乞幽从地下给逼了出来。
小丑女咧嘴笑道:“我主修的是金土双系法则,一大早我就在西面山坡上打坐修炼,看到天下雨了,刚要收功,就感觉到脚下的大地有一个人在钻来钻去,我随手就是一招地龙翻身,就将她被逼出来啦。只是没想到,云仙子这么漂亮的大姑娘,竟然喜欢钻地,啧啧啧,真是大开眼界。”
叶小川恍然大悟。
自己主修风,可以通过风的细微变化找到施展隐灵术的云乞幽。
小丑女主修五行中的金、土双系的法则,土系法则与大地连接,大地下面的一举一动,都难逃她的法眼。
胡儿招呼被大雨淋成落汤鸡的那群孩子们来领取今天中午的饭食,饭食还没有好,于是那群孩子就在客栈门口研究木架上挂着的那几排风化的骷髅头。
厨房里,秦闺臣与长孙无尘在忙碌着。
长孙无尘发现秦闺臣似乎有些心不在焉,不像先前那样干劲十足。
都是女人,还都是处于恋爱中的女人,自然能体悟到秦闺臣的心思。
长孙无尘脑袋从厨房门探出,看了一眼客栈大厅,见叶小川等人都在大厅里说话,并没有过来。
于是,她便道:“闺臣,从客房回来后,你便有些心不在焉,你是不是在担心云乞幽。”
秦闺臣瞬间惊醒,道:“我担心她干什么。”
长孙无尘道:“担心她抢走了你的心上人啊。”
秦闺臣忽然变的有些迷茫,有些失落。
道:“他们是七世怨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算什么,我不过只是因为宗赐救了我,为了报恩,所以才在他身边侍奉他的一个普通女子而已。”
长孙无尘啧啧道:“瞧你说的这么哀怨,瞎子都能看到你脑门写着两个大字,谎话。
闺臣,既然咱们都是自己人,有什么话我可就直说了。
我作为过来人,对男女之情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
前阵子我听说你是少主的妻子,你们之间还有个孩子,到了这里我才知道,传言是假的,你和少主根本不是夫妻,长风也不是你们的孩子。
不论世人如何看待少主,从他冒险救出左秋与天山,我就知道,他是一个将情义看的极重的人。
男女间的事儿,有时候就是一夜间的事情,一夜之后,男女的关系就大不一样了。
只要你成为了他的女人,以少主的重情重义的性格,不论与其他女人如何,他此生都绝对不会负你。
少主乃是人中之龙,他这一生绝对不会平庸,注定身边会有各种各样的女人。
你也不必太过于计较,那样只会让自己不开心,也会将这个男人推的越来越远。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秦闺臣虽然是一个雏儿,但是和玉玲珑生活在一起很长时间,对男女的事儿,早已经了解甚详。
她当然明白长孙无尘话中意思。
无非就两点,其一,找个合适的机会,和叶小川发生一些玉玲珑送给自己的那本厚厚的春宫书上描述的羞羞的事情。
只要二人做了春宫书上的那些事,关系就会大不一样,自己就会成为叶小川的女人。
其二,这是一个男尊女卑的世道,越有本事的男人,身边的女人就越多,男子三妻四妾寻常的很,没必要把自己活成了一个妒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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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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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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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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