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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4章 浑身伤疤

这些年每一次叶小川外出,秦闺臣都是提心吊胆的。

现在好了,叶小川身上穿着几乎可以说是三界中防御力最强的战衣。

以叶小川如今的修为战力,只要不遇到十分变态的高手,就不太可能有生命危险。

看着秦闺臣欢喜的模样,叶小川心中难免生出了一些感慨。

原来,自己在秦闺臣的心目中,是如此重要啊。

天龙宝甲在叶小川身上的秘密,除了他自己本人以及灵魂之海里的叶茶、九头雕郭璧儿知道之外,其他人并不知晓。

这个秘密不能随便曝光,许多魔教高层都知道,天龙宝甲陪葬在叶茶的棺木里。

如果让这些人得知叶小川得了天龙宝甲,魔教高层就立刻知道叶小川破解了九龙法阵封印,打开过叶茶的青铜棺椁。

九头雕之所以知道这个秘密,是因为她在圣殿的时候,就已经看穿了叶茶的魂魄,藏在叶小川的灵魂之海。

既然叶茶魂魄在叶小川的身上,那天龙宝甲也一定在叶小川的身上。

天龙宝甲防御力如此变态,魔教高层既然知道它的下落,为什么没有打开棺椁盗走呢?

这其实是叶茶的高明之处。

天龙宝甲并非是简单的取神龙身上最坚硬的鳞片缝制而成的,它是一件防御性法器,或者称之为法衣。

既然带个“法”字,自然是修真者炼制的,归纳与法宝行列。

在炼制的过程中,当年的炼制者,将这件法衣炼制成了两个部分。

其一就是银白色的鳞甲衣裳。

其二则是胸前的护心玉。

当年流云仙子交给叶小川的护心玉,才是天龙宝甲的核心。

没有那件护心玉,天龙宝甲也就是一件品级较高的防御法衣,并没有多么强悍的防御力量,更别谈是三界防御力第一的法衣。

那枚护心玉,就像是整件战衣的能量源,源源不断的供给着能量,大幅度增加法衣的防御性。

叶茶死前,他知道肯定会有人惦记着天龙宝甲,于是就将天龙宝甲的护心玉与法衣分开。

将法衣带到了棺材里,核心部分则是交给了儿媳妇安寒穗,让她秘密保管。

当时安寒穗是知道护心玉的来历的,但是她儿子叶化龙的婚姻生活很复杂。

叶化龙一生中娶了三个老婆,大老婆叫做上官棋,是阴灵宗的漂亮仙子,这段婚姻没有什么感情基础,是不折不扣的政治联姻。

安寒穗为了防止阴灵宗知晓了护心玉的秘密,虽然将护心玉按照叶茶临终前的嘱托,传给了儿媳妇上官棋,但没有告诉她护心玉的秘密。

叶化龙与上官棋感情破裂,离婚后,他又娶了师妹火寻仙儿。

没过几十年,火寻仙儿便去世了,其后叶化龙又娶了自己的小姨子火寻灵儿。

到了火寻灵儿这一位儿媳妇,还是知道护心玉的秘密的。

但是后面,叶化龙的儿子叶振宗娶郭溪儿时,护心玉的秘密就失传了。

再后来,叶家的儿媳妇流云仙子,也就不太清楚护心玉的秘密。

只当是叶家一脉儿媳间的信物,打算传给云乞幽的。

叶小川也是在打开叶茶的棺椁后,发现了天龙宝甲胸前欠缺了一块,这才知道当年母亲交给自己的那件刻有“人草木”三个字的护心玉,原来是天龙宝甲的一部分。

叶小川嘱托秦闺臣不要告诉别人天龙宝甲的身上,还说这个秘密,他从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秦闺臣是第一个知道的。

这让秦闺臣更加的开心。

一个男人,能将自己的秘密告诉自己,那就说明自己在对方心中非常的重要。

秦闺臣是过来人,也不傻,自然知道天龙宝甲有多重要,相当于给穿戴者添加了一条性命,怎么可能到处乱说呢?

她轻轻的帮助叶小川脱下了天龙宝甲,里面还有一层灰白色的内衣。

秦闺臣的脸颊更红了。

她今天是鼓起了好大的勇气,才下定决心帮助叶小川沐浴更衣了。

别看她的年纪不小,曾经还当过一部的大统领,在世人眼中是高高在上,出尘脱俗的百花仙子。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秦闺臣的脸皮其实是非常薄,尤其是涉及到男女之事方面。

玉玲珑早年怂恿她和叶小川睡觉,并且塞给了她一本春宫书,让她这位近百岁的黄花大姑娘好好学习学习。

都这么多年了,秦闺臣都没有将那本春宫书看完,每一次只看几页,立刻就面红耳赤,羞的不要不要的。

不像某位姓叶的仁兄,早年在思过崖的时候,珍藏了多本厚厚的春宫书,并且都学习完了,甚至还曾多次私下倒卖这种被谦谦君子视为洪水猛兽的禁书。

秦闺臣闭上了眼睛,颤抖着手,终于还是慢慢的褪下叶小川的最后一层上衣。www.

这还是她第一次伺候男人宽衣沐浴,以前没有任何经验可循。

一股浓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这让秦闺臣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春宫书上的内容,心中噗噗直跳,根本无法压制内心的情感波动。

可是,当她睁开眼睛,看到面前这个赤着上身的男子时,红润的脸颊忽然变的有些苍白。

叶小川的五官是比不上李清风,古剑池,但身材确实很不错,和绝大多数修真者一样,没有多余的脂肪。

皮肤不白,也不算黑,叶黑子的外号其实是有些污蔑叶小川了。

他的肤色严格上来说,是偏向与古铜色。

匀称的身材,八块腹肌,每一块肌肉里似乎都蕴藏着难以想象的爆发力。

任何女人看到男人有这种身材,一定会脸红尖叫的。

可是此刻的秦闺臣,脸颊由红,却转为了白。

眼神中充满着痛苦与怜惜。

她伸手轻轻的触摸着叶小川的胸膛。

那里有一道长达四寸的伤疤。

在小腹,在肩头,在后背,在腰上,在手臂上……被衣服覆盖下的上身,随处可见大大小小,不同形状的伤疤。

细数下来,恐怕有上百个疤痕,分布在叶小川上身的各个位置。

尤其是背上的一道伤疤,长达三尺,而且还是崭新的,应该刚刚愈合不到两个月,这一道伤疤几乎要将叶小川劈成两瓣。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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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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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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