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蝠幽幽的说出了“魂魄之毒”四个字时,叶小川的心中一震,身子也似乎瞬间僵硬了。
南宫蝠就躺在叶小川的怀中,自然能感受到身体的细微变化。
南宫蝠如猫儿一般,用一种异常温柔的语气,轻轻的说着。
“心为人之源,魂为人之本。长生珏能吸收血液里的毒药,却永远无法吸收针对灵魂之类的毒药,因为这种毒药并非是进入到你的血肉经络之中,而是一点一点的渗入到你的灵魂之海中,不信的话,你可以尝试催动一下真元。”
叶小川不用她说,已经在暗中催动真元。
可是,甫一催动储存在穴道里的真元,忽然传来了一股宛如撕裂火烧一般的痛苦。
这种痛苦并非是来自肉体,而是来自灵魂。
纵然叶小川经历过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磨难,可是面对这来自灵魂之上的牵扯撕裂痛苦,依旧忍不住痛苦的呻吟了一声。
他的眼前世界似乎开始恍惚,面前的一盏牛油灯的火焰,在他眼中开始扭曲,似乎变成三四盏火焰。
叶小川见识阅历极广,他知道自己并不是因为自己忽然间的尖锐痛苦,让自己产生的幻觉,也不是自己眼花了。
这在修真界有一个专业名称,魂散现象。
人生来就有三魂七魄,魂与魄虽然不同,但是它们彼此间却是紧密的杂糅在一起。
当杂糅在一起的三魂七魄,受到外力牵扯,或者是一个人临终前,魂魄不稳定,眼睛就很容易看到这种类似幻象的景色。
把某一事物,或者人,看成了好几道虚影。
这种魂散现象的秘密早已经被修真者给解开了,在人正常的情况下,由于魂魄是融合在一起的,三魂七魄所有的感官也几乎都是共用。
但魂魄开始撕扯时,它们融合的就不像平时那么紧密,每一魂每一魄都会变的相对独立,这些魂魄的感官无法共用,就会产生多重虚影的魂散现象。
此刻叶小川越是催动真元,那种痛苦与魂散现象就越严重。
叶小川缓缓的收功,他知道南宫蝠刚才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不是在和自己开玩笑。
她真的在自己的身上种下了连长生珏都无法克制的魂魄之毒!
叶小川重重的喘息着,脸上痛苦之色减弱一些,苦笑道:“没想到你竟然如此对我。”
南宫蝠紧紧的抱着叶小川,将脑袋紧紧的贴着叶小川胸膛上。
她轻轻的道:“这种毒并不会伤害你的性命,它只是会让你在调动神魂之力的时候,起到一定的克制作用,让你有一些痛苦的感觉。
我这么做,想让你留在我的身边,你知道的,我爱你,我永远都不会伤害你的。”
叶小川依旧苦笑。
他忽然想到了被世人争论无数年的一个话题。
爱,到底是无私的,还是自私的。
对于这个话题,世人各执一词。
叶小川偏向于前者,尤其是在元小楼的身上,他清楚的见识到了爱的无私。
但坚持后者的人也不少。
就比如眼前温柔似水,却心狠手辣的南宫蝠。
南宫蝠对爱的理解,就是彻彻底底的后者。
包括她的前世,她前世的前世,都是这个观点。
从杨奉仙死了都要与木小山同体合葬在一起,并且还用手抓着木小山的小小山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杨奉仙的爱有多自私。
南宫蝠严格意义上来讲,就是杨奉仙。
她是疯子。
她的疯狂是正常人永远无法理解的。
尤其在爱情上,她已经自私到几乎偏执扭曲的状态。
为了让叶小川留在她的身边,她甚至不惜给叶小川下毒。
这种魂魄之毒,在人间失传多年,她是拥有杨奉仙的记忆,才懂得炼制这种无法被长生珏化解的奇毒。
但这些奇毒的原材料十分难得,她派了数百神女,在死泽与十万大山里,寻找了足足五六年,才找齐了所有的炼毒材料。
可以说,给叶小川下毒,并非是她临时起意,起码在多年之前,她就有这个心思。
叶小川以前只是从王可可或者玉玲珑的口中,听到南宫蝠又干了什么坏事,又挑起了什么争端。
或许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吧,叶小川的心中,依旧将今日的南宫蝠,与当年那个看守天女国王宫的黑羽姑娘联系在一起。
加之南宫蝠从来就没有伤害过自己,让叶小川觉得南宫蝠不可怕,可怕的只是她掌握的十几万神女,以及南疆十万大山中的那些妖王。
知道此刻,叶小川才真正的意识到,这个女人真的非常非常的可怕。
她的恐怖绝对不是修为,也不是掌握的力量,而是她的那颗心。
她可以一边说着世间最温柔的语言,一边用刀子一片一片的将对方的肉给割下来,而且还是带着温柔的笑容。
脸上是天使的笑容。
手上是恶魔的镰刀。
善与恶,正与邪,全部都集中在了她一个人的身上。
好在南宫蝠并没有进一步加害他的意思,若是自己落在别人的手中,现在已经被碎尸万段了。
这或许就是不幸中的万幸。
只要叶小川不调动神魂之力催动真元,他来自魂魄的痛苦便迅速的减弱,很快就消失了。
他叹了口气,道:“南宫,你这又是何苦吗?你以为你对了下毒,就能得到我的心吗?如果用毒能控制一个人,当年杨奉仙早就控制了木小山了。”
南宫蝠从叶小川的怀中起身。
她看着叶小川,道:“夫君,我知道用这种方法是下下策,但这都是你逼我的。”
叶小川道:“我逼你的?我什么时候逼过你?”
南宫蝠道:“你娶了百花仙子,这就是在逼我。当日在神山,你如果直言此事,我或许还不会用这个方法让你留在我的身边。
但是你没说你有了别的女人,这才让我下定决心,对你使用魂魄之毒。”
叶小川道:“我现在正在做一件大事,你如果以魂魄之毒控制了我,让我无法调动真元,我谋划的大事就会功亏一篑,我这些年卧薪尝胆的准备就会付之东流,那样的话,我只会恨你,不会爱你。”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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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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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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