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川心中非常惊愕与独孤风月关于对人间与昆仑仙境繁衍生息的见解。
独孤风月几乎可以说是如今散修神女中年轻一代的翘楚,很受南宫蝠的器重。
以她的修为阅历,以及对宇宙自然的领悟,都觉得昆仑仙境喝子母水的生育方式,优渥与男女交合。
可想而知,在昆仑仙境里,绝大部分的女子,只怕都是这个想法。
叶小川觉得,独孤风月这完全是一种悖论,甚至是谬论。
人间百姓当得知老吴所写的《齐天大圣》中关于女儿国的事儿是真实存在的时候,都觉得女人靠喝子母泉水来繁衍生息,简直就是宇宙中的一朵奇葩。
不论是人间受到儒家思想熏陶的中土百姓,还是西域百姓,亦或者是天界,冥界的生灵。
他们与生俱来的就认为,天地分阴阳,生灵分雄雌。
一正一负,相互融合,才是宇宙永恒之道。
男女交合,孕育崭新的生命,正是阴阳交济,否极泰来最直接的表现形式。
人间的人类一直以来,都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这种男女交合,夫妻蹲轮的繁衍生息,才是宇宙正统。
将女儿国的生育方式视为异类。
起码叶小川心中也是这么认为的。
现在倒好,原来在天女国的女子心中,她们的生育方式才是对的,人间的男女交合乃是错误的。
这让叶小川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
本来以为独孤风月是在开玩笑,瞧见她表情严肃,又想到这个女人性格冷漠,根本就不会和人开玩笑,这才确定独孤风月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心中所想之言。
叶小川苦笑摇头,心想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我都没说你们喝子母水的生育方式奇葩,你倒是觉得男女交合的方式宛如野兽。
人活于世,追求的就是乐趣。
男女间的那点事儿,叶小川没有真正的经历过,但是他却可以肯定,男女共赴巫山之巅时,是生平中最快乐的瞬间。
女儿国的那些子民,几万年来,都没有体验过这种令灵魂颤抖的快乐,想生娃,喝口子母水就行,这样的人生岂不是很单调?
何况,宇宙中既然孕育出绝大部分的生灵,都是雌雄交合繁衍生息的,那就说明这种方法才是自然天道。
像天女国的那种生育方法,只是不入流的野狐禅,根本就是错的。
叶小川觉得,迟早有一天,天女国的女子会和正常的人类女子一样,找一个男人嫁了,慢慢的融入到主流的繁衍方式之中。
叶茶似乎没有叶小川那么强烈的诧异感觉。
他道:“一座山,从不同的角度去看,风景都是不一样的。
你不能断言自己看到的山景就是对的,也不能断言别人看到的山景就是错的。
每个人从不同的角度观山景,都是对的,但都是片面。
在你的心中,男女交合乃是宇宙天道,这是对的,但也是片面的。
在女儿国的子民心中,喝子母水孕育生命,才是宇宙天道,这也是对的,同样也是片面的。m.
宇宙很大,生灵很多,繁衍生息的方法,也有很多很多种。只是最常见的,是雌雄交合而已。”
叶小川心中道:“有很多种吗?我怎么不知道呢。”
叶茶不屑的道:“那是你见识短浅,世间生灵繁衍生息的方法太多了。
人类是胎生的哺乳类生灵。在自然界中还有许多卵生的,比如鸟类,常见的鸡鸭鹅等等。
甚至还有雌雄同体的生物,不需要借助外部因素,自己便可以孕育生命,比如传说中的远古十大魔兽之首的梦魇兽……”
叶茶滔滔不绝的和叶小川讲述中人间各种生灵的繁衍方法。
当听到梦魇兽是雌雄同体时,叶小川的眼珠子微微一瞪。
怪不得三界之中就一只梦魇兽呢。
叶小川一直想不通,大脑袋是从哪里来的,三界中就它一只,怎么传承下一代呢。总不能像齐天大圣一样,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敢情大脑袋是人妖啊。
不对,大脑袋不是人,它是兽,应该叫它兽妖……
好像也不对。
正在叶小川纠结以后见到大脑袋,该怎么称呼它时。
他看到了云乞幽竟然就在了自己前面不远处。
不论叶小川如何决绝,如何想要斩断这份孽缘。
不论云乞幽到底有没有忘记以前的记忆,性格有没有改变。
二人的内心深处,依旧是牵连在一起的。
他们在无意识中,都会不约而同的靠近对方。
更何况此刻他们心中都想靠近对方。
神女教的这些散修神女,未经人事,尤其是男女之事,她们都是一窍不通。
无法理解男女间的复杂情感。
根本就没有发现那两颗迫切想要靠近的心。
当独孤风月反应过来的时候,云乞幽与叶小川相距已经不过一丈。
这个距离,其实是一个很危险的距离。
独孤风月都不知道,看似随意的在营地三步,怎么就会撞见了呢。
不过南宫蝠也没吩咐说不让叶小川与云乞幽见面说话。
何况,独孤风月撞见就站在身边,心想二人也闹腾不出什么意外来,就没有阻止。
叶小川见独孤风月似乎没有阻止的意思,便笑着道:“云仙子,这几日过的可好啊?”
云乞幽冷冷的道:“没你好,你和南宫蝠这几日倒是挺快活的,只怕你连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了吧。”
叶小川呵呵的道:“古人言,温柔乡,英雄冢。自古英雄都难过美人关,连英雄都爱美人,我叶小川并不是什么英雄,自然更爱啦。”
云乞幽道:“你来我这,是来显摆的吗?”
叶小川道:“绝无此意,只是蝠儿在和查珉要谈事情,我便出来散散步。
云仙子,有一些话,我一直想对你说,你可要听清楚了。”
独孤风月立刻竖起了耳朵,脚步也朝着二人靠近了一些,免得他们私下传递什么秘密。
云乞幽哼道:“咱们之间不是再无关系了吗?你还想对我说什么?”
叶小川笑道:“进门皆是客,入门皆为宾。死泽之地是蝠儿的地盘,我不想你这个客人搞什么事情,会客之道在与客随主便,就算是俘虏,你也算是蝠儿的客人,出了死泽我不管,去哪里我也不管。你只要在这里安安静静待着,做好你一个客人该做的事儿即可,准确的给自己的一个定位,背地里搞小动作可不是合格的客人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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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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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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