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风越听越是糊涂。
他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啊。
玉玲珑是合欢派的接班人,应该与叶小川势不两立才对。
怎么今天玉玲珑话里话外,都是在为叶小川说好话啊。
他询问玉玲珑,自己到底欠叶小川什么。
但玉玲珑却没有再说这个话题。
两个人又沿着森林古道开始漫步。
在他们的心中,这些年都惦记着对方,都无数次的幻想着,若有朝一日能与对方携手漫步的场景。
真到了这一天,二人并没有感觉到幻想中的美好浪漫,似乎只有尴尬。
气氛压抑的让二人的心头仿佛都沉这一块大石。
也不知走了多久。
李清风终于忍不住了,道:“玲珑,对不起。”
玉玲珑缓缓的道:“你没有对不起我什么,如果真说对不起,也该是我对你说,当年是我勾引你,暗中给你下了阴阳合欢散,才会发生那件事。
其实,不论你怎么想,对于当年的事情,我从未后悔过,经历了那件事后,我想明白了许多事情,明白了以前的自己,是多么的不堪。”
李清风默默摇头。
他当然知道玉玲珑这些年脱胎换骨的改变,但他觉得,当年在玉简藏洞里,并不是玉玲珑的过错。
那次他和玉玲珑前前后后折腾了好几个时辰,嘿嘿哈嘿了很多次。
李清风的道行很高,阴阳合欢散只是暂时的迷失了他的心智,前面几次是在丧失心智的情况下进行的。
但是后面他与玉玲珑的癫狂,都是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不是被阴阳合欢散驱使的。
如果李清风不愿意,后面那几次共赴巫山,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所以,李清风觉得,当年的那件事,没有谁对谁错,只是两个年轻男女你情我愿的癫狂。
他摇头道:“我对你说对不起,并不是因为当年在玉简藏洞的那件事,而是……而是当年我知道你怀了我孩子后,没有肩负起一个男人该负的责任,如狗一般逃走了。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只能用酒来麻痹自己的痛苦。m.
也难怪以前叶小川总是说我是软蛋,是小白脸,我确实不是真正的男人,这些年来,我从没有做过一件一个真正的男人该做的事情。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不会再选择逃避。
名声算什么,正道与魔教又算什么。
纵然让我万劫不复,纵然永堕,我也绝对不会退缩半步。
玲珑,对不起,你能原谅我当年的懦弱吗?”
李清风用一种无比期待的眼神,看着玉玲珑。
这些年来,他每一次闭上眼睛,都可以看到当年在南疆时,玉玲珑告诉自己,她怀了自己的孩子时,自己的反应。
慌乱,如一条丧家之犬。
逃跑的时候甚至还跌掉了一下。
每次想到这个画面,李清风都会忍不住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以前,他在意正魔之分,在意玉玲珑以前睡过的那些男人。
后来他想明白了。
不论自己如何在意,孩子是无辜的啊。
如果当年自己勇敢一些,自己的孩子如今都十岁了。
可惜啊,当年他做出了最愚蠢的举动。
玉玲珑看着眼前的这个俊美沧桑的男人,看着他眼中痛苦与期待。
她白皙的脸颊上,缓缓的流淌下两行泪水,宛如最美丽最晶莹的珍珠,从她的下巴上滴落。
她以为这些年来,只是自己的单相思。
她以为这十年风头正劲,十分受天下仙子欢迎的李清风,早已经忘记了他还有个孩子。
没想到,李清风还记得。
他从没有忘记过一刻。
这十年来,他每时每刻都生活在痛苦与悔恨之中。
泪水不是因为伤心,而是因为开心。
她知道李清风和自己一样,因为当年的事情,都完成了一次重生般的蜕变。
她流着眼泪,轻轻的道:“如果说是这件事,你更不必向我道歉了,有一件事我要和你……”
“李兄,你怎么在这里……玲珑仙子你也在啊。”
一个男子的声音响起。
穿过淡淡彩虹七色瘴气,走出了一男一女两个人。
竟然是南海逍遥派的周无,与秦岭蓝河仙府的楚渠儿。
相比于李清风与玉玲珑的俊男靓女,郎才女貌。
周无与楚渠儿的组合,就有些像美女与野兽了。
楚渠儿的姿色还不错,身材样貌,都是上上之选,在修真界也算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大美女。
可是周无就有些寒蝉了。
都说盛名之下无虚士,可是周无显然是一个例外。
本来他在人间的名气就高,踩狗屎的神,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九年前浩劫之战,他抢回了一尊神鼎,后来也不知道是哪个传出,周无是传说中的九世善人转世。
再后来,周无败在了邪神最好的朋友,兼姐夫的花和尚法相门下。
这让周无的名气,在人间急速升高,甚至有压过六公子的趋势。
在当今天下的年轻人中,也只有叶小川与玄天宗宗主李玄音名气能比他高一些,其他年轻人,在名气上都比不上周无。
周无名气非常大,但是这长相嘛,就很差强人意了。
叶小川虽然黑,但也不算丑,有分明的棱角,大大的眼眸,坚毅的脸庞。
周无不仅黑,五官还不怎么样。
当然,周无也不能归纳到丑人的范围内,主要是眼睛小,还是单眼皮。
当然,也得看和谁比。
和六戒,戒色,山下直束等人相比,他还是蛮帅的。
但是要和眼前的李清风比,那就立刻落了下乘了。
自从神山大战后,周无就六十岁怀春了,看上了曾经几度与他出生入死过的楚渠儿。
这几个月也没回南海,整天如跟屁虫一般围绕着楚渠儿转。
以前楚渠儿不爱搭理他,不过最近在七冥山,他们的关系似乎升温了许多,都一起出来散步了。
而且还是远离七冥山鬼玄宗老巢的深山老林。
孤男寡女在人来人往的小树林里都能擦枪走火,更何况是这种小树林了。
很显然,周无拽楚渠儿进深山老林,肯定没安好心思,估计是在执行百里鸢给他出的主意,直接将楚渠儿拽进小树林里睡服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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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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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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