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石台之下的一个金色小鼎让叶天多看了几眼,鼎身外饰异兽,造型古朴,里面还有几颗没成形的丹药呢。叶天拿到鼻尖嗅了一嗅,是培元丹。而地面上更是散落着一地的药渣,几乎堆成一个小山包。
看来这个万剑真君生前没少“嗑药”。
修仙当然可以嗑药,但是不能多嗑,一旦造成依赖,就会引起道基不稳,对修行不利。
修仙是一个破茧重生的过程,不经磨难,难成大道。
“那是雷灵果,住手,不要碰!”叶天突然一声大喊。
可还是晚了一秒,阿赞明小老头的指尖碰到了果树之上,而他本心是想偷一颗果实的。
轰隆……
顿时一道粗大的雷电附体,他整个人倒飞了出去,毛发倒竖,浑身一片焦黑。坚硬的石壁都撞出一个人形印记,落地后人昏死了过去。无数只小蛇从他体内激射飞出,全部化作浓臭的血水。
“唉!”叶天叹息着摇了摇头,“雷灵果乃是天地异果,蕴含无穷雷电之力,也是你一个凡人所能触碰的?”
叶天并不关心阿赞明的死活,一记指刀把《万剑诀》从石台上整个切割下来,放进空间戒指之中。这剑诀虽然只能成就先天大道,在修仙界只能算是下等剑法,但是在地球上乃是无价之宝,万两黄金不换,弃之可惜了。
金色小鼎也很是不错,难得的是鼎内竟然接种了五行离火,法力催动就会熊熊燃烧,更为炼丹带来了便利,已经不是简单的法器了,至少是一件中上品的宝器。
于是这口金色小鼎叶天也给收了。
之后他来到了石室中央的小池,浓郁的灵气化作雾状笼罩在小池上方,池中传出汩汩流水之声。
剑仙洞府的真正价值就在这里了,一个灵池。
灵池不是天然形成,而是由一大堆灵石堆砌而成。在灵池周围有一个夺灵法阵,灵石中的灵气源源不断涌出,化作浓雾,又由浓雾化作灵水。小池下方的汩汩流水声赫然就是灵水流动的声音。
这么一大池子的灵石足以媲美一座小型灵脉了。在地球上收集这么多灵石,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就是剑仙的资本,剑仙的底蕴!
不过,可惜的是,夺灵阵不知道运转了多少年,无时不刻不在吸摄着灵气,灵池中灵石的十成灵气已经去之有八了,所剩不多。
这灵气倒也没有完全浪费,万剑真君在灵池周围种有一个药田,栽种着近百株灵草灵药,在充盈灵气的滋润下,每一株都生长得很不错,有的开出绮丽花朵,有的结出异香果实。
叶天前世作为修仙奇才,炼丹自然也是能力之一,一手丹术直逼丹修圣王。药田中的灵草灵药他都认得,甚至连年份都能看得出来,少则百年,多则千年。用这些灵草灵药,他倒是可以炼制一些灵丹,不过都只能是一些中下品的灵丹,如培元丹,补气丹,洗髓丹,等等。他现在已经筑基大成,迈入半步灵动的境界,而且修出混沌金身,这些中下品的灵丹对他效用并不明显,只能起到补品的效果。
最终他的目光注视到灵池中央的一株小树上,雷灵果树。
雷灵果树并不高大,枝叶也不算繁茂,但是根系极其发达,密密麻麻,充塞了整座灵池,甚至还扎根进了灵石之中。雷灵果树乃是“耗灵大户”,整座灵池至少有一半的灵气都被它吞噬了。
银色的枝叶上,闪耀着道道雷芒,五颗颜色各异的果实更是被雷芒游丝蚕茧一样紧紧包裹。整颗果树都蕴含着汹涌澎湃的雷电之力。
雷灵果树一百年一开花,一百年一结果,一百年一成熟,每次只结五颗果实,分金木水火土五行属性,是用来修炼五行雷法的绝佳灵材。
就是在修仙界,雷灵果都是上品灵药存在,一枚价值千金。
叶天的目光突然变得炽热起来。
“好运来了,真是挡都挡不住。有了雷灵果,我的绝世杀招,五行混沌雷法就能修炼了。不过,可惜,这五颗雷灵果离成熟尚需时日,至少需要五年的时间。我虽然可以布下催灵阵法,让雷灵果早一些时日成熟,但是最快恐怕也要两年的时间。看来混沌雷法的修炼只能再等一等了。”
叶天先是一喜,很快又表现出了失望,毕竟两年的时间还是太久。雷灵果必须要成熟后才能食用,不然萃取不了雷电之力,用来辅助雷法修炼也就无从谈起。顶点小说
“现在还是先炼一炉丹药吧,虽然都是些中下品灵丹,之于我效果不明显,但也并非一点效果都没有,对我的修炼多多少少会有些帮助。我现在已是筑基巅峰,灵池中的灵气,加上灵丹佐助,一月之内我必定能突破灵动境。”
叶天不再耽误,行动了起来,采药炼丹。
也就在今天,百公里外的缅国首都内比都,苏学海等人要回国了。
公盘大会在两天前就圆满落幕,玉石商人们都会多逗留一天到两天,一来办理各种手续,二来一连忙碌了几天,好好休整一下。
江南的珠宝商们来的时候坐包机,现在回去同样也坐包机。
别的珠宝商收获如何不清楚,苏学海是满载而归。虽然叶天只给他当了两天的赌石顾问,一天帮他参考数十块毛料,但也收获了几块不错的好料,少则能涨数倍,多则能涨几十倍。而且叶天还卖了一些极品翡翠给他,并未收太高的价格,利润极其可观。
孙潇潇和她的家人来的时候都是乘坐的商业航班,现在回去,因为叶天的关系,苏学海邀请他们一起乘坐包机回去。
这次公盘大会上,一直默默无闻的孙家也是出了风头,叶天白菜价卖给他们一块价值数千万的极品红翡翠。单单这一块料子,就足以让他们孙家的小珠宝公司在行业内崭露头角。
“孙小姐,叶天还没有消息吗?”苏学海向孙潇潇打听道。
现在他们要回国了,可是叶天还不见人影,电话也打不通,他不禁有些担心。
“没有,他又没联系我。”孙潇潇紧锁着眉头道。
其实她知道叶天干嘛去了,但两人临分开前叶天让她保密,她不敢说。
她曾一度对叶天怦然心动过,后来知道叶天已经有女朋友了,就只能把感情深埋心底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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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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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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