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神殿的神王可是也在小世界中啊,叶天竟然把他的儿子杀了,事情这下子真的闹大了,神王一定会不死不休。
那位被叶天一战锤砸飞,落入树林中的万神殿主神,并没有死,拖着伤残之躯,踉踉跄跄从树林中走了出来,当看到神子死掉了,连忙掉头就跑了起来。
“叶师,要不要……”梁飞眼中闪过一抹狠辣,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想问叶天要不要把此人杀掉。因为此人逃离,一定会去找神王告密。
“无妨。”叶天淡淡说道,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然后,他的目光对血腥魔女看了过去,冷冷一笑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就是血腥魔女了。怎么,你族的王没有过来吗?就不怕你一个人在外面会陨落?”
“少年魔王,我无意与你为敌。我们井水不犯河水,我就此退出,冰窟中的所有异宝都归你。”
见了叶天的雷霆手段,血腥魔女有些怕了。
“你无意与我为敌,却无故杀我族人。你分明是在逼着我与你为敌啊!”叶天一声长叹。
“到了你我这个层次,凌驾众生之上,普通人和蝼蚁无异,杀了也就杀了。少年魔王,你已经树敌够多了,真的想把我血族也得罪吗?你可要想好了。我血族有多强大,我相信你应该很清楚。”血腥魔女故作镇定,绝美的容颜绽放出一丝笑意,如同春风拂面,灿烂了整个小世界。
这是一个让任何男人见了都会心动的女子,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哪怕以献出自己的鲜血为代价,都会有无数男人争相与其交好。
可是在叶天的眼中,她的姣好容颜只是一副皮囊罢了,一文不值。
而如果叶天开启金瞳,运转目力,能直视她的本源,美好的皮囊之下隐藏着一个丑陋不堪的真身,分明一个绝世老妖。
此刻,她向叶天表达善意,恩威并施。
血族确实是一个强大的种族,历史上一度压了人族一头,连老对头圣教庭都拿他们没办法。逼不得已,人族联手魔狼族,如此才打败了血族。
如今,血族不复往日的强势,蛰伏而居,和世俗界保持距离,以至于许多人认为血族不存在了。
其实,血族不仅存在,强势的底蕴犹存,这种恐怖的实力一旦爆发出来,足以和一个中等偏上的国家分庭抗礼。
“血族太强大了,少年魔王应该不敢得罪。”有修士说道。
“那可未必,少年魔王可是把帝国神盟都得罪了,难道当世大帝国还不够强大吗?”又有修士不敢苟同道。www.
“当世大帝国确实很强大,但是血族有十三个地仙,又岂是等闲?得罪了当世大帝国,还有活下来的可能,而得罪了十三个地仙,那就必死无疑了,就是躲进小世界中都能给你揪出来。”
这位修士话一说出口,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十三个地仙,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简直耸人听闻,太天方夜谭了。
地仙已经是遥远的记忆了,普遍认为当世地球已经没有地仙了。
如果说神境是神,那地仙就是神上之神。
地仙一出,十个百个神境都不够看的。
十三个地仙,就好比几百几千个神境,便是当世大帝国,说灭也就灭了。
这是何等的恐怖!
“鬼巫王,血族的十三个初代血祖真的还活着吗?”有修士向鬼巫王求证。
在一群修士中,鬼巫王的资格最老,说的话比较让人信服。
鬼巫王沉吟一声,道:“太久远的事了,我也只是听说而已,血族的十三个初代血祖自封了起来,等待将来的某一天复活。”
顿时,一群修士惊悚了。
血族嗜血,如果十三个初代血祖出世,整个星球还不得被他们踩在脚下,而人类成了他们豢养的羔羊,予取予夺,生死全在他们一念间。
见此,鬼婆婆嗤之以鼻的笑了,说道:“此事我也有听说,但传说毕竟只是传说,当不得真的,没必要自己吓唬自己。就像传说中血族长生不死,不也是假的吗,他们仅仅活得长久一些而已。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真正的长生种族。”
“但愿这个传说是假的。”鬼巫王笑了一笑,不置可否。
其他的修士们面面相觑。虽然他们也偏向于认为这个传说是假的,但是对血族的忌惮更增添了几分。
“少年魔王,我奉劝你还是做好准备承接神王的怒火吧!我血族可持中立态度,不站队你们任何一方。”血腥魔女身体左侧的那位老仆说道,声音沙哑,如同夜枭一般。
紧接着,血腥魔女身体右侧的老仆也开口了,说道:“如果我是你,现在就逃离小世界。如此,方有一丝活命的希望。”
“原来在你们的眼中,我这么的不堪,那我就更要证明一下自己了。”叶天淡淡一笑,掸了掸身上的冰屑,缓步往前走去。
两个老仆顿时警惕了起来。
围观的修士们也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少年人,你如此不识好歹,真的要与我血族为敌吗?”
“道友,请你不要自误,现在退回去,还来得及!”
两个老仆都一步上前,挡在了血腥魔女的身前。
“两个奴才而已,既然你们想替主子去死,那我现在就收了你们。”叶天冷声说道。
“不识好歹!”
两个老仆同一时间出手,五指戟张,各伸出一只干枯的大爪子对叶天抓去。
顿时间,一股邪异的气息弥漫全场。
锵!锵!
一道道血线从爪子的指尖中射出,锋锐如刀锋,坚硬如钢丝,凭空不断交织,片刻间就形成了一个可怕的牢笼。
那牢笼仿佛血色的金属铸就一般,极其坚固,极其凝练,和真实的钢铁牢笼无异,便是猛虎巨象被捆缚都挣脱不得。
“小姐,助老奴一臂之力,炼化此僚!”一个老奴对血腥魔女喊道。
“好!”血腥魔女点头,然后对叶天阴恻恻一笑,道:“少年魔王,都是你自找的。”
三人同时出手,一道道血光注入牢笼之中。
顿时间,牢笼中的小环境如同冥域一般,一道道血光如刀似剑,在他身上不断切割,仿佛在遭受凌迟酷刑。
“冥火灼魂!”
一个老奴手中突然拿出一盏古老的铜灯,张口一吹,一簇幽绿的火苗蹭地冒了出来。
他再一吹,火苗从灯芯上飞出,飞进了牢笼中。
就见,偌大的牢笼,轰然火起,冥火汹涌,灼烧人的神魂!
“这就是你们血族的能耐吗?”
这时,牢笼中的叶天,沐浴所谓冥火,神态自若,竟然轻笑了起来。
众人惊骇的目光中,就见他伸出两只如玉的手掌,穿过牢笼,轻松就把牢笼撕开了一个大口子,然后整个人从里面一步踏出,一拳对一个老奴轰了过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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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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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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