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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六十四章 收徒

“星空万族,血脉万千,但是神脉少之又少。真凰为火系至尊神兽,先天地而生,孕育于混沌中,真凰血脉为最顶级的神脉之一,可和真龙,玄武,麒麟,鲲鹏,等等血脉相媲美。具有真凰血脉,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化神、返虚,乃至修成合道真仙。”叶天平静地说道。

真凰血脉只是拥有真凰的部分血脉传承,并非真凰本尊,彼此相差甚远。

真凰不仅拥有真凰神脉,还要有真凰神体。

不过,拥有真凰神脉,可通过不断修炼,将肉身无限逼近真凰神体,将来真正返祖成为真凰都未尝没有可能。

叶天修炼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种神形,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成是四种神脉,将来将这四种神脉修炼到极致,可真正身化四种神兽。

“大叔叔,你没骗我吧,我真的是真凰血脉吗?”小月儿脸色大变,一双美眸盯在叶天身上,满是不敢置信。

“你觉得大叔叔像是在骗你吗?幸好你遇见了我,不然你这神脉就荒废了。以后就跟着我修炼吧。”

叶天起了收徒之心,不仅仅因为小月儿是真凰神脉,更因为她心地善良,有一颗纯洁的心。

叶天初来此地,便与小月儿结缘,这是天意促成的师徒缘。

其实他在昏迷状态时,神念并未完全沉睡,小月儿和秦老爷子一举一动他都知晓,一旦遇险,他甚至能做出反击。

小姑娘勇敢,善良,聪明,小小年纪便明事理,知进退,一颗心纯净的像是玻璃,这让叶天打心眼里喜欢。

话说,主动收徒,叶天重生以来还是头一次,哪怕是他最看重的大弟子苏梦瑶,初始也是不大乐意的,出于同情,勉强收下。

“啊?”听了叶天的话,小月儿双眼登时一亮,仰着小脸,满怀期待地望着叶天,道:“大叔叔要教我武功了吗?学了之后我是不是也能御剑飞行了?”

叶天哭笑不得,道:“小丫头,我教你的可不是什么武功,而是真正的仙法,放眼宇宙星空都是最顶级的修仙法门。将来修炼有成,莫说御剑飞行,就是凭肉身就能横渡宇宙,跨星域旅行,一剑能劈开星辰,一口能吞下太阳。”

“啊?这么厉害?”

小月儿美眸瞪大,眼瞳扑闪,像是在听天方夜谭,惊呆了。

“越是顶级的修仙法门,修炼难度越是大,便你是神脉,天赋非凡,也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吃上许多苦头,才有可能修有所成。”

“月儿不怕吃苦的,只要大叔叔肯教我,我一定勤学苦练。”小月儿双手紧握,很白分明的大眼睛闪闪发光,满是憧憬,道:“只要能学到仙法,保护爷爷,保护村民,再苦月儿也不怕。”

“好。修仙就要有一颗不怕吃苦的决心。等灭了黑风寨,回去我便教你修仙法门。”

……

两人一路说说聊聊,约莫小半个时辰,一座烟雾缭绕,山清水秀的大山,便出现在了叶天和小月眼中。

那山虽不算太高,但是钟天地之灵秀,古松苍翠,多流泉飞瀑,还有各种灵禽异兽出没,加上飘渺的云雾,祥和之余,自然平添了几分神秘。

如果一个外人初来此地,很大可能会认为这是一处仙家洞府,或者净土宝地,而不会认为这是一处贼寇的巢穴。

内隐门不愧是内隐门,大道灵机盎然,连一个贼寇的山头都这么得天独厚,灵雾飘飘,让人神往。

这里的环境和大道法则,应该是地球上最贴合万古以前,修仙盛世期的环境和大道法则了。

不过,叶天知道,内隐门的这种状态维持并不光彩,一直在盗取外隐门的大道灵机。

小月儿经常和爷爷上山采药,偶尔会经过此地,万万不会认错的。

小月儿曾听爷爷说,这里有八百多个盗贼,几可媲美一个小型宗门了。

以前也曾有修仙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想灭了黑风寨,结果都以失败而告终。小月儿现在才知道,并非他们打不过黑风寨,而是黑风寨背后有大靠山,离火教,让拔刀相助的修仙者们忌惮。

说到离火教,这个与山贼狼狈为奸的宗门,叶天迟早是要走一遭的。

山腰处,有一座座巨大的石堡,周遭大大小小还错落有致地分布着许多屋舍。

在古堡的上方,竖着一面大旗,通红如血染,上面绣着一个骷髅头,看起来很可怕。

而古堡之中,若隐若无间,有杀气冲霄。

这是从贼寇们身死散发出来的,一个个全都像是刽子手一般,身上沾满了鲜血。

杀这种人,叶天丝毫没有心理负担。

“大叔叔,贼寇这么多,你要杀到什么时候?杀得完吗?”

身临黑风寨,小月儿又紧张了起来。

“呵呵,小丫头,你且看好了。”m.

叶天并没有走下飞剑,依旧和小月儿站在一起。

轰!

他意念一动,一枚大印便飞了出去,滋滋电芒闪耀。

那大印呈方形,迎风便涨,充气一般膨大,仿佛有亿万均的重量,从虚空中碾过,爆发出一阵隆隆声响,虚空摇颤不止。

那大印上闪耀的雷丝电芒也越来越多,隐隐化作一道千丈雷海。

这是储存在翻天印中的神雷之能,夹杂着元磁神光,混沌气,一起冲刷而出,展开无差别的攻击。

叶天身体不适,而贼寇又多达数百人,动用翻天印这一清场大杀器再合适不过。

此刻,黑风寨中,三大统领齐聚一堂,大摆筵席,好酒好菜轮番端上,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正在招待一位贵宾。

贵宾是一个少年,看着只有十五六岁,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身锦衣貂裘,峨冠博带,打扮得甚是雍容华贵,和一群或身披兽甲,或身穿粗布衣衫的山贼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过,少年虽然只有十五六岁,但眼神极其阴鸷,嘴角总是挂着一抹若有若无的嘲讽笑意,予人一种阴郁而又高傲的感觉。

他坐在首席之上,连三位黑风寨的统领都对他客客气气,另眼相待,一个个点头哈腰,不断向他敬酒。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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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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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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