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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对阵公孙玲珑:白马非马!

小贤庄内。

公孙玲珑嗲着嗓音,装腔作势,捏着兰花指冲着伏念“娇滴滴”道:“小女子玲珑,久闻齐鲁之地多名士,学识渊博,能言善辩……

故此不远千里前来讨教辨合之术,还望不吝赐教……”

这女人也不知哪里来的自信,一身肥肉,容貌奇丑,偏偏还以美人自居,言语之间更是咄咄逼人。

她所谓的辨合之术,正是源自于公孙家。

公孙家当年也曾经辉煌一时,只可惜太过于非主流而日渐式微。

简单来说,名家推崇的所谓辨合实则就是诡辨。

也可简单称之为逞口舌之快的杠精,没什么卵用,能唬人一时却唬不了一世,自然也就难逃衰落的下场。

有个经典的事例可见一斑。

说的是有那么一天,公孙家有个先辈公孙龙前去拜访庄子。

其时,庄子正与一友人刚刚摆上酒菜准备饮酒。

公孙龙一见盘中有只烧鸡便很开心地说:“看来庄兄知道我喜欢吃鸡腿,特意为我准备了下酒菜。”

庄子故意刁难:“公孙兄,鸡只有一只,鸡腿只有两个,我与友人都喜欢吃鸡腿,你后来总不能占先吧?”

公孙龙一听来劲了。

这还得了?我可是当世诡辩大师,这要不辨个输赢出来且不显得我没本事?

于是便道:“鸡腿明明有三只,庄兄为何骗我?”

庄子道:“那请公孙兄当面数一数,先说好,不许重复数数。”

公孙龙一脸傲然:“绝不重复!”

然后伸手指向左鸡腿:“这是不是鸡腿?”

庄子应道:“是!”

公孙龙又指向右鸡腿:“这是不是鸡腿?”

庄子应道:“是!”

公孙龙面露得色,同时伸出两根手指指向鸡的左腿和右腿:“这是不是鸡腿?”

庄子:“是……但是……”

没等庄子说完,公孙龙诡辩道:“很好,你回答了三次是,这就意味着鸡有三条腿。而我刚才也没有重复数……”

这明显就是偷换概念。

就好比说你、我,明明是两个人,非有个杠精要说成你、我、我们,两个变成了三个……

不过这一次公孙龙却吃了个鳖,庄子何等人也?

懒的跟你狡辩,你说三足就三足好了。

于是乎,庄子笑道:“好,是我错了,公孙兄说的有理。不过我是此间主人,理因由我来分配鸡腿……”

随后撕下左鸡腿放在自己碗中,撕下右鸡腿放在朋友碗中。

然后冲着又冲着公孙龙笑道:“好了公孙兄,你所说的第三条鸡腿便归你了……”

公孙龙当场目瞪眼呆。

言归正传。

公孙玲珑一讲完,没等伏念开口,李斯便抢先道:“儒家多的是饱学之术,在小圣贤庄论学问也颇合时宜。”

此话一出,伏念还有什么好说的?

明知这是李斯设的圈套,想要让儒家当众丢脸,但也不好拒绝,毕竟李斯是大秦丞相,而桑海又在大秦境内,不得不忍让。

再说了,他也咽不下这口气,总不能让一个小丑一般的女人在小圣贤庄耀武扬威,失了儒家的气度。

于是,便派了一个叫子慕的弟子上场论辩。

第一回合,以鸟为题。

公孙玲珑问:“请问兄台可知道鸟?”

子慕老老实实回答:“知道!”

公孙玲珑:“那你可知道天上的飞鸟是快乐还是不快乐?”

子慕还算机警,反问:“那玲珑姑娘可知道它们快不快乐?”

公孙玲珑:“当然是快乐的。”

子慕:“此言差矣,公孙先生又不是鸟,又怎知它们快不快乐?”

公孙玲珑不由得意地笑了起来:“哈哈哈,这位兄台,你也不是我,又怎知我不知道鸟儿快乐不快乐?”

“这……”

子慕一时语塞。

很明显,这家伙学艺不精,恐怕没读过《庄子·秋水》。

在这篇文章里,庄子与名家的创始人惠施便有过这么一段关于“子非鱼,焉知鱼之乐”的精彩对辨。

公孙玲珑分明就是盗用了这篇文章的对辨内容,只是将鱼改成了鸟。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子慕,毕竟庄子属于道家,而他是儒家弟子,没读过道家典籍也不算丢脸。

而公孙玲珑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投机取巧。

当然,她的杠精本领也非浪得虚传,否则也不会入李斯的法眼,传程带到小圣贤庄来恶心一众曾经的儒家同门。

接下来又进了几个回全,儒家弟子竟然全部落败。

这倒不是说他们的学识不如公孙玲珑,而是双方论辨的题目全是由公孙玲珑提出的,自然是早就下足了功课。

再加上儒家弟子一向喜欢引经据典,而公孙玲珑却反其道而行之,故意套用,实则是歪曲一些儒家先贤说过的一些话……

这就有点像是江湖中人盛传的一句老话:乱拳打死老师傅。

简单来说,公孙玲珑根本就不按常理出牌,全都是偷换概念,强词夺理,强行诡辨,令一众儒生阵脚大乱,无言以对。

连胜几场,公孙玲珑更是一脸自负,极尽嘲讽之言。

这时,张良实在是忍不住了,正准备亲自上场……

其实他是有把握对付公孙玲珑的,但他毕竟是小圣贤庄的三当家,不到最后关头岂能轻易出面?

再说了,他着实是有些厌恶这女人……

“哟,你们儒家这是没人了么?怎么连我一个小女子都辨不过,真是让人家失望……”

“呵呵,要论这天下脸皮最厚者,恐怕非你公孙玲珑莫属了。”

这时,厅中突然响起了一声讥讽地笑声。

“谁?”

公孙玲珑脸色大变,一脸羞怒地循声望去。

“本人顾鸣,儒家弟子!”

随着话音,顾鸣悠悠然迈着方步走进大厅。

此时,他的衣服已经换上了与大厅里的一众儒家弟子差不多的服饰。

要说起这身衣服的由来……真的是一言难尽。

顾鸣通过入口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感觉是有点凉嗖嗖,轻飘飘的,总之有点怪怪的。

下意识一低头……

整个人都不好了。

因为,他全身上下竟然是清洁溜溜的。

这时顾鸣方才忆起系统早有提醒,说是穿越该世界是无法携带除系统之外的道具的。

故而,身上的衣衫在穿越之时便消失无踪了。

其实这一点顾鸣早有心理准备,在出发之前便已经将随身物品放在家里,比如平日里放在随身包裹里的金银之物、酒啊肉干啊什么的。

只是一时间没有想到衣服上面去……当然,就算想到了,他也不可能把衣衫放在家里,光溜溜出发吧?

所以老话说的好,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万幸的是,他出现的地方乃是一个静悄悄的小院,没看到人影,要是出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后果……光想一想那种场面,顾鸣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当然,这笑声属于自嘲,还包括了他看到院中刚好晾着一套衣衫,也就是他现在所穿的这套。

嗯,现在而今眼目下,也没其它法子可想了,只能应应急先。

大不了以后有钱了还套新的便是。

于是,顾鸣换上了衣衫出了院子,再找人打听了一番方才知道这里乃是桑海,而且还听说有大人物去了小圣贤庄。

顾鸣当即猜测多半就是李斯。

如果是扶苏公子的话,排场肯定比现在更大。

于是便一路来到小圣贤庄。

虽说庄外有大批秦军,但这哪里难得倒顾鸣?一个瞬移便来到了厅前。

一来便听到公孙玲珑冷嘲热讽。

虽说顾鸣非这个世界的人,但同属儒家,又岂能容忍这个丑人多作怪的女人出言羞辱儒家?

诡辩是不?

抬杠是不?

那就不妨抬一抬。

“这……这人是谁?”

“不是咱们小圣贤庄的。”

“奇怪,外面重兵扰守,他是怎么进来的?”

一时间,坐在厅中的一众儒家弟子不由小声议论起来。

伏念不由皱了皱眉,下意识与颜路、张良对视了一眼,随之站起身来问道:“不知这位兄台是何人?”

顾鸣拱手回道:“阁下乃是小圣贤庄的掌门伏念先生对吧?在下顾鸣,一介读书人,与诸位一样,也是儒家弟子。”

其实,在场的重要人物顾鸣哪一个不识?

毕竟场中人物皆出自于他的漫画,只是装装样子罢了。

“大胆!”这时,李斯不由重重拍案,一脸愠怒指着顾鸣喝道:“这么说,你根本不是小圣贤庄的弟子?外面重兵把守,你是如何混进来的?”

“哦?这位是?”

顾鸣故作不识,皱眉问道。

伏念赶紧道:“这是相国大人!”

“哦,原来是李大人……听闻李大人乃是荀老夫子的学生,难不成今日是专程前来拜访的?”

李斯脸色一变,心头更怒,忍不住大喝一声:“来人,将此人押下!”

“是!”

守在附近的几个侍卫齐齐应了一声,并杀腾腾冲着顾鸣大步而来。

“且慢!”

伏念隐隐感觉顾鸣气度不凡,恐怕不是普通儒家弟子,当即大喝一声,随之冲着李斯拱手道:

“相国大人,这位兄台虽非我小圣贤庄的弟子,但他终究也是我儒家同门,既来到了小圣贤庄,还请大人网开一面。”

李斯脸色变幻了一番,最终冷声道:“好,那我便卖伏念先生一个面子。

不过,此人出言不逊,羞辱公孙先生。

那么,就让他与公孙先生辩论一番,如果赢了,那我就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如果输了……就休怪我翻脸无情。”

“这……”

伏念皱了皱眉,下意识瞟向顾鸣。

“哈哈哈,好,李大人不愧为相国大人,真的是好气度。

既如此,顾某恭敬不如从命,就来会一会公孙家的诡辩之术……”

这句话,直接便将李斯与公孙玲珑一齐给暗讽了。

李斯且不说,而公孙家从来都不承认他们是诡辩,而是美名其曰辩合。

因此,顾鸣一说诡辨,公孙玲珑更是气得脸上肥肉乱颤,抬起手中的面具喝道:“好你个臭小子,今日,便让你见识见识名家的厉害。”

“公孙玲珑,我劝你还是别往脸上贴金了,试问诸子百家中,世人还有多少人记得名家?

如果你们真有那么强的话,也不至于轮到你一个女流之辈扛公孙家的大旗……”

“你……你……”

公孙玲珑气得差点吐血。

“好!”

“说的好!”

“太解气了!”

刚才输给公孙玲珑的几个儒家弟子当即忘形地抚掌叫好。

“哼,你们儒家中人就只会逞口舌之利么?”

坐在一侧的星魂不由冷声哼道。

顾鸣当即反唇相讥:“这位小朋友,你刚才是没有认真听么?相国大人让我与玲珑姑娘辩论一番,刚才这番话,不就是在与玲珑姑娘辩论么?”

“你……好大的胆子!”

星魂一听顾鸣竟然称呼他为小朋友,眼睛都气红了。

说起来他也是好几十岁的人了,只是因为练功的原因,导致不长个子,晃眼一看还真有点像小朋友……

这摆明了就是当面挑衅与羞辱。

一怒之下,竟然抬手发出一缕蓝色的光团袭向顾鸣。

“星魂大人何必大动干戈?”

伏念抢前一步挡下了这一招。

星魂冷哼道:“这是他出言不逊在先。”

“好了,都不要争执了……公孙先生,你可以出题了。”

李斯阴沉着脸喝了一句。

“好!”公孙玲珑冲着顾鸣咬了咬牙,冷声道:“这道辨合题,依然还是以白马为题……”

白马,乃是公孙家最知名的一道辨合题,名堂为:白马非马。

简而言之,白马不是马。

一听这命题就知道公孙家有多无聊,有多杠精……也难怪会日渐衰败。

这道题可以引申出无数道题,比如黑马不是马、黄马不是马、青马不是马,甚至还可以引申到公鸡不是鸡、母鸡不是鸡……

无非就是一道脑筋急转弯题。

除了让人会心一笑之外,没啥卵用……

很快,便有人再次将白马牵到了厅内。

公孙玲珑冷哼一声,走到白马身前一脸骄傲道:“此白马乃是我公孙家世代相传的传家宝,名为踏雪。

现在,我们便以此为题……”

顾鸣故意道:“嗯,就以马为题。”

一听此话,公孙玲珑不由浮出一丝得意的笑意。

因为有很多人就栽在这第一句。

毕竟对于常人来说,管你白马黑马,总之都是马,只是颜色不同罢了。

但,公孙家却不这样认为……准确地说,他们就是要颠覆这种常识,诡辩一个理由出来,将马的颜色与马区分开来。

白色就是白色,马就是马,如果白与马连起来说,那它就只能是白马,而不是马。

“错,我说的是以白马为题,而不是以马为题!”

第一回合,公孙玲珑便自觉占了一个便宜,随之定定地瞟向顾鸣,等着他上当。

正常情况下,一般人都会说,白马不就是马么?有什么区别不成?

这样,又中了公孙玲珑的计,她会给你洗脑,说明白马与马根本不是一回事。

哪知顾鸣却不接着她的话说了,而是走到白马身边拍了拍……

“喂,你在做什么?”

公孙玲珑大惊失色。

因为这匹白马的的确确是她们家的传家宝,传了几代人了,都快活成精了,要是有什么闪失她可无法向族人交待。

一激动,便口不择言道:“当心拍坏我家的马,它的命可比你值钱多了。”

“哦?真有这么值钱?”顾鸣转过身来,一脸玩味道:“对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当心拍坏你家的……马?”

公孙玲珑心里一惊,赶紧否认:“胡说,我说的是当心拍坏我家白马。”

“公孙先生,不要上他的当,他是在故意扰乱你的心神。”

李斯能做到丞相一位,自然不是个简单人物,当即出声提醒。

“可恶!”公孙玲珑回过神来,一脸阴冷地看着顾鸣。

“哈哈哈,不愧是相国大人,在下这么点小心思被你一眼看穿了。”

李斯冷哼一声:“记住,这是辩合,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坐下来好好辩论,不许再靠近那匹马……嗯,白马。”

“好,那就依丞相大人所言。”

顾鸣返身坐了下来,随之冲着公孙玲珑道:“玲珑姑娘刚才说诡辩什么命题来着?”

“当然是诡辩……”公孙玲珑下意识跟了一句,随之醒过神来,气急败坏道:“你……臭小子,你再胡说八道,信不信老娘撕烂你的嘴?”

“哈哈哈!”

厅中坐着的一众儒家弟子忍不住哄堂大笑。

太他娘解气了!

之前,他们一直被公孙玲珑牵着鼻子走,输的十分不甘,但偏偏又找不出什么正当的理由驳斥,可谓是十分的憋屈。

结果现在,这种情形好像打了个颠倒,这还没开始正式辨呢,公孙玲珑已经开始自乱阵脚。

虽然不知道顾鸣的来路,但一众儒家弟子已经开始喜欢他了……

其实,顾鸣这番举动无非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公孙玲珑说的好听叫诡辩,说的不好听就叫胡搅蛮缠,强词夺理。

那就试一试,谁更能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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