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光复以后,先锋队在福州也成立了福建省的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和人权保障委员会。但因为福州毕竟还存在有许崇智的闽军第一师等势力,林淮唐的忌惮很多,没收清朝官吏不当历史财产的行动,就一直没能大规模展开。
但国民军的建制规模,日新月异地正在急速扩张,姚雨平和黄慕松又建议林淮唐在军中推进正规化,补充一大批技术兵种,这都给军需财政添加了很大压力。
林淮唐原来寄希望于厦门出身的南洋侨商领袖陈嘉庚帮忙,但陈嘉庚还在国外,尚未回国。而且陈嘉庚和同盟会关系特别密切,如果先锋队真的将和同盟会在广东发生很大冲突,林淮唐很可能就指望不上陈嘉庚的捐金支持。
福建省内除了通用广东毫洋铜元以外,还有南台几家钱庄发行的台伏票通行。货币发行权操于私人之手极不稳定,但若由国民军直接强制推行军票,恐怕也不能服众。
“台伏”中的“台”指的是福州南台,是当时福州的商业金融中心;“伏”与“佛”谐音,由“番佛”转化而来。而番佛原先是指币面上有人物图案的西班牙银元(俗称“本洋”),后成为在福州地区流通的外国银元的通称。
明代中期以后,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大量外国银元流入福州,其中西班牙本洋的正面铸有西班牙国王肖物,图案颇似如来佛祖的头像,称为“佛头角”。福州人称外国人为“番”、“番仔”,因“佛洋”来自外国,故称“番佛”。“佛”书写不便,就用笔画较少发音相同的“伏”字代替,并相沿成习,成为固定的名称。
从理论上讲,1元台伏票的价值约等于1元银元,折合制钱1000文。
所以林淮唐还是找了郑祖荫出面,请他以都督府的名义向各大钱庄寻求合作,从南台规模最大的钱庄里挑选了三家作为国民军军票的发行钱庄。
这些钱庄可以借此获得国民军的信用背书,国民军也可以暂时分润一部分台伏票的发行利润。
当然,这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应急措施,根本上解决不了多大的军费缺口。
当时的福建省内,尚没有属于中国自己民族资本的银行,唯一一家规模较大并以厦门为基地经营的大银行,还是日本资本的台湾银行。
福建和台湾隔海相望,列强在华势力范围的划分中,也是把福建省划入日本的势力范围内。所以不仅厦门有台湾银行最大的分部,福州等地也有数量不少的日本领事馆人员及浪人活动。
孙中山革命的最大赞助人之一,就是日资台湾银行的大股东之一,台湾板桥林家出身的林熊征。
林熊征是目前日本台湾总督府的评议委员,也是台湾华人中,在日本政商界地位最高的一人。
厦门刚刚光复的时候,林熊征就派人到福建联系国民军,提出只要国民军将福建纸币的发钞权交给台湾银行,亦或者如果国民军方面介意台湾银行的日资背景,那也可以把发行权交给林熊征控制的华南银行。
只要实现这一点,板桥林家,以及林熊征背后一些持“兴亚主义”大亚细亚论调的日本政商界要人,就“可能”“倾向”“支持”林淮唐。
又是可能,又是倾向,林淮唐只当日本人派来的那几个做说客的台湾人是在放屁。
按照林淮唐自己的想法, 他是准备先在农村地区建立起村镇一级的信用社,靠公营的信用社向农民放贷,借此取缔掉民间的高利贷。以后再以信用社为基础,建立起更高层级、面向城市和金融界的国营银行来。
但是目前,先锋队里头连十个能办信用社的人才都找不来,空谈金融,只是做梦。
短时间内农村信用社也无法帮助国民军解决军需问题。
困难之下,只有先寻求和福州南台那些钱庄的合作,这是饮鸩止渴,待时机成熟以后,必须立刻做出重大切割和改变。
“卓知,你是咱们先锋队里极少数懂金融、懂银行的人,这次我们和陈嘉庚先生,还有和南台那几家钱庄合作,准备先办理一个兴闽银行来解决军需。兴闽银行里必须有先锋队自己的人来做把控,又要了解金融,所以执委会讨论以后,认为只有你适合担当重任。”
黄少通被叫到了林淮唐的司令部里,他是国民军十四支队的指导员,厦门本地人,据说父亲原来在上海做盐商,家庭条件相当优越。
黄少通自己是在英国读书,学的是计量经济学,他参加革命的理由和其他人都很不一样,黄少通是看到了清廷在去年上海橡胶股票危机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对清廷统制金融的能力完全失望,才下定决心投身革命,建立起一个具有更强金融统制力的新政府来。
黄少通向林淮唐敬以军礼后,说道:
“总队长对台伏票有多少了解吗?我在先锋队的机关报观察日报上看过总队长的文章,就是讲信用社的那一篇,如今为什么弃信用社的政策主张不用,而要收编福建民间发行的台伏票来做我们的官方纸币呢?”
林淮唐脸上也微微带着丝无奈:“事有从权,目前我们的人力财力都不足,只有采取权宜变通的方式。”
黄少通年纪非常轻,但身上确实带着一股上海银行家小开恃才傲物的气质,他直言道:
“中国甚至世界上大多数银行,只是兑换机构,不具有金融的本领,他们形式单纯,为了方便使用和安全的目的,发行所谓纸币代表相应硬币,理论上是银行中有多少硬币就发行多少纸币,不能超过,否则就是滥发。
福建的台伏票作为虚银银行券,又是私人发钞行,被抬价后依然能保持一定信用,这是福建货币流通市场上白银缺乏的结果。
总队长只要将本来属于多家钱庄所有的台伏票发行权,收归新办的兴闽银行一家,同时保证其承兑,那就没有问题。”
如果银行的信用良好,例如得到国民军的官方背书,那么它的票据就为人们接受,流通就广。相应的,流通越广、接受的人越多,这种票据的信用也越好。
就像黄少通说的那样,福建民间发行的这种台伏票可以承兑,就是说可以拿台伏票直接去钱庄换成相应的白银,所以它并非“法币”,没有强制通行的效力,是以保证兑换的承诺为信用基础,因此理论上必须拥有相当的准备金以应付兑换。
黄少通又说:“福建只有旧式的金融业,也就是厦门人所说的所谓银钱业,只有旧式的票号钱庄,没有现代化的银行。通行的货币也很杂乱,甚至广东的毫洋铜元都能占据福建的货币流通市场。
总队长欲比照外国官办银行之例,与陈嘉庚及南台钱庄合办官办银行,以此发行通货是很好的主张。
但福建市面上已流通有旧式的台伏票和清廷发行的银两票、银元票及广东发行的毫洋。以国民军的财力,短时间根本无力收回这些货币,只有采取渐进方式回收旧币。”
黄少通的这番讲解,也让对金融行业并不算多么了解的林淮唐,稍稍加深了对于现在福建货币市场的理解。
黄少通一边说着,还一边用林淮唐桌上的纸笔写写画画起来:
“信用货币必须以真实票据为依托,国民军的财政收入就是兴闽票的‘真实票据’,只要允许一切钱粮商税用兴闽票的纸币缴纳,军饷官俸也用它支付,则民间买卖物品当然会倾向于使用兴闽票交易。
统一金融市场以后,再行废两改元的举措,都可以为国民军带来不菲收入,如此名正言顺获得铸币权后,又可以为大范围推广国民军的新金融秩序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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