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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张绣会周郎

这种聚会,目的就是为了帮周瑜扬名。在场的宾客,当然都是与周家友善的人。

太尉周景过世已经二十二年,也不算太远,蔡邕当年便被周景提携过,与周家有交情。

刚才在场宾客,已经与周瑜有一番谈话,都是赞不绝口。

你一句“真周氏麒麟儿,有公卿之相。”

我一句“真是志趣高雅,有司马相如之量。”

其实这些宾客,压根就没有看出什么,也根本不知道,眼前的这位少年,在历史上拥有何等样的地位。

三分天下有其一,东吴孙氏的大功臣,周公谨。

周瑜还很年轻,但是古人三十岁就自称是老夫了,普遍早熟。周瑜当然知道这些门道,虽然他面带笑容看起来很有气度风雅,但心中是极为不以为然的。

“天下已经乱了,此辈都是空空而谈之人,不足以交也。”

周瑜虽然离家短暂,却已经想念江左了。

“周瑜,你可懂音律?”蔡邕笑着抬头看向周瑜,掩不住的欣赏之色。他觉得周瑜与张绣挺像的。

二人都是英姿勃发,且长相俊美。

“回禀蔡先生,瑜略懂一二。”周瑜定了定神,弯着腰从容应付道。顶点小说

“可能弹琴?”蔡邕又问道。

“能。”周瑜仍旧从容。

“好。”蔡邕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胡须,他对于懂弹琴的人,好感度就上来了。周异见此也是欣喜,蔡邕乃是海内知名的名士啊。

“说谈太过空泛,不如让犬子演奏一曲。”周异笑着说道,随即抬头对外说道:“来人,去取琴来。”

“诺。”自有仆役应诺了一声,转身离开了。

但琴还没有取来,杀神便来了。一名衙役急匆匆气喘喘,连滚带爬的冲了进来,结结巴巴禀报道:“报大人,大司马、骠骑将军张侯来了。”

“什么?!!!!”在场众人几乎都是面色大变,然后惶恐起来。这段时间,被董卓杀的公卿多如牛毛,虽然这与张绣没有关系,但是张绣乃是董卓麾下第一大将嘛。

在场颜色不变的,唯有蔡邕、周瑜。蔡邕自然不用多说了,周瑜则是胆魄过人,他很早就好奇这个人了。

名震天下为张侯,以布衣封侯,只是短短几年时间罢了。真是出类拔萃,天下英雄也。

周异也还算有胆魄,很快镇定下来,起身说道:“我去迎。”但就在他来到门口的时候,张绣也来到了门口了。

“惶恐,惶恐。明公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请恕罪,恕罪。”周异见此便呼出了一口气,连忙躬身行礼道。

“哪里,我不告而来做了恶客,还请周公恕罪才是。”张绣弯腰还礼,但却一点也没有做恶客的自觉,反而一脸笑容。

“我其实是找蔡尚书喝酒的,听闻他在周公这里,便来看看。”张绣行礼完毕之后,左顾右盼,便自己进入了书房内。

“蔡尚书,你可让我好找啊。”张绣先对着蔡邕弯腰一礼,然后环顾了四周,笑道:“我好像来的不是时候?”

“明公言重了,正是时候。正是时候。”在场宾客都是身子一抖,有一位名士连忙赔笑道。

蔡邕叹了一口气,好好的一场聚会,让这臭小子给毁了。

他白了一眼张绣,说道:“大郎,哪里有似你这样做宾客的?”

二人私交极好,在非正式场合,蔡邕早开始叫张绣“大郎”了。

“先生说的是。”张绣笑着拱手,然后严肃对众人拱手说道:“张绣乃是凉州粗鄙之人,不懂礼数,还请诸位不要见怪。”

蔡邕又翻了翻白眼,你这样说,好吗?

果然,周异等人又是一番诚惶诚恐,连忙说:“不敢,不敢。”

虽说张绣来做客,不好占了主人的位置。周异应该给张绣安排个座位,但是周异不敢让张绣坐客座,请了张绣上座,自己与儿子坐在了客座上。

张绣坐好之后,眼神便投向了周瑜,好奇道:“这少年郎是谁?好是俊秀。”

“回禀明公,乃是犬子周瑜。”周异连忙作答道,并看了一眼儿子。

“庐江周瑜,见过明公。”周瑜相比于乃父,却要从容许多,躬身行礼道。

“哈哈哈。果然不愧是江左冠族,世代公侯。真是雍容俊秀。”张绣哈哈大笑了一声,没有掩饰自己的欣赏之情。

但是周异,只有诚惶诚恐。这场聚会,本就是让儿子扬名的。现在张绣横插一脚,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张绣却不管周异,笑语问道:“周郎治什么经典?读什么书?”

周瑜看了一眼张绣,从容回答道:“回禀明公,我不治什么经典。乃是遍览群书,观其大略。”

张绣闻言又大笑了一声,环顾众人,称赞道:“真是好少年。如今天下扰攘,叛贼四起。读寻常书,会作几首诗词歌赋,救不了国家。需得博览群书,才能知世之兴衰。”

周瑜眼睛一亮,顿时觉得“盛名之下无虚士,大司马张侯果然是英雄”,他对于刚才的聚会,早就无聊了。

乃是因为他是心怀家国之人,秋冬狩猎,春夏读书,兼练骑射,欲做一番大事业。

简单的来说,他是与张绣是能尿到一个壶里的人,与凡夫俗子尿不到一个壶里。

“周郎,读过什么兵书?”张绣又问道。

“孙子兵法、吴起兵法、魏无忌兵法,以及大小兵书,无不观看。”周瑜仍然从容,拱手回答道。

“可有心得?”张绣又笑语相问。

“似有,似无。”周瑜想了一下,作答道。

这回答着实是有性格了,在场的众人都是大跌眼镜。唯有张绣笑看了一眼周瑜。

“我考考周郎如何?”张绣问道。

“还请明公考校。”周瑜拱手一礼,大袖落下,气质极为高雅。

张绣收敛了笑容,站起来负手踱步了片刻,才坐下问道:“如今天下扰攘,叛乱四起。朝廷应该如何扫平叛乱?”

“敢问明公,是要治标?还是治本?”

周瑜思考了一番后,反问道。

真是一个敢问,一个更敢问。除了蔡邕若有所思之外,周异与其余人都为周瑜惊出了一身冷汗,周异频频看向儿子,眼神示意,但都被周瑜无视了。

周瑜已经上头了。而且他平常里,确实有思考这些问题。

“何为治本?何为治标?”张绣眸中精芒一闪而逝,抬起头来饶有兴趣的问道。

“自从桓、灵(汉桓帝、汉灵帝)以来,朝廷政令繁复、昏暗,百姓不能适应。对待士人又宽厚,以至于群公子多有纵横不法。袁术在江淮还曾今杀过人。袁绍阴养死士,意图不轨。士人强,则百姓弱。是以张角兄弟三人登高一呼,黄巾三十六方,席卷天下,几乎倾覆汉家。若想治本,刑罚需要严峻,至上而下。肃清寰宇。”

周瑜款款而谈,意气风发,显然平时没有少琢磨这些。

张绣心中是极为赞赏的,果然是甘罗十二岁拜为上卿,俊秀之人,年少便是英才。

此刻周瑜竟也一眼看穿了天下大事。

乱世用重典。曹操之所以能取胜,便是因为曹操刑罚严峻,又启用大量的寒门,压抑了那些高门大族。

张绣抚掌一笑,顾左右众人笑道:“真俊杰也,见事透彻。诸位虽然年长,却远远不如周郎。”

称赞了一番之后,张绣又问道:“如何治标?”

被张绣这样的朝廷上公称赞,可比在座的“凡才”称赞,要让周瑜激动多了,他热血沸腾起来。也顾盼了一番,英姿勃发道:“干戈而已。朝廷有强兵,明公大将有神,威震天下。用强兵扫平天下,不难。”

张绣又点了点头,然后笑问道:“司隶四战之地,中原、河北、荆楚、西蜀、凉州都可以出兵攻讨,孰先?孰后?”

“先凉州或西蜀。”周瑜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为何?”张绣笑着问道。

“正因为司隶四战之地,需得先扫平一二,才能虎视天下。凉州地广人稀,没有大族。西蜀偏弱。只要明公大军到达,便可平定。相反。中原、河北多是世家大族,这些大族兵强马壮。明公虽然有精兵十万横行中原,可连战连捷。”

“就像当年秦将章邯,率领秦兵向东,诸侯先后破败,如同秋风扫落叶,秦国似乎恢复了当年扫平六国的气势。但是章邯其实已经衰弱了,诸侯绝粮路,日夜袭扰章邯。项羽有万夫不当之勇,一战攻破章邯。如果明公提兵十万横行中原、河北,必然也会深陷泥潭。而凉州马腾、韩遂强壮,袭扰朝廷后方,岂非是大事去矣?”

周瑜英姿勃发,侃侃而谈,且并非是胡说的,而是引经据典,又结合当前天下的形势,做了一个分析。

这个又与张绣、贾诩等人的想法是不谋而合的。

马腾、韩遂不除,如何顾念中原?

先定西蜀,便可在长江上游建造水军战船,顺江东下,便如历史上的晋国灭吴之战,大有可为。

“哈哈哈。周郎虽然年少,却是英俊。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有志者不在年少。”

“以周郎区区数语,我便愿意称周郎为“江左冠冕”,乃兴赞王室的人。”张绣竖起了大拇指,先称赞了一番周瑜,然后转头看向周异,图穷匕见道:“我幕府之中,少了一个参军。不知道周公,可愿意让周郎,来我这里做事?”

“呃!!!”周异愕然,与在场宾客们面面相视,不知所措。

周瑜本人也是愕然。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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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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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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