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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收下周瑜

这本是一场汉代风格的扬名会,以周家的人脉,邀请一些名士,帮助新生代的周瑜扬名。周瑜便可以凭着这个名气,慢慢积攒声望,这叫“养望”,最后成为名士,出来做官。

不管是名门望族,还是寒门士人,都会有这个过程。

这个过程,本来也是极为顺利的。蔡邕等人份量足够,而周瑜也足够优秀。但是张绣却横插一脚,属于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而且张绣问出了时政的问题,张绣敢问。

周瑜敢答,而且还答的不错。尽管在场的名士们,都不知道周瑜到底意味着什么,但是基本的判断还是有的。

周瑜回答还是挺可以的,甚至比他们都回答的好。

在这样的年纪,能有这样的见识。再加上问问题的人乃是张绣。

张绣乃是天下一品,位极人臣,朝廷上公,威震天下。其能力,名望,天下人都是认的。

这二人张绣可以说是高山,而周瑜不过是浮萍而已,微不足道。张绣稍稍提携,周瑜便已经是站的比一般人高很多了。

这一番谈话之后,不管周瑜是不是跟了张绣。对周瑜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江左冠冕”,必然名传天下。

按照道理,以张绣这样的朝廷上公的身份,既然提携周瑜,又抛出橄榄枝,周瑜应该纳头便拜的。

虽然周家也是公族之后,但是周家只出了一个太尉,而周异现在只是个洛阳县令,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啊。能有一位朝廷上公提携,那是求之不得的。

但问题就在于张绣,乃是董卓的部将出身,现在则是董卓党羽。

当然,张绣与董卓还是不一样的。董卓就像是茅厕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这辈子也洗不清了。

但是张绣却是出淤泥却不染,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清香呢。

张绣礼贤下士,有周公(周公旦)之风。待人也,宽厚而有章法。

但现在董卓还坐在相国的位置上,张绣为董卓张目。如果董卓败亡,张绣必然也会随之一败涂地,正是树倒猢狲散。

而如果张绣倒了,周家又该如何是好?

总之,现在答应张绣的招揽,那是好坏参半的。

故而,在场的人听了张绣的话之后,都是愣住,不敢作答也。

就连周瑜都有些迟疑了,他有点后悔我,为什么如此意气风发的,将自己所想的,全部回答出来了。

若是藏拙一下,那就好了,就不会有现在的事情了。

他却是不知,他就算是藏拙,张绣也会锲而不舍的。周瑜这个名字就是真金了,张绣岂能舍而弃之?

张绣乃是机敏之人,当然知道众人所想。他爽笑了一声,神采飞扬的望了一眼周异,说道:“周公以为,我何等样人?”

“明公乃天神也。”周异打了一个激灵,以为张绣生气了,不由小心翼翼回答道。

“周公客气,说到底,我也只是一个凡人而已。不过却也比普通人多了一点点识人之明罢了。”张绣继续笑语,一点也不仗着身份,盛气凌人。顿了顿,他又笑着说道:“戏志才虽出身于官宦之门,却世人不知。我拔之为略阳郡守,如今略阳郡井井有条,百业兴盛,不敢说在天下郡之中排行第一,却也能排进前三。”

“庞德为凉州无闻小人,我拔之为护羌校尉,位极人臣。前段时间庞德鏖战,大破韩遂。”

“赵云出身于寒门,我拔之为天水都尉,他斩成宜、马胜,大破马腾。”

“余者胡车儿、张辽、高顺、陈宫、贾诩等人,为我赏识,也各自进位。”

“世人都说先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若非我张绣,这些人如何能飞黄腾达?我看人极准,见周郎乃美玉,生出爱才之心。”

“但俗话说的好,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若周郎在我麾下,未来或许有张良、吕望之才。若没有良师教导,良友陪伴,没准泯灭众人矣。岂不是可惜?”

说到最后,张绣对周异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周异顿时打了一个激灵,更加犹豫了。

张绣说的话,都是有根据的。在此之前,谁知道天下有戏志才、庞德、赵云等人?就算是贾诩有一番名声,但也只是个偏僻凉州的名士罢了。

如今在张绣麾下,这些人都是头角峥嵘,各自散发出了异彩。

张绣礼贤下士,有识人之明,天下共知。

张绣说他儿子未来有可能成为张良、吕望这样的人,那么就是真有这个可能。而若是没有名师教导,则泯灭众人,这当然也是可能的。

少年神童多的是,长大之后,成为平庸之辈的也是极多。

“贤弟。明公说的是极有道理的。且以明公之尊,亲自招揽周瑜为门下吏,何等诚意?明公定然会培养周瑜成才的。”

蔡邕先开口说话,他对周异振袖一礼,缓缓说道。

蔡邕有蔡邕的立场,他是董卓党羽,与张绣又是忘年交,当然帮着张绣。但是一番话,却也是有自己的经历缘故的。

他半辈子飘零,虽然名震天下,却始终只是个白身。获得董卓的赏识,这才飞黄腾达。

张绣为朝廷上公,大司马。

他能提携周瑜,岂非是难得?

周围的士人在权衡利弊之后,也纷纷赞同蔡邕的话。能不赞同吗?眼前这可是张绣,他们还要在洛阳里混的呢,可不能得罪张绣的。

但是周异却还是犹豫,这时候,周瑜却果决的越过乃父,对张绣拱手一礼,说道:“明公如此赏识,瑜铭感五内。愿意为明公,效犬马之劳。”

张绣看了一眼周瑜,尽是欣赏之色。不愧是周瑜有个性,当断则断,自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

“哈哈哈。好好。此刻当有美酒。”张绣哈哈大笑了一声,以发泄心中畅快,然后看向周异,笑语道:“周公,还不备酒?”

周异打了一个激灵,苦笑的看了一眼张绣,再看了看自己的儿子。不过却也是浑身一松,犹豫的事情有了决定,就不需要犹豫了嘛。

不管是好与坏,他的儿子现在都跟着张绣混了。

“来人。上酒菜。”周异抬起了右手,大袖落下,对门外侯备的仆人大声下令。

不久后,仆人、侍女便端上来了酒菜。

张绣当然继续坐在主位上,却抬头看了一眼周瑜,笑着道:“来,周郎坐我身边来。”

“诺。”周瑜恭敬的应了一声,来到了张绣的身边坐下,还弯着腰抱起了酒瓮,为张绣斟酒。

张绣举杯与周异等人痛饮,最终不胜酒力,当晚便下榻在县令衙门内。这也是张绣的一个小小的计谋。

朝廷上公,张大司马。下榻区区一个洛阳县令的衙门,岂非是恩泽?

说出来,倍有面子不是?

当晚。这件事情便在整个洛阳传开了,随之传开的还有周瑜这个名声。不过张绣也告诫了所有人,不许将周瑜与他的对话传播出去。

洛阳的士人们,只知道张绣收取了一个叫周瑜的美少年为门下【御属】。而众所周知,被张绣提拔起来的人,必然是优秀的人才。

周郎名动洛阳,那句“江左冠冕”,冲击力极大。

周异想让自己儿子扬名,费尽心机。却敌不过张绣的一句话,如此而已。

次日一早,其余宾客昨天就离开了,只留下张绣。

张绣与周氏父子一起吃了早膳,然后在周异的恭送之下,来到了衙门口,至于周瑜,当然是跟着他走了,既然做了【御属】,那自然要上班的。

张绣踩着胡凳,攀附马车,却想起一事,转身对周异说道:“周公。天下乱矣,必然烽火连天。江淮之地,也并非是太平地方。而洛阳有我坐镇,群雄、盗贼不敢来犯。可比天下大多数地方都安全。周公应该迁徙家眷、全族来到洛阳,以求安稳。”

最近这段日子,张绣已经迁徙了麾下所有心腹的家眷来洛阳了,可不仅仅是公孙度,太史慈。

既然已经得了周瑜,那便不能发生,徐庶投奔曹操这种事情。

周异闻言心中一紧,随即盘算了一下,不得不承认张绣说的很对。

眼前这个人多牛逼啊,擎天巨柱了属于是。而江淮那边.....别的不说,横行江淮的水贼特别多。

他心中打定了主意,面上也一脸恭敬的拜谢道:“多谢明公提点,我会小心处理此事。”

张绣对周异微微一笑,便攀附车辕,上了马车。而周瑜也骑上了一匹马,在几个周家的亲随陪伴之下,跟着典韦等人,簇拥着张绣的马车,回到了大司马府。

张绣带着周瑜进入了书房,便对房外的典韦说道:“大兄,派人去召见法正、石广元、公孙康。”

“诺。”典韦应了一声,便立刻派人去找石广元三人去了。不久之后,法正三人走了进来,他们或多或少有些好奇的看了一眼周瑜,然后才对张绣一拜,口称“明公。”

“坐。”张绣微微点头,笑着让三人坐下。然后对周瑜说道:“这位乃是郿县人法正,大名士法真之孙。他天资聪颖,在我看来乃是张良、陈平的种子。”

“这位乃是颍川人石韬字广元,有公卿之量。”

“这位乃是玄菟人公孙康,有刺史、将军之才。”

“此三人都是我麾下英才,前途不可限量。周郎与他们年岁相仿,可多多亲近,共同学习精进。”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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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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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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