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我们晚上的一番折腾,整个房间里面乱成了一团,放眼望去一片狼藉,好好的总统套房愣是让我们住得跟垃圾堆没什么区别了。
疯子和唐克就站在刚进门的地方,两人正从背后望着我,眼神儿之中还颇有一丝期待,看那架势,今天是非要盯着我进去不可了。
不过说实话,这两个货最近倒是有点儿开门受徒的意思,比如说唐克吧,他以前给我讲一些方术或者蛊术上的东西时,讲的都是一些皮毛,但是现在他会着重地给我讲一些方式方法,起初听起来还觉得云里雾里的,但是后来听的多了,自己也就渐渐地琢磨出了一些门道。
有了他们两个在后面坐镇,虽然是有些心慌,但是多少还是定了定神,我就开始往房间里面走去,手里面捏着疯子给我的那个纸团,心里还有点儿犯嘀咕,不知道这东西有没有作用。
就在我这样想着的时候,脚步已经来到了房间门口,我的手握在了门把手上,心里一阵鼓劲儿,一使劲儿便将房门推开,然后甚至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里面的情况,便一咬牙将那纸团扔了进去。
随着我睁开眼的瞬间,人还没反应过来,突然一团鬼火在房间里面窜动着就向我飞了过来,被我一个弓腰躲开之后,那鬼火在我头顶绕了两圈儿,随即向地上冲了过去,好像砸在了地上一样,绽开了阵阵火光,一眨眼的功夫,那鬼火又再次冲了起来,升腾而起,好像没头苍蝇一样在半空中打转。
整个过程都伴随着我的尖叫声,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鬼火,也不能说是多害怕,总之的确是被吓到了。
背后马上响起了唐克和疯子的大笑声,我本来想往他们两个身边去,脚步已经来到了房间一半儿,听到这笑声之后,我突然觉得不对劲儿,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们俩,只见这两个货不但没有丝毫害怕,反倒是笑得前仰后合的。
我这才意识到是他们俩在捣鬼,心里不由得一阵窝火,“怎么回事儿?”
疯子没说话,手在半空中一抬起来,那鬼火竟然落在了他手掌上方,好像只鸟儿一样呼扇着,然后疯子一打响指,那鬼火便四分五裂,变成了一些零散的小火星落在地上。
“这叫做妖火。”
疯子给我解释了一下,说所谓妖火,其实就是一种障眼法而已,用来吓唬人的。
方术分为两种,一种是实干派的,一种是障眼法,前者看起来平淡无奇,但是都是给行家看的,也是真正用来解决问题的,后者天花乱坠,用来蒙外行人,假装自己好像道行高深,但是真正在驱鬼辟邪方面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这就是这个行业的尴尬之处,内行少外行多,而这一行本身又是不受人了解和熟知的,对付不同的人,就只能用不同的办法,鬼怪又不是常人所能看到的,而这些捉鬼的人有时候为了让外行人明白一些问题,不但要捉鬼,还要在表象方面作为一种传达者的身份。
而这妖火,顾名思义,其实就是一种法术,用白磷掺杂上一种鸟的骨灰制成的,疯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的反应还算正常,当年他学手艺的时候,有个同门的师弟第一次见到这妖火还吓尿裤子了。
我撇撇嘴,瞪着眼睛看了疯子一眼,他立马装作一副正经的表情道:“这叫做言传身教,对你有好处的,最起码下次看到不就不害怕了?你说对吧。”
“不是!咱们是来收拾那东西来的,你收拾我,有意思吗?”
这时候,唐克在我们背后发出了声音,只见这厮已经大大咧咧地坐在了沙发上,半躺着,摇头晃脑道:“压根儿也没什么可收拾的,那东西刚刚就已经搞定了。”
原来,疯子刚刚用墨斗在地上弹下的线,相当于一种类似天罗地网的概念,墨线本来就有驱邪避凶的作用,那东西踩不到地上,根本无处落脚,只要落在地上就会被墨线所克,身上阴气渐弱,最终会灰飞烟灭,加上墙壁四面都贴了写着字的纸,要么从窗户里面逃出去,要么就硬生生的在里面憋死,只有这么两种结果。
不过至于它到底是逃出去了还是憋死在里面了,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重要,反正也没打算置之死地,更何况听了那大堂经理说的话之后,我们也觉得这姑娘的确是挺可怜的。
“哎,”疯子在我背后长叹一声,拍了拍我的肩膀道:“所以说,人还是不能抱有太大的执念,小齐,你说对吧?”
我听他这意思好像又是把话指向我身上来了,总觉得有点儿怪怪的,撇了撇嘴没理会他,继续道:“那这么说咱们就是单纯来蒙钱的了?”
唐克打了个响指道:“没错儿!”说着,他已经铺开了酒菜开始吃了起来。
打从唐克跟人家谈钱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这一点,唐克这货是死都不会给人家白干活儿的,就算已经处理掉了那东西,反过头来演一场戏,把钱再收回来,对于他来说这才是做事儿的手段,我倒是不觉得奇怪了,确认房间里面没有任何异常之后,我也在唐克身边坐了下来。
倒是疯子,他在房间里探头探脑地打量了一圈儿,低声道:“我现在就好奇一个问题,你们说,那个男人现在是死是活?”
之前寺庙里的和尚都上吊自杀了,这是我和唐克亲眼看到的,至于疯子嘛,肯定也知道,早在我们进入寺庙的时候他就已经跟着我们了,说到这事儿我还对他有点儿耿耿于怀,没好气儿道:“你又不是没看见,你猜呗。”
疯子耸了耸肩膀道:“我只是觉得这事情有点儿不对劲儿。”
疯子给我们分析了一通,按理来说,当初女人走了,男人立马结婚了,如果说男方条件一般的话,这样做倒是很正常,不管情深情浅,这样做都值得理解,但是女人这边,我们就有点儿想不通了,女人条件那么好,又从国外留学回来,就算看到男人已经结婚生子,就算去破坏人家家庭幸福,也不至于想到两个人一起殉情这一招。
“这么说吧,”疯子一边往嘴里丢了一颗花生,一边道:“你想想看,为什么现代社会殉情的人比古代社会少了很多?”
“这个嘛,因为……”唐克意味深长地坏笑一声道:“开放呗!”
我瞥了他一眼,唐克这话说得有点儿糙,但是道理是没问题的,的确,就是因为现代社会比较开放,少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加上婚恋自由,恋爱结婚和离婚都比以前自由了,所以爱情没到逼死人的份儿上。
简单点儿说,如果这两个人真是铁了心想要在一起,很简单啊,俩人干脆一起到另一个城市去就行了,等到男人走了个两三年,这边的感情冷却了,到时候直接提出来离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至少现在很多人都在这样做。
但是他们没有,反倒是选了殉情这种最匪夷所思的办法。
起初我并没有多想什么,但是疯子这样说过之后,我也觉得有点儿莫名其妙。
唐克在旁边看了我们俩一眼之后,砸吧着嘴道:“你们两个没女朋友的,还在这儿关心别人因为什么殉情,闲不闲?能想明白吗?”
我听这话有点儿生气,想揭唐克的伤疤来着,想了想还是忍住了,免得把他惹急了,心里耿耿于怀,到时候见到河奈就鸡飞狗跳的。
不过我只是觉得,要是联系到这个男人最后跑到寺庙去出家,总觉得没那么简单,我现在才明白疯子为什么好奇男人到底是死是活,我还真想去找到那男人问问事情的究竟。
商量一番之后,我们决定明天找时间去男女双方的家里去打听打听,到时候美其名曰说是要去超度,这事情和酒店有关系,酒店的大堂经理肯定屁颠屁颠地去替我们拉关系。
而另外一方面,明天去商场的计划依旧不变。
与此同时,酒店的人已经给我们安排了另外的房间,我们三个煞有其事折腾一番之后就先到隔壁休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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