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别着急,当然还有。接下来的酒,不知道你能不能品尝出来。”
没过多久,女郎回来了,再回来的时候,兔女郎手中又断了几杯酒。有一杯酒的颜色还有些紊乱,像是有不同颜色的酒倒在了一起,还没有混合均匀。
很明显,金丽思打算给张逸风出难题了。
此时,金丽思拿起混合酒,递给了张逸风。
张逸风品尝了一下,直接将杯子摔在了地上。他皱起了眉头道:“这简直是糟蹋美酒!居然将第五杯酒,第十杯酒和第一杯酒混合在一起,使味道相互混淆,却又彼此冲突!。这是对酒的不尊重!”
张逸风忽然的动怒,让现场所有人身体都是一颤。
随后现场有人竖起了大拇指,这才是真正懂酒爱酒的人。
对于喜欢酒的人来说,酒就是另外一种生命,如果没有酒,就等于剥夺了他的第二条命。像这种将酒混合着喝的做法,就等于在美酒里加水一样,让人难以接受,完全就是暴殄天物。
此刻,甚至有人在指责金丽思,说他的做法不对。
金丽思却是淡淡一笑:“客人别生气,请你尝一尝接下来的这一杯。”
金丽思又端起了一杯红酒。
这杯酒的颜色,红得像是宝石,又像是鲜血。
张逸风端起酒杯,同前面一样,先是微微摇晃,红色的酒,在杯子里面旋转,香味随之溢出。
张逸风身体一颤:“这酒的味道,让人心旷神怡,像是喷跑在无边田野之上。自由,轻松。”
说着,张逸风拿起酒杯,浅浅尝了一口。
他的身体猛然一颤,随后一口又一口,直到将酒喝光。
喝了酒之后,他并没有说话,而是坐在了座位上,翘着个二郎腿,一边摇头晃脑,一边用手指头在腿上轻巧某种旋律。
好一会,他才道:“这一杯酒,不是之前喝的酒能比的,就是色香味俱全。哪怕是现在,我的口腔里,还有余味萦绕。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不是泊帝丝的酒!”
金丽思笑着道:“客人好灵敏的舌头,不错,这瓶酒不是泊帝丝的产业,你刚才喝的是八二年的拉菲。这可是正品,而非市面上的伪劣产品。”
“什么?居然是八二年的拉菲。虽然我是这酒庄的常客,却也没有资格喝八二年的拉菲。”
“上一次喝拉菲的人,还是旦脉的品酒大师迈博特。”
人们议论纷纷,眼中都很羡慕。
就在这时,张逸风的声音再次传来:“可惜,拉菲虽然好,余味虽然让人流连忘返。但味道的种类并不多。还有改进的地方。”
“什么?这小子居然说拉菲还有改进的地方,这几乎已经达到了酒的极致。”
张逸风没有理会四周的惊讶,摘掉遮眼的布,继续道:“听说这里有罗曼蒂康尼,不知道我能不能品尝一下?”
金丽思皱起了眉头,罗曼蒂康尼,她的酒庄也不多。
见金丽思犹豫,张逸风笑着道:“不用舍不得,七天之内,我会请大家喝比罗曼蒂和拉菲更好喝的葡萄酒!今日在现场的,都有份。”
哗!
张逸风的话一出,现场居然陷入了诡异的安静。
比拉菲和罗曼蒂康尼更好喝的酒,那是什么?恐怕根本就不存在吧!因为这些酿酒技术达到巅峰的美酒,根本无法判断具体名次。
举个例子,哪怕罗曼蒂康尼是世界最贵的酒,也不表示它就是世界第一好喝的酒,每个人对酒的喜好和口味都不一样。所以,很难从酒的好坏来具体排名。只能说各有各的美好。
而这个小子,居然直接说请他们喝比罗曼蒂和拉菲更好的葡萄酒,这他妈简直是胡扯。
果然,短暂安静之后,便是各种质疑。
“胡扯,好酒没有具体排名之分。价钱也不过是因为产量而决定的,罗曼蒂康尼也不一定比拉菲好喝。”
“是啊,这小子多半是胡扯。”
张逸风淡淡耸了耸肩,忽然伸出手,道:“你……你……还有你,几天后的品酒大会,你们不用来了。所有质疑我的,都不用来。”
“小子,你以为你是谁?你想请我去我还没空呢!”
“哼,达克斯酒庄的人已经这么夜郎自大了吗?十大酒庄除了你达克斯,还有九个。你太高看自己了。”
被张逸风指着的人脸色都很难看。纷纷怼了回去。
张逸风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走向贺富明,在贺富明耳边低语了几句。
贺富明身体一颤,随后走向了附近的客人,拿出自己的名片,在名片上亲笔签名之后,递给了现场的客人。
“几天后,我会在达克斯红酒庄园举办一场品酒大会,到时候我会邀请旦脉著名的品酒大师,还有这一行业的翘楚,大家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来看看。这签名的名片就是通行证。我可以保证,只要到场者,都能尝到我达克斯新研发的葡萄酒。”
这些人,有的拿着名片看一眼就仍在了桌子上,有的却礼貌地放在了荷包里。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到时候就去看看。
“金丽思小姐,到时候也请你来品尝品尝。正式的邀请帖,过两天会发到小姐手中。”贺富明又去到金丽思身边。
金丽思忽然笑了:“贺董这是让我无法拒绝啊,长辈发邀请帖让我去,我能不去吗?看样子,我这个庄园,又要消耗一杯罗曼蒂康尼了。”
金丽思说着看了一眼兔女郎,兔女郎心领神会,从后台重新端出一杯酒。正是富人之酒,罗曼蒂康尼。
“先生,您的酒。”顶点小说
兔女郎端着酒,直接去到了张逸风身边。
张逸风不客气地接过酒杯,开始品尝世界最贵的葡萄酒。
张逸风的味觉和感官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比拟的,罗曼蒂康尼无论是香味,还是酒味,都让真正懂酒的人难以自拔,余香绕嘴,经久不散。
但,如果要将罗曼蒂康尼和拉菲比较,还真无法分出到底谁要好一些,因为两种酒,各有各的好,难分伯仲。唯一的缺陷就是,余味并不丰满,能混合的味道太少。
张逸风已经知晓如何改善达克斯红酒的味道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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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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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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