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招待,我也该回去准备几天后的品酒大会了。到时候我会让大家喝上比拉菲和罗曼蒂康尼还好的。”
张逸风喝完之后,直接就打算离开,一点逗留的意思都没有。
“等一下,你是叫张逸风吧?”
金丽思忽然开口。
张逸风点了点头,道:“怎么?”
“没什么,我只是对你有了兴趣。我想追求你。”金丽思朝着张逸风吐了吐舌头。
“走吧。”
没有理会金丽思的话,张逸风转身就离开了。
金丽思看着张逸风离去的身影,忽然舔了舔嘴唇。
一个多小时后,张逸风回到了别墅,这一晚上,他没有领悟阵法,也没有用灵气淬体,而是巩固修为。
爱德森城堡里,不知道有多少高手,他巩固修为后,就会继续服用升元丹,修为越强,救出慕容冲等人就越容易。
当然,在巩固修为之前,他给白胡子发了条信息,示意自己很安全。
白胡子也给张逸风回了一条语音信息,说慕容冲他们依旧活着。
“什么!她又出去了。这个混账东西!萍嫂,你怎么不拦住他!”
刚刚巩固修为不久,大厅里就传来了贺富明愤怒的声音。
很明显,他那叛逆的女儿酒醒之后,又出去鬼混了。
“我出去找他。”
贺富明说了一声,便亲自开车,去找贺华。
可怜天下父母心。
摇了摇头,张逸风继续巩固修为,这是贺富明父女两的事情,同他也没有多大关系。
大约在深夜的时候,大厅里传来吵闹声,贺富明找到了贺华,强制将贺华带了回来。
两父女几乎是一路吵着回来的。
“够了,你让我在朋友面前丢尽了脸面。以后你不用管我了,我也不需要你管!”
“你朋友?你那群算什么朋友。除了吃喝玩乐,他们还能干什么?你最好小心一点,别被带偏了。”
“瘾君子怎么了?瘾君子就不能有朋友了?再说,要是我会被他们带偏,早就被带偏了。”
“你……夏国有句古话,叫做常在江边走,哪有不湿鞋。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听不懂,你说的我都听不懂,总之,我讨厌你,你以后最好不要管我。你的私生子不是来了吗?这么多年他比我还缺少父爱,你将爱给他吧,我不需要!”
哐当一声响。
房门关闭了,应该是贺华进了自己的卧室。随后别墅才安静下来。
一夜很快过去,次日十点的样子,终于有人将张逸风需要的药材送来了。
张逸风拿到药材,连忙告诉贺富明,他要回房间配酒。不要打扰他,吃饭也不用叫他。
此时,房间里,张逸风将所有药材按照一定比例,开始熬练调酒液。
别人酿酒,需要很长时间,但他不同,只要调配出合适的调酒液,一滴液体,就能改变整个酒的品质。
虽然葡萄酒同夏国的白酒是两个种类,但只要是酒,都有相同的地方。张逸风只需要将口味调配城符合葡萄酒的就行。
这事情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也不容易。
两个小时后,张逸风调配出了第一批调酒液。他在桌子上摆满了杯子,将从达克斯庄园拿出的不同系列的酒,每一样都倒了一杯。
然后将调酒液一一加了进去。
随后便是一一品尝,他要知道他的调酒液到底适合哪一款产品。
可惜,所有酒都尝遍之后,都没有让他满意的,虽然不少酒的味道都提升了一个档次,但要超越拉菲和罗曼蒂康尼,那简直是痴人说梦。
张逸风并不懈怠,将营养液倒掉之后,又另外按照比例开始调配。
如此反复试验,他总会调制出比例最合适的营养液,不仅要香甜可口,还要富含酸甜苦辣等各种味道。喝一杯酒,就如同品味人的一生。
这样的酒,才叫做好酒!
好酒,品的就是人生。醉酒,就是醉看人生。
张逸风这一折腾,就是一天一夜,所有的比例,他都不满意,尽管他现在调配的酒,已经算得上国际美酒了。
但,要做就做最好!现在的酒,只能同拉菲和罗曼蒂康尼不相伯仲,无法一口就分出胜负。
张逸风知道,他还差了点什么,差点的那点东西,才是最宝贵的,是整个酒应该有的灵魂。
就在张逸风苦思冥想的时候,轰轰轰的踢门声传来,吓了张逸风一跳。
张逸风用神识一探查,发现在外面踢门的居然是贺华。
“开门!”
贺华似乎又喝醉了,也不知道是在外面喝的,还是一个人在家里喝。
张逸风放下手头的工作,打开了房门。
贺华身上酒气冲天,也不知道一个人喝了多少酒。
“你说吧,你想要多少钱!才离开我爸!”
张逸风还没来得及说话,贺华便开门见山地开口。
张逸风整个人都愣了:“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你这个人怎么那么讨厌。从小到大,我都没有感受到多少父爱,所以我才变得叛逆,变得事事同爸爸唱反调,目的就是想让他注意到我的存在。让他意识到,他还有一个儿女!”
“但为什么,父亲好不容易开始关注我了,开始管我的生活了,你为什么要出现?要分走父亲好不容易才给我的爱。你同他相认,不就是要钱吗?我向你保证,我每一年都给你一大笔钱,今后父亲的财产,我都可以给你一大半,但你别来同我抢父亲的爱好不好?到底好不好!”
贺华有些歇斯底里。或许是因为喝了太多酒的原因,让她终于将心理话说了出来。
她之所以叛逆,之所以不听贺富明的话,是因为她觉得只有她这样做,贺富明才会表露出对她的关心。
这种性格的出现,就是因为小时候未得到父亲的关爱,从而形成了比较偏激的思想观。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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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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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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