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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都是下酒菜

由于牛蹄独特的质地,要想以清水将其泡发回原来的大小,需要的时间或许比烤干还要更长。

牛蹄上的牛皮和牛筋被彻底烤干后缩小的很严重,这让牛蹄显得有些头重脚轻。

用刀背敲了敲牛蹄,听到沉闷的“嘣嘣”声后,林愁非常满意。

这几乎完全就是骨骼的空响,骨骼中的骨髓由于受热化作油膏和蒸汽从孔隙间渗出,重新融入肉质中,赋予其独特的香气。

以鲜魔鬼椒、草果、桂皮、八角、花椒煮满锅汤,十分钟后,待汤带上微微的香料色,加入几片冰糖、一勺酱油、半坛清泉山、一小勺盐,下牛蹄大火同煮。

煮制的时间要四十五分钟,捞出后又要以冰水浸泡一小时才能使用。

在这段时间里,林愁取了两大片黄羊羊腩,约有近三十斤的分量。

老人带来的黄羊肉中透着难得的清淡、甚至近似于药香,颜色很是鲜亮,光泽度满满。

从技术上来讲,羊肉之所以呈现出这种色泽和气味,是因其食谱和饮水影响。

如果林愁猜的没错,这老人给黄羊的饮水应该是碱性较强的山泉水,这水中碳酸盐、硫酸盐、氯化物和各种矿物质指标显然是大大超出正常水质的,严格来说,这样的水并不适合人来饮用,但对黄羊来说,这种饮水可以让羊肉肉质鲜美、减少膻味。

这样的羊肉,任何调味都是多余,只烧一锅开汤煮出其中血水即可。

取了炭炉和砂锅,将焯好的大片羊腩按照其肋骨纹理剁成两指半宽,一指长的粗长条,大地鱼干以鸡蛋面粉裹匀下清油锅炸成金黄色,与羊腩一同下进砂锅中炖煮。

道理非常简单,自古以鱼羊为鲜,不只是说说而已。

炖煮三十分钟,热油爆炒青蒜苗,盖在羊肉上即可。

连炭炉带砂锅端上桌去,林愁道,

“烫皮羊腩煲,还要再煲一会,正好等下道菜一起吃。”

黄大山吸了吸鼻子,苦笑,

“林子你把菜都端上来了,还跟我们说不能吃?这不公平!”

又看了看人数,

“桌子拼一拼,大家都坐在一起吧。”

“好嘞!”

那位老人一点不见外,拎着酒坛子端着花生米就凑了过来。

用手拢过一点热气,

“恩,闻闻,老头子喂的羊肉,这个味道,就说鲜不鲜?”

“嘿,老爷子,您就别再馋我们了...不过话说回来,您到底在哪疙瘩,我们这群人在荒野上厮混了几十年,也没见过您老爷子放羊啊,哈。”

老人哈哈一笑,

“从这再往东北六百里,有一灰突突的土坡乱石山,旁边还有一汪小湖,那周围几十里是盐碱地,寸草不生,去过没?”

白穹首和山爷对视,

“怪不得,东北方向我们狩猎者是很少去的,几乎没什么异兽出没,嘿,咱可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老人一捋胡须,傲然道,

“那可是老头子我独属的净土喽,连活尸都不带稀罕我那地儿的,一到正午,盐碱地再加上气温,能把活尸熏成咸肉一坨,过不来的。”

“佩服佩服,老爷子高见。”

这边林愁回了厨房,将煮好的牛蹄上的筋肉撕下,斜刀切大薄片。

牛蹄上几乎没有什么肉,都是筋和黄澄澄的牛皮。

四十五分钟的煮制并不能让牛皮牛筋熟烂,切起来还会发出“嚓嚓”的脆响。

切好后,蒜片炝锅爆炒,炒到冒烟后下干魔鬼椒、花椒、干红葱翻个几下,呛人的香辣味一出来,立马淋一点酱油黄酒,撒一把紫苏压灭酒火,齐活出锅。

炒牛蹄上桌时火焰将息,还在冒着燃烧后的缕缕青烟。

一股焦香混着辣味热烈奔放,在一瞬间就盖过的羊腩的清香味。

“嘶,好香!”

老人的眼睛也亮了,

“这是什么菜,老头子我钻研了一辈子吃,怎么没见过?”

“红的辣椒、这个是紫苏...这个肉...是牛皮?这是哪里的牛皮,牛皮上还带着筋,没有油脂也没有肉,这是牛蹄吧?”

林愁点头,

“炒牛蹄,大家尝尝看,羊腩煲也可以开锅了。”

从恒温箱里摸出几瓶带着冰碴的啤酒,

“唔,你们都喝三彩和清泉山是吧,有人喝啤酒么?”

燕子咦了一声,嘻嘻笑道,

“难得林子今天格外大方呢,我可要来一瓶。”

山爷哼哼着,

“这还是我带来的啤酒呢,顺水人情做的倒是理直气壮。”

沈峰先吞掉了一大条羊肉,烫的他话都说不利索了,www.

“呃...嘶哈...林子,今天的菜好像都挺下酒啊?”

林愁忽然站了起来,回厨房装了一碟东西出来,磨了一点青盐在碟子里,

“用羊腩蘸这个吃更香。”

“这是...辣椒?”

“恩,磨碎的烧辣椒。”

煮好的黄羊肉鲜嫩惊人、脂肪雪白,夹在筷子上像皮筋一样弹来弹去,蒸汽腾腾。

羊肉和狗肉一样,最好的吃法就是开汤炖煮、不能放盐,煮好后蘸着调料吃,这才能吃到最鲜美的肉质。

羊肉配青蒜,那口感简直可以用超脱来形容,羊腩带着皮,口感和滋味层层递进,锁住肉汁又带着独特的劲道,随着炭火愈旺,羊腩上的皮反而越发松烂软嫩,吃上去就犹如上好的黄油般丝滑,反而是羊肉,相比之下变得韧性十足。

山爷对林愁的手艺从来不吝于赞美,

“林老弟你这羊肉,简直就是爸爸级别,太鲜了,太香了!”

林愁笑了笑,

“这不是我的功劳,是老人家养的黄羊肉质太好。”

老人严肃的摇头,

“不,就是老头字我来做,也做不到像这样鲜美的味道,鱼羊是为鲜,小老板这一条大地鱼骨,放的好,放的妙啊!”

林愁道,

“可惜了,山爷下次出任务的时候,记得瞧瞧荒野上哪里有野韭菜开花了,炖羊肉配野韭花酱,那才是真正的绝配。”

山爷直拍胸口,

“得嘞,为了这一口羊肉,听见没,招子放亮点,抓紧把野韭花给林老弟找回来。”

白穹首讽刺道,

“我记得某些人信誓旦旦的雪蛤和蕨菜还一直没有兑现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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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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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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