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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随风而逝

林三得到这个回答,心里真的是相当憋气:尼玛,好像还是你替我得罪的人吧?

不过他也只能憋气,无法发泄。

然而更令他气苦的是,林小佳联系窦家辉之后,才知道冯君已经离开了佛市,去了鹏城。

林小佳也感觉到了,窦总对自己有点好感,就说鹏城距离佛市也不远,你跟他说一声,办完事回来就是了,再晚我们也等着。

窦家辉虽然对她有点迷恋,但是绝对不会让兄弟受委屈,“林经理你这话说得,实在没道理,约人有当天约的吗?太不把我们当回事了吧?”

所以当天晚上林三叔摆酒,去的就只是窦家辉和董表哥。

冯君不在,周先生也没来,倒也是半斤八两,最后林三叔做主,答应给他们介绍一家灯饰公司——错了就要认,现在丢掉一百万的单子,能获得对方的谅解,回头就还能合作。

而且,白夜还能借此送那家公司一个人情。

要不说真正能做大事的人,大都深谙取舍之道。

就连窦家辉都不得不佩服他的果决,“今年是不能照顾你家生意了,明年好商量。”

林三叔也很赏识他,“看重兄弟情义的人,我还认识几个,但是在买卖人里,很久没有见过了,窦生这么有主见,我虽然有些遗憾,却也很敬重你。”

得,他们的关系倒是拉近了不少。

冯君去鹏城,是临时有事,牟淼定的一些芯片,出了些问题,他去再开拓个供货渠道。

反正今天红姐去开会,好风景是跟她的战友见面,他留在佛市也没什么事情做。

冯君在鹏城也有同学,两男一女,女生是他们班的,两个男生都是同系的师兄,在学校的时候不熟,倒是他在羊城打工的时候,大家见过几次,关系处得不错,彼此可以提供借宿。

在鹏城办完事情之后,他打电话请这三位吃饭,结果只有一名师兄有空,不过这师兄又带了一名校友来,居然是张运珍隔壁班的。

三个都是男人,吃完饭之后,自然是有活动的,唱个歌啥的也很正常。

师兄还想矜持一下,说冯君你也不容易,省一省吧,冯君笑着回答,说我在郑阳站住脚了,跟人合作一些出口生意,要不也不会来鹏城订货不是?

师兄闻言也不见外,居然问他是做什么生意,需要帮忙不?

这就是有插手的兴趣,鹏城的人习惯了快节奏,他们这种关系,直来直去地说话很正常。

冯君笑着回答,是跟北新罗做生意,师兄马上就不问了。

反正大家活得都很勤奋,也都很努力。

另一位校友,跟冯君不熟,不过喝酒之后,KTV里大家再搂着小姐姐吼一吼,感情也促进得很快。

到了最后,这位忍不住出声问一句,“你跟张运珍,这是真的没事了?”

冯君和张运珍这一对,在学校里也算有名的,典型的郎才女貌。

“真没事了,”冯君坦坦荡荡地回答,“我就是从佛市过来的,去佛市也没跟她打招呼。”

这就是“再见都不是朋友”意思,彻底断绝关系了。

不过他也没有无聊到去说她小舅的事——耿耿于怀,可不就是不能释怀?

“那就好,”这位迟疑一下,还是仗着酒劲儿说出一句话,“年初我在羊城见到她了,跟一个黑人在一起。”

瓦特?冯君的眉头一皱,“黑人?”

“嗯,黑人,羊城的黑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位耸一耸肩膀,“他俩看起来还挺亲昵。”

“握草,”冯君愣了一下,只是那么短短的一下,然后摸一摸额头,“这……我该说点啥?”

他在羊城呆的时间不短,那些黑人怎么回事,他也很清楚。

隔壁班的这位,也是很为系花的堕落而痛心疾首,“老冯,其实我说句操蛋点的话,你别打我……那种女人,你当初就不该跟着来佛市。”

冯君又愣了一愣,然后笑了起来,“老高你真是实在,还要妹纸不……再来个波斯猫?”

他是真的很感激这位,一直以来,他都有点跳不出初恋的阴影,曾经,他以为自己跳出去了,但是这两天的佛市之行,让他意识到,多少还是有点影响。

现在,他觉得自己彻底放下了,虽然……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儿,但终究是好事。

然后,他就忘了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居然还是在KTV。

刚回到羊城,他就接到了牟淼的电话,说是朝歌那里,他的司机出了车祸,被当地人打伤,对方还堵门要赔偿。

朝歌是锅驼机的生产地,牟淼和刘小萱就在当地负责品质检验,本来两人开的是夫妻店,但是随着产量的提升,他俩也在当地雇了四个人帮忙。

这四个人里,一个是文员,剩下三个就是搬运工兼品质检测员。

反正朝歌是小地方,分工不是特别明确,其中一个搬运工做事机灵,兼职了司机。

牟淼大部分的心思,都用在三代机上了,这司机其实可以被视为公司的副总。

事实上,牟淼在朝歌,连公司都没有,就是以个人名义采购锅驼机——反正这锅驼机也没牌子,三无对三无,WHO怕WHO?

没有公司,做事会方便很多,牟淼雇佣的四个人,连用工合同都没有,更没有五险一金啥的,不过……也没有个人所得税。

他发的工资,超过了当地的平均水平,铁铁够得上纳税了,发现了不合格产品还有奖金。

反正他是不管税的,至于员工愿意不愿意交,是人家自己的选择。

这是非常不正规的聘用制,但是在小地方,还就好用,当地人也不愿意去纳税。www.

反正销售不发生在本地,工商税务想查他,都没啥手段。

现在的问题是,他新买的一辆汉兰达,跟别人撞了,错还不在他的司机身上,结果车就被扣了,对方还堵着门找他要钱——不管怎么说,行车证上是他的名字。

冯君挂了电话,直接点开手机订机票。

虽然牟淼的车已经被扣了,个人应该不会再受到什么威胁,但是牟淼是为他工作的,也是他从京城请到伏牛的,他有责任保证自己同学的安全。

事实上,朝歌那边的人很难缠,他也怕出现意外。

最快的一班飞机,也是两个小时后起飞,冯君直接给王海峰和徐雷刚打电话,要他们先赶往朝歌,发动关系保护好牟淼。

陆晓宁知道消息后,表示自己也想去——他跟冯君大部分的同学关系都不错。

冯君说嘎子你还是看家吧,家里得有男人坐镇。

然后他又打电话通知红姐和好风景,说我不能陪你们了,得先回郑阳。

可惜了,本来他还以为,这次出来,没准能找个机会,尝试一下又又飞啥的……

非常意外的是,他在登机的时候,竟然发现了她俩的身影。

好风景昨天就是在羊城跟战友聚会,红姐倒是从佛市赶过来的,不过……也就二十来分钟的车程,两小时之后的航班,完全来得及。

在等待登机的时候,足够他把朝歌的情况简单介绍一遍了。

说起对伏牛省地方上的了解,好风景比红姐还要强一点——她在伏牛的战友最多。

梅主任分析,这一定是牟淼被人针对了,否则的话,一辆汉兰达扣在那里,当地人还急啥?正经应该是牟淼着急。

不过她建议,是花钱免灾——没办法,体制里的人就爱讲个稳定。

红姐可不答应这个处理方案,说这有点示弱了。

两个小时之后,飞机在郑阳落地,三人走出机场,张采歆已经带着两辆车等在了那里。

她戴着墨镜,看不出目光的焦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冯君总觉得她在看着自己——哥们儿最近,是不是自我感觉太好了点儿?

两辆车启动之后,直奔朝歌而去,好风景似乎有点意外,但最终也没说什么。

上路之后,消息源源不断地传来,王海峰家里的厂子,跟朝歌两个厂子有业务往来,最先打听到了消息。

那车祸根本就不是意外,而是朝歌一辆卡迪拉克,主动撞到了汉兰达上面。

按说卡迪拉克撞汉兰达,有点划不来,不过这辆卡迪拉克起码二十年的车龄了,基本上属于那种“除了轱辘不转,什么都转”的破车。

但是不管怎么说,人家是卡迪拉克,听起来就不像是碰瓷的。

事实上,王海峰打听到了更多的消息:最近一段时间,牟淼在朝歌一个劲儿地买买买,手笔之大,引起了相当人的眼红。

以前这种情况,已经让很多人不舒服了,不过当时的生产安排不规律,谁家都可能得到点活儿,这种情绪还不是很强烈。

最近牟淼规范了生产流程,还搞了招投标,中标的当然很高兴,但是那些没有中标的人,就是不尽的新仇旧恨涌上心头。

反正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合作,朝歌人也都知道了,这牟总就是纯粹的外省人,误打误撞来到朝歌的,甚至在郑阳都没多大背景。

——要是在郑阳有背景,肯定会有人跟朝歌打招呼的,这是伏牛省一向的办事风格。

(更新到,召唤月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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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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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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