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定国的千里追杀,顿时让名不见经传的皮家庄成为轰动之地,锄奸营的首次亮相,也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
在接下来短短数日之内,锄奸营又分别在仪封和考城弄出两起让人毛骨悚然的刺杀事件。
这两次接踵而来的刺杀行动,目标全都是投靠清廷的大明朝故吏。刺杀过程和在皮家庄几乎完全相同,不论是在仪封还是在考城,都把动手的地点选择在人烟稠密之处,在众目睽睽之下,以残酷血腥的手段将目标人物本人和家属当场杀死,然后将人头带走。
战斗之惨烈,过程之血腥,足以让那些投靠清廷者噩梦不绝。
自古以来,两国交战,最正统的手法就是以堂堂之师击煌煌之阵,纠集死士暗中格杀根本就上不了台面。尤其是锄奸营下手狠辣无所不用其极的格杀手段,往往会伤及无辜,所以很多人对决死锄奸的行为颇多指摘之词。李乙丑却一点都不在乎别人的说法,反而在每次刺杀行动过后都会高调宣布。虽说锄奸营做事的手法过于血腥惨烈,违背了圣人之“仁”的教诲,但这却是实实在在的为国锄奸之举,荡虏军已完全站到了道德制高点上,所以谁也无法否定李乙丑的初衷和宗旨,最多只是纠结一些微不足道的细枝末节而已。
对于还没有真正经历战火的淮扬和江南,决死锄奸之举虽然不被部分人接受,但是在北方却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自吴三桂勾结多尔衮率清军入关开始,改换门庭投靠清廷的官员不知凡几,做了亏心事的人,就算没有鬼敲门,心中也踏实不下来。
尤其是锄奸营横空出世之后,一想到锄奸勇士的悍不畏死的舍命格杀,无不胆战心惊惶恐难挨。
那些个身穿皂衣的锄奸勇士,不仅下手狠辣从不手软,而且每个人都携带着至刚至猛的爆裂之物。“轰”的一声巨响过后,就会死伤成片。一旦行动不利,就会毫不犹豫的引爆自己,来个同归于尽玉石俱焚,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最让人感觉恐怖之处,还在于锄奸营的无孔不入。
在仪封,锄奸勇士化作路旁行人,格杀了头敌叛国的奸贼。在考城,李乙丑派出的刺客居然扮作送粮米的商贩,深入到叛贼家中,将投靠清廷的汉奸在酒宴之上当场格杀。
连自己的家里都能渗透进来,还有哪里是安全的?
因为锄奸营刻意选择在人多的场合动手,每一次行动都有很多亲眼目的整个刺杀过程的见证者,经过口口相传之后,决死锄奸勇士已成了一击必杀的代名词。
荡虏将军李乙丑用淋漓的鲜血和挂在扬州城头的三颗人头,证明“斩杀其身,屠灭其家,夷平其族”的锄奸原则绝对不是空口白话随便说说那么简单。
本已经投靠清廷的汉奸们虽然依旧前呼后拥锦衣玉食,却早已没有那么风光了,一个个万分谨慎。如果没有绝对的必要,几乎再不公开露面。平时做事也不敢再如以前那样高调张扬,愈发的谨小慎微。尤其是在河南、安徽等地那些三心二意的家伙们,对于未来的选择也更加谨慎。就算是因为利益的缘故已经决定了要投靠清廷,也必须首先考虑一下自己会不会上了锄奸营的“黑名单”,能不能逃脱锄奸勇士的舍命追杀。如果贸然投靠清廷,若是还来不及享受到清廷许诺的种种好处就被锄奸营干掉,那就实在太不划算了。
三次在清军控制区域之内的刺杀行动,不仅给各地的汉奸和准备做汉奸的人们心头蒙上了一层血色的阴影,更诞生了很多和锄奸营有关的传说。
据传,每一个锄奸勇士,都有飞檐走壁高来高去的本事,全都是悍不畏死的亡命之徒。每个人都在行动之前接受了荡虏将军李乙丑无数金银珠宝,只要做一次锄奸任务,就可以逍遥一辈子。
这些人大多是牢狱之中的死囚,因为早已没有了生机,所以才会接受决死锄奸的任务,一旦任务完成,就可以重获新生,带着李乙丑给的金银远走他乡,隐姓埋名的过一辈子。
经过口口相传,经过一再夸大之后,关于锄奸勇士的传说已经被夸大的不成样子。在市井小民的心目当中,锄奸营的勇士根本就是无孔不入无所不能地方地狱幽魂,只要上了荡虏将军李乙丑的“汉奸黑名单”,就算是逃到老鼠洞中,也肯定会被揪出来干掉。
对于这些时刻准备和敌人同归于尽的神秘勇士,外界或是视为忠义无双的死士,或是当作恐怖可怕的索命恶鬼,但是没有过多久,李乙丑就给出了官方的称谓:
“烈士!”
在三次刺杀行动中,共折损两名锄奸勇士,李乙丑亲笔书写悼,将这二人追封为烈士,并且将二人的名字和遗书公之于众:
“章公来男,耿公力田,本布衣小民,逢国朝动荡外虏入寇之际,舍命锄奸曰烈,奋起为国曰士……章、耿二公,此生为国,光耀千秋,英灵不散聚于荡虏军旗之上,来日复兴大明之时,当树碑立传,以告后人……”
同时公布的还有两位烈士的遗书:章公来男上有高堂老母,下有嗷嗷幼子,秉承烈士遗愿,章家高堂已接至扬州,由荡虏军供养天年,衣食用度按五品赤衣诰命标准制定。幼子年不及周岁,同至扬州,已遣专人育养……
耿公力田,上无父母,下无子女,仅有年方十五的小妹一人,按烈士遗愿,已将耿家小妹许配于荡虏军队官孙立拄,择日完婚。他日若诞下子嗣,改姓为耿,以延续烈士血脉……
外人可以把锄奸勇士当作鬼怪妖魔,李乙丑却给出了高到了天上的待遇。烈日家属享受官员待遇,并且考虑到了子嗣传承,哪怕荡虏勇士已身死命陨,李乙丑也会不折不扣的完成他们的遗愿。
无论是“烈”还是“士”,这两个字本身就代表着非常高的荣誉,遍阅史书,能有如此称号者,也屈指可数,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名垂青史的英雄豪杰。
李乙丑不仅给死去的锄奸勇士冠以极高的荣誉,而且许诺会给每一个牺牲者树碑立传,分明就是要传承后世配享后人香火的架势了。
当年燕国太子丹招募天下第一刺客荆轲之时,也不过是许以金银,也不过是荆轲要什么就给什么。但是和李乙丑的手面比起来,千年之前的燕丹也显得小气了。
依照烈士遗愿完成身后之事,照顾家属,配享后世香火,这样的待遇,除了神佛圣贤之外,还真没有听说过。
同时,李乙丑再次扩大了锄奸营的规模,扩大的烈士的范畴,并且以正式书的形式公之于众:
“不论出身,不论遥近,若引为国锄奸而牺牲者,即为烈士,即可享受荡虏军锄奸烈士所有待遇。时纯兵万千荡虏雄兵共誓……烈士之父母为荡虏军父母,烈士之妻儿为荡虏军之妻儿,烈士之姊妹兄弟为荡虏军之姊妹兄弟……烈士化身为神,生人长存,时纯并荡虏军万千健儿将使用一切手段保证烈士家属之安全。烈士亲眷若有长短不忍言之事,荡虏军将不计代价不择手段,百倍千倍讨还血债……”
这份书说的非常明白:只要是因为为国锄奸而牺牲的人,自动成为荡虏军承认的烈士,享受一切烈士待遇。荡虏军会用尽手段保护烈士的家属,如果有人敢对烈士的亲人家属下手,必然会面对锄奸营的决死追杀,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要代替烈士讨还血债。
表明上看,李乙丑祭出的“烈士”二字和种种待遇仅仅是在唱高调,最多只是为了招募更多的“亡命之徒”加入锄奸营的行列。若是细细去想的话,就会发现,这份书分明就是在鼓励敌占区的百姓,让他们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效仿锄奸勇士的行为。
李乙丑这是在输出恐怖思想,以血腥手段警告和威慑那些汉奸和准备成为汉奸的败类,并且成为天下人抵抗的后勤总基地和精神图腾。
这么做的意义当然是为了坚定同胞们的抵抗之心,到底能招募到多少愿意和汉奸、清廷拼命的勇士,实在不抱多大希望。但效果却是出奇的好,很短一段时间之内,许许多多的“亡命之徒”蜂拥而至,纷纷表示愿意加入锄奸营,成为为国锄奸的勇士。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主要是因为清廷对于百姓的压榨太狠,掠良民为奴,跑马圈地夺人财产,无所不用其极。手无寸铁的百姓怎能抵抗凶神恶煞一般的八旗兵?在家破人亡之后,锄奸营已成为复仇的唯一希望。
反正家已破人已亡,已没了牵挂,除了胸中这一腔热血和这条命之外,早已不剩什么了。一时间,为父兄报仇,为妻儿雪恨的思想成为这些人加入锄奸营的最大动力。
“我要加入荡虏军,我要上阵杀敌,为家人复仇,为我自己复仇。”
一个披头散发浑身泥垢的女子站在李乙丑面前,这个女子显得十分虚弱,身上却裹着一件荡虏军的制式军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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